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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音乐学院

英文名:Sichuan Conservatory Of Music 简称:“川音”,“SCCM” 所在地:成都 院校代码:10654 类型:艺术类/考研院校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 四川音乐学院招生简章

四川音乐学院2020年省外招生简章2020-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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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音乐学院2020年省内招生简章2020-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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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音乐学院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章程2019-06-10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四川音乐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并结合四川音乐学院(以下简称“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概况第三条院校名称:四川音乐学院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0654第五条院校地址:1.锦江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邮编:6100212.新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蜀龙大道中段620号,邮编:610500第六条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专科,以本科教育为主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院校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四川音乐学院毕业证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我院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处二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委员会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我院本、专科招生工作。招生处具体负责我院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二条我院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要、我院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及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年度招生计划。第十三条我院安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2%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同分数及生源数量多、质量好的专业录取。预留计划的使用将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各专业上线生源投档情况及录取进度,由我院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第十四条我院是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公办本科艺术院校。我院将主管部门审定后下达的本年度招生计划按省内和省外分别编制,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布。根据四川省有关要求,在四川省招生的各专业,须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在省外招生的各专业,只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五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我院的校考专业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综合衡量,择优录取。第十六条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四川省考生,均须参加四川省统一组织的该类专业统考。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省外考生,均须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校考,我院校考专业属生源所在地省级专业统考的,同时须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参加相应的专业统考并达到合格标准。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省外考生,其生源所在地省级专业统考未涉及我院校考专业的,须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各专业投档比例设置按照各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要求执行。第十八条我院艺术类所有专业对专业及高考文化均无相关照顾政策,但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加分优惠政策。第十九条我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自主划线院校之一。1.四川省考生我院执行四川省招考委划定的各专业类别的专业及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2.非四川省考生由我院自主划定专业成绩合格分数线和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1)专业成绩合格分数线划线办法:非四川省考生专业合格分数线按照各专业报考考生上线人数不超过本年度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对于报考考生人数未超过拟定招生计划4倍的专业,其专业合格分数线按该专业总分满分×60%划定)。在划定专业成绩合格分数线和音乐表演类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单科资格线时,其结果均去小数取整。(2)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划线办法我院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确定各省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并公布。(3)其它相关规定:①对于艺术类考生无文理分科的省份,参考较低科类分数线执行。对于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成绩满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课成绩满分不一致的省份,进行折算后划线。②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以及高考考试科目、成绩呈现方式特殊的省份,我院将根据上述省份有关规定合理划定各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③分文理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院将分文理科划定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去小数取整)。④广播电视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对于分文理科省份的双上线考生,我院将对艺术理科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按一定公式折算后和艺术文科考生一同按录取规则排序,择优录取,折算公式为:艺术理科生高考文化课折合分=艺术理科生高考文化课总分×(艺术文科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理科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第二十条录取规则: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对符合我院投档比例和成绩要求的进档考生,根据其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一)四川省考生各专业录取规则。1.普通类本科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2.艺术史论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四川省招考委划定的该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线上20分。3.本科层次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和专科层次影视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4.本科层次艺术史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录音艺术、动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设计学和专科层次音乐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影视动画、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游戏设计各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5.我院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办法:①本科层次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和专科层次影视编导各专业依次以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②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学、音乐表演各专业依次以“视唱练耳及乐理”、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的高低排序录取。③本科层次艺术史论、舞蹈学、动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设计学和专科层次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影视动画、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游戏设计各专业依次以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外语的高低排序录取。6.我院各专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均为1:1。7.根据专业考试内容和培养要求,我院以下各招考方向成绩认定关系为:①在四川省音乐类专业统考中,凡参加了音乐表演(钢琴、钢琴伴奏、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西洋管弦乐)任一招考方向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志愿均可填报音乐表演(钢琴调律)招考方向。②在四川省音乐类专业统考中,凡参加了音乐表演(西洋弦乐)招考方向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志愿可填报音乐表演(提琴制作)招考方向。③在四川省音乐类专业统考中,凡参加了音乐表演(西洋管乐)招考方向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志愿可填报音乐表演(管乐修造)招考方向。④在四川省音乐类专业统考中,凡参加了音乐表演(民乐)招考方向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志愿可填报音乐表演(民族乐器研制)招考方向。(二)非四川省考生各专业录取规则。1.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2.艺术史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学、音乐表演、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美术学、设计学、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表演和播音与主持艺术各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3.我院对专业志愿及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办法:①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依次以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②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学、音乐表演各专业依次以“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③艺术史论专业按“艺术理论常识”科目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④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按“图片分析”科目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⑤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设计学各专业按“素描”科目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⑥舞蹈学专业按“艺术表现力”科目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舞蹈编导专业按“命题舞蹈创编与表演”科目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专业按“国际标准舞(摩登、拉丁)作品表演”科目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舞蹈表演(现代流行舞)专业按“艺术表现力”科目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⑦表演专业按“语言”科目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⑧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命题即兴评述”科目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4.根据专业考试内容和培养要求,我院以下各招考方向成绩认定关系为:①凡参加了我院音乐表演(钢琴、钢琴伴奏、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西洋管弦乐)任一招考方向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志愿均可兼报音乐表演(钢琴调律)招考方向。②凡参加了我院音乐表演(西洋弦乐)招考方向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志愿可兼报音乐表演(提琴制作)招考方向。③凡参加了我院音乐表演(西洋管乐)招考方向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志愿可兼报音乐表演(管乐修造)招考方向。④凡参加了我院音乐表演(民乐)招考方向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志愿可兼报音乐表演(民族乐器研制)招考方向。⑤美术学与设计学类10个专业(雕塑、绘画、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考试科目相同,各专业成绩互认。⑥广播电视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试科目相同,专业成绩互认。⑦影视摄影与制作和摄影专业考试科目相同,专业成绩互认。⑧音乐表演[声乐(美声、民族唱法)、歌剧表演、合唱]招考方向考试科目相同,专业成绩互认。5.音乐表演[声乐(美声、民族唱法)、歌剧表演、合唱]、摄影及影视摄影与制作、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美术学与设计学类10个专业分别按该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确定考生录取具体专业方向的做法:根据考生专业成绩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专业方向。若考生志愿填报的专业方向均已录取满额,对于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则由学校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方向;对于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则不予录取)。6.广播电视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原则上按4:1分省拟定本科招生计划(4个专业成绩合格考生拟定1个本科招生计划;对于双上线人数不够拟定招生计划的省份,我院不降低该类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7.原则上不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非四川省考生。第二十一条我院录取时文理兼收;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第二十二条学制:本科层次专业中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和雕塑专业为五年制本科,其他本科各专业均为四年制本科。专科层次各专业均为三年制专科。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第二十三条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本科层次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美术学与设计学类专业(雕塑、绘画、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和专科层次影视动画、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游戏设计各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我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退学处理。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两月内,我院将进行专业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交纳学杂费和住宿费。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我院严格执行四川省物价部门、四川省财政厅和四川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学生学费收费标准如下(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1.本科层次:音乐学、艺术史论、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各专业9600元/年/生;设计学专业7200元/年/生;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4440元/年/生;其他各专业12000元/年/生。2.专科层次:播音与主持和影视动画专业9600元/年/生;艺术设计、游戏设计、展示艺术设计和公共艺术设计专业7200元/年/生;其他各专业12000元/年/生。第八章资助政策第二十八条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第九章招生咨询、监督、申诉第二十九条我院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时公开招生工作相关信息。第三十条招生工作监督、申诉、咨询纪检监察电话:028-85430603招生咨询电话:028-85430270、028-85430022招生咨询传真:028-85430284我院官方网站:http://www.sccm.cn我院官方微信:四川音乐学院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sccm.cn/zsw/index.asp我院招生微信:四川音乐学院校考第十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四川音乐学院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四川音乐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招生工作委员会授权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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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音乐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2020-07-02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四川音乐学院(以下简称“我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概况第三条院校名称:四川音乐学院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0654第五条院校地址:1.锦江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邮编:6100212.新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蜀龙大道中段620号,邮编:610500第六条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专科,以本科教育为主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院校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四川音乐学院毕业证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我院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处二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委员会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我院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处具体负责我院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二条我院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要、学院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及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年度招生计划。第十三条我院安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2%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同分数及生源数量多、质量好的专业录取。预留计划的使用将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各专业上线生源投档情况及录取进度,由我院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第十四条我院是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公办本科艺术院校。我院将主管部门审定后下达的本年度招生计划按省内和省外分别编制,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布。根据四川省有关要求,在四川省招生的各专业,须编制在川分专业招生计划;在省外招生的各专业,只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院今年调整了招生考试方案。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摄影和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在省外招生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山东省招生的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和美术类专业单独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广东省招生的美术类专业单独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五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综合衡量,择优录取。第十六条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四川省考生,均须参加四川省统一组织的该类专业统考。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省外考生,均须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校考(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山东省的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和美术类专业及广东省的美术类专业除外),我院校考专业属生源所在地省级专业统考的,同时须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参加相应的专业统考并达到合格标准。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省外考生,其生源所在地省级专业统考未涉及我院校考专业的,须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在山东省招生的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和美术类专业校考,认定山东省同类专业统考成绩;在广东省招生的美术类专业,认定广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四个专业均取消专业校考,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第十七条各专业投档比例设置按照各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要求执行。第十八条我院艺术类所有专业对专业及高考文化均无相关照顾政策,但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加分优惠政策,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专业除外。第十九条我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自主划线院校之一。1.四川省考生我院执行四川省招考委划定的各专业类别的专业及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2.非四川省考生由我院自主划定专业成绩合格分数线和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取消校考的专业除外)。(1)专业成绩合格分数线划线办法:非四川省考生专业合格分数线按照各专业报考考生上线人数不超过本年度省外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对于报考考生人数未超过拟定招生计划4倍的专业,其专业合格分数线按该专业总分满分×60%划定)。(2)各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划线办法:专  业在未合并普通本科第二、三批次的省份,不低于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在合并原普通本科第二、三批次的省份,不低于合并后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在仅保留一个普通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于合并后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80%85%85%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学、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蹈学、舞蹈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学类(不含摄影)、设计学类70%75%75%音乐表演、舞蹈表演60%65%65%注意!各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划线其它相关规定如下:①对于艺术类考生无文理分科的省份(江苏等高考改革省份),参考较低科类分数线执行。对于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成绩满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课成绩满分不一致的省份(新疆、江苏等省份),进行折算后划线。②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以及高考考试科目、成绩呈现方式特殊的省份,我院将根据上述省份有关规定合理划定各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③分文理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院将分文理科划定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去小数取整)。④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对于分文理科省份的双上线考生,我院将对艺术理科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按一定公式折算后和艺术文科考生一同按录取规则排序,择优录取,折算公式为:艺术理科生高考文化课折合分=艺术理科生高考文化课总分×(艺术文科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理科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⑤对个别专业自划线低于生源省份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而生源省份对该专业自划线有要求和硬性规定的,我院将严格遵照执行。⑥山东、广东两省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及山东省报考我院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录取规则(四川省考生):1.普通本科专业(文化产业管理):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合格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四川省招考委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对符合我院投档比例的进档考生,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2.艺术类专业: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四川省招考委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对符合我院投档比例的进档考生,根据其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规则分别为:①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②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录音艺术、动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设计学各专业分别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3.我院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办法:①文化产业管理、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各专业依次以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②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学、音乐表演各专业依次以“视唱练耳及乐理”、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的高低排序录取。③艺术史论、艺术管理、舞蹈表演、动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设计学各专业依次以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外语的高低排序录取。 4.我院各专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均为1:1。第二十一条录取规则(非四川省考生)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在进档考生中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1.各专业录取规则分别为:①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②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学、音乐表演、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不含摄影)、设计学、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表演和播音与主持艺术各专业分别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2.我院对专业志愿及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办法:①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各专业依次以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②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学、音乐表演各专业依次以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如考生所在省份语文、外语单科满分不是150分,需要进行折算,折算公式为:单科成绩÷单科满分×150)。③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不含摄影)、设计学校考各专业按“素描(或造型基础)”科目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④舞蹈表演(中国古典舞表演、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国际标准舞)各招考方向分别按“剧目表演”科目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舞蹈表演(现代流行舞)专业按“艺术表现力”科目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舞蹈学和舞蹈编导专业分别按“语文”科目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如考生所在省份语文单科满分不是150分,需要进行折算,折算公式为:单科成绩÷单科满分×150)。⑤表演专业按“语言”科目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⑥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命题即兴评述”科目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3.录取其它相关规定:①广播电视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原则上根据生源所在省参加校考的专业合格人数按4:1分省拟定本科招生计划。即:生源所在省4个专业成绩合格考生拟定1个本科招生计划,录取时对于双上线人数不够拟定招生计划的省份,我院不降低该类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山东省除外)。②“广播电视编导”与“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先按该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其它各类专业先分别按该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然后再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确定考生录取具体专业方向的做法:根据考生成绩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专业方向。若考生志愿填报的专业方向均已录取满额,对于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则由学校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方向;对于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则不予录取)。③不做分省招生计划的专业原则上不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非四川省考生。第二十二条我院录取时文理兼收;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第二十三条学制:本科层次专业中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和雕塑专业为五年制本科,其他本科各专业均为四年制本科。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第二十四条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雕塑、绘画、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各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我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退学处理。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将进行专业复测和身体复查。复测和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交纳学杂费和住宿费。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我院严格执行四川省物价部门、四川省财政厅和四川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学生学费收费标准如下(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音乐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各专业9600元/年/生;设计学专业7200元/年/生;文化产业管理专业4440元/年/生;其他各专业12000元/年/生。第八章资助政策第二十九条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第九章招生咨询、监督、申诉第三十条我院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时公开招生工作相关信息。第三十一条招生工作监督、申诉、咨询纪检监察电话:028-85430603招生咨询电话:028-85430270、028-85430022招生咨询传真:028-85430284我院官方网站:http://www.sccm.cn我院官方微信:四川音乐学院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sw.sccm.cn我院招生微信:四川音乐学院校考第十章附则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四川音乐学院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四川音乐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招生工作委员会授权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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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音乐学院2019年省内招生简章(四川省考生适用)2018-11-08
一、学院概况四川音乐学院,其前身是创建于1939年的“四川省立戏剧教育实验学校”, 经历了“四川省立音乐实验学校”、“四川省立技艺专科学校”、“四川省立艺术专科学校”、“成都艺术专科学校”、“西南音乐专科学校”等时期后,1959年经教育部批准更为现名,成为当时国内具有本科办学层次的六所专业音乐院校之一。学校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200余亩,下设30个教学部门、18个研究中心。举办有包括附中、专科、本科、研究生等层次的教育,在校生规模16000余人,在职教职工2000余人,是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专业音乐学院之一。(一)学院环境优美、场馆设施齐全锦江春色来天地、古蜀风韵在新都。学校坐落在素有天府之国美誉的四川成都。成都将按照习总书记来川系列讲话精神,建设成具有生态价值的公园城市,成为内陆开放经济高地,宜求学、宜创业、宜发展、宜居住,是一座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城市。川音是一所能够成就你艺术梦想的高等学府,成都城市音乐厅亦是你展示艺术风采的优质平台。锦江校区坐落于成都市中心武侯区锦江河畔,占地面积120余亩;新都校区位于古蜀发源地之一的成都市新都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学校有各类音乐厅、排练厅、演奏厅数十个,有标准化现代化的体育场、游泳场,能够满足师生教学和锻炼需求。图书馆占地17179㎡,各类藏书(含纸质、电子、音像等)155万册(件),是国内艺术院校图书馆中建筑面积最大、藏书量最多的图书馆之一。校史陈列馆、西南少数民族乐器陈列馆藏品丰富、特色明显。学校还与省内三所高校共建“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成为素质提升、文化兴川的重要力量。(二)坚定办学定位、着力人才培养学校办学定位为:建设以音乐专业教育为主体,美术、舞蹈、戏剧、影视、传媒艺术、艺术学理论等专业教育综合协调发展的专业艺术院校;建立应用型与教学研究型相结合的发展模式,以本科教育为主、拓展硕士研究生教育;强化传统和优势学科,打造和优化重点学科,积极拓展新兴和交叉学科;着力培养专业知识扎实、专业技能熟练、创新意识浓厚、综合素养较高、适应社会发展的合格艺术人才。学校拥有编制齐备,在省内外有广泛影响,全国音乐院校中唯一的职业化运营的“川音交响乐团”、“川音民族管弦乐团”、“川音合唱团”。此外还有为学生提供艺术实践的“川音学生管弦乐团”、“川音附中学生乐团”。(三)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完善各层次教育学校以教学为中心,积极发展各层次教育。目前学校本科层次有艺术学、管理学、工学三个学科门类,8个专业类、30个本科专业。学校于1986年取得音乐类文学硕士学位授予权,现已具有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三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于2005年首批获得国务院学位委批准的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予权;于2014年获得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学校于2009年起和四川大学联合培养音乐传播学博士生,2013年成功获批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学校从2003年开始招收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办学特色显著学校在2008年的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彰显办学实力。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省级特色专业为:音乐学、工业设计、绘画、舞蹈学。省级优秀教学团队为:作曲系作曲主科教研室、钢琴系钢琴主科教研室、管弦系弦乐教研室、声乐系美声教研室、手风琴电子键盘系手风琴教学团队。省级重点学科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钢琴、美术。(五)师资力量雄厚、专家德艺双馨学校现有副高级以上专家、教授352人,其中:二级教授1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2人,部优专家1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3人,四川省突出贡献优秀专家5人,四川省教学名师3人。学校还有一大批热爱艺术教育事业并取得丰硕成果的专家教授组成的教学团队。老一辈音乐教育家常苏民、羊路由、刘文晋、郎毓秀等一大批专家、学者早已蜚声海内外。(六)科研硕果累累、比赛捷报频传学校有国家科技进步奖1项,国家发明奖 1 项,省教学成果奖 25 项,省哲学社会科学奖 26 项,“中国音乐金钟奖”33项,德国工业设计“红点奖”5项,发明专利31项。近五年来,学校师生在国际、国内重大比赛和评奖中获得国际奖项470余项、国内奖项1500余项,其中国家级和省部级授予的奖项85项。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9项,省部级科研项目立项29项。出版各类著作167余部,发表学术论文1500多篇。学校还拥有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数字媒体艺术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四川省社科联批准成立的四川省哲社重点研究基地“西南音乐研究中心”以及四川省文联批准成立的“四川省音乐文学学会”和“四川省数字媒体艺术协会”。学报《音乐探索》入选为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七)国际国内竞风采、川音校友谱新篇经过近八十年的办学发展和几代“川音人”的共同努力,学校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优秀艺术专业人才。涌现了作曲家高为杰、何训田、贾达群,歌唱家范竞马、赵登峰、霍勇,表演艺术家刘晓庆,钢琴教育家但昭义、钢琴演奏家李云迪、陈萨,小提琴演奏家宁峰、文薇等一批杰出校友,在国际国内享有很高声誉。近年来,学校还培养了李宇春、何洁、谭维维、王铮亮等一批新星,活跃在国内各类舞台上,为学校争得了荣誉。学校以建设一流艺术院校为己任,以培养一流艺术人才为目标,全校教职员工齐心协力,团结奋进,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提高教学质量、不断增强办学实力为目标,努力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合格接班人,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办好人民满意的艺术教育谱写新的篇章。二、培养目标培养政治合格、德艺双馨、全面发展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三、招生专业(一)本科层次(1)艺术学:音乐与舞蹈学类各专业教学单位专业招考方向学费(元/年)学制就读地点作曲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2000五年锦江校区(成都市新生路6号)音乐表演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钢琴系钢琴、钢琴伴奏四年手风琴电子键盘系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管弦系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木笛、竖琴民乐系二胡、笙、唢呐、竹笛、琵琶、扬琴、古筝、柳琴、古琴、中阮、低音拉弦(大提琴、低音提琴)、箜篌现代器乐系打击乐(含民族、西洋打击乐)、古典萨克斯管、古典吉他声乐系声乐(美声唱法)民族声乐系声乐(民族唱法)歌剧合唱系歌剧表演、合唱乐器工程系钢琴调律、提琴制作、管乐修造、民族乐器研制音乐教育学院音乐舞蹈音乐学 9600音乐学系理论流行音乐学院音乐表演声乐(流行演唱)、流行歌舞、流行器乐(电吉他、民谣吉他、爵士吉他、电贝司、爵士鼓、流行萨克斯管、流行键盘)12000四年新都校区(成都市新都区蜀龙路)戏剧系音乐剧12000舞蹈学院舞蹈学  详情
四川音乐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省内)2019-01-10
一、学院概况四川音乐学院,其前身是创建于1939年的“四川省立戏剧教育实验学校”,经历了“四川省立音乐实验学校”、“四川省立技艺专科学校”、“四川省立艺术专科学校”、“成都艺术专科学校”、“西南音乐专科学校”等时期后,1959年经教育部批准更为现名,成为当时国内具有本科办学层次的六所专业音乐院校之一。学校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200余亩,下设30个教学部门、18个研究中心。举办有包括附中、专科、本科、研究生等层次的教育,在校生规模16000余人,在职教职工2000余人,是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专业音乐学院之一。(一)学院环境优美、场馆设施齐全锦江春色来天地、古蜀风韵在新都。学校坐落在素有天府之国美誉的四川成都。成都将按照习总书记来川系列讲话精神,建设成具有生态价值的公园城市,成为内陆开放经济高地,宜求学、宜创业、宜发展、宜居住,是一座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城市。川音是一所能够成就你艺术梦想的高等学府,成都城市音乐厅亦是你展示艺术风采的优质平台。锦江校区坐落于成都市中心武侯区锦江河畔,占地面积120余亩;新都校区位于古蜀发源地之一的成都市新都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学校有各类音乐厅、排练厅、演奏厅数十个,有标准化现代化的体育场、游泳场,能够满足师生教学和锻炼需求。图书馆占地17179㎡,各类藏书(含纸质、电子、音像等)155万册(件),是国内艺术院校图书馆中建筑面积最大、藏书量最多的图书馆之一。校史陈列馆、西南少数民族乐器陈列馆藏品丰富、特色明显。学校还与省内三所高校共建“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成为素质提升、文化兴川的重要力量。(二)坚定办学定位、着力人才培养学校办学定位为:以高水平艺术人才培养为核心,积极推进和建设教学研究型大学;以本科教育为主体,控制发展专科教育,努力发展研究生教育,申报博士授权单位,积极拓展国际教育,承担社会继续教育,办好中等艺术教育;以音乐与舞蹈学科专业为主体,美术学与设计学、戏剧与影视学等学科专业综合协调发展。学校拥有编制齐备,在省内外有广泛影响,全国音乐院校中唯一的职业化运营的“川音交响乐团”、“川音民族管弦乐团”、“川音合唱团”。此外还有为学生提供艺术实践的“川音学生管弦乐团”、“川音附中学生乐团”。(三)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完善各层次教育学校以教学为中心,积极发展各层次教育。目前学校本科层次有艺术学、管理学、工学三个学科门类,8个专业类、30个本科专业。学校于1986年取得音乐类文学硕士学位授予权,现已具有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三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于2005年首批获得国务院学位委批准的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予权;于2014年获得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学校于2009年起和四川大学联合培养音乐传播学博士生,2013年成功获批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学校从2003年开始招收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办学特色显著学校在2008年的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彰显办学实力。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省级特色专业为:音乐学、工业设计、绘画、舞蹈学。省级优秀教学团队为:作曲系作曲主科教研室、钢琴系钢琴主科教研室、管弦系弦乐教研室、声乐系美声教研室、手风琴电子键盘系手风琴教学团队。省级重点学科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钢琴、美术。(五)师资力量雄厚、专家德艺双馨学校现有副高级以上专家、教授352人,其中:二级教授1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2人,部优专家1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3人,四川省突出贡献优秀专家5人,四川省教学名师3人。学校还有一大批热爱艺术教育事业并取得丰硕成果的专家教授组成的教学团队。老一辈音乐教育家常苏民、羊路由、刘文晋、郎毓秀等一大批专家、学者早已蜚声海内外。(六)科研硕果累累、比赛捷报频传学校有国家科技进步奖1项,国家发明奖 1 项,省教学成果奖 25 项,省哲学社会科学奖 26 项,“中国音乐金钟奖”33项,德国工业设计“红点奖”5项,发明专利31项。近五年来,学校师生在国际、国内重大比赛和评奖中获得国际奖项470余项、国内奖项1500余项,其中国家级和省部级授予的奖项85项。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9项,省部级科研项目立项29项。出版各类著作167余部,发表学术论文1500多篇。学校还拥有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数字媒体艺术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四川省社科联批准成立的四川省哲社重点研究基地“西南音乐研究中心”以及四川省文联批准成立的“四川省音乐文学学会”和“四川省数字媒体艺术协会”。学报《音乐探索》入选为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七)国际国内竞风采、川音校友谱新篇经过八十年的办学发展和几代“川音人”的共同努力,学校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优秀艺术专业人才。涌现了作曲家高为杰、何训田、贾达群,歌唱家范竞马、赵登峰、霍勇,表演艺术家刘晓庆,钢琴教育家但昭义、钢琴演奏家李云迪、陈萨,小提琴演奏家宁峰、文薇等一批杰出校友,在国际国内享有很高声誉。近年来,学校还培养了李宇春、何洁、谭维维、王铮亮等一批新星,活跃在国内各类舞台上,为学校争得了荣誉。学校以建设一流艺术院校为己任,以培养一流艺术人才为目标,全校教职员工齐心协力,团结奋进,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提高教学质量、不断增强办学实力为目标,努力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合格接班人,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办好人民满意的艺术教育谱写新的篇章。二、培养目标培养政治合格、德艺双馨、全面发展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三、招生专业(一)本科层次(1)艺术学:音乐与舞蹈学类各专业(2)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学类各专业(3)艺术学:美术学类各专业(4)艺术学:设计学类各专业(5)艺术学:艺术学理论类专业(6)普通类专业(二)专科层次注:①请考生仔细看清上述各专业方向的名称及所属的教学单位,以免误填。一经录取,一律不予更换所属教学单位。②凡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动画和影视动画专业的考生,录取后学院招生处在纪委办(监察处)监督下根据拟定的2019年各教学单位招生计划将上述五个专业新生随机分配到具体的院系就读。四、报考对象和条件符合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五、报名时间及地点考生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均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一)文化考试报名凡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四川考生均须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办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领取《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二)专业考试报名办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要求1.美术与设计类专业(1)凡报考我院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的四川考生须于2018年11月1日9:00起至4日17:00止自行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网站上的提示和要求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考生在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2018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根据提示打印本人的专业准考证。(2)考试实行分片区考试[成都考点: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自贡考点:四川理工学院(汇东校区);绵阳考点:绵阳师范学院(高新校区);乐山考点:乐山师范学院;南充考点: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达州考点: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内江考点:内江师范学院;巴中考点:巴中市巴州区第四中学]。(3)考生于2018年12月1日10:00至12:00前往相应考点熟悉考场及应急疏散通道,2018年12月1日下午至12月2日进行专业考试。(4)考生自行准备考试所用的画板或画夹、颜料、画笔、小画凳等考试工具。画板或画夹不能大于4开,在画板或画夹上不能有任何图案,考生所带画架不得高于80公分;试卷上不得使用定画液、透明胶。其它事项见“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招生简介”。2.音乐类专业(1)凡报考我院音乐类专业的四川考生须于2018年11月1日9:00起至4日17:00止自行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网站上的提示和要求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考生在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2019年1月2日至21日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根据提示打印本人的专业准考证。(2)考生于2019年1月4日16:30-18:00熟悉除“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外其他笔试科目考场位置及应急疏散通道。1月5日16:30-18:00熟悉“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笔试考场考点位置, 1月5日至6日进行专业笔试科目考试,1月8日至21日进行专业面试科目考试。(3)专业考试不分初试复试,一次完成。除钢琴、电子钢琴、竖琴、双排键电子琴、定音鼓外,其它乐器均由考生自备。考生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和《专业准考证》原件参加专业考试。专业面试科目考试实行分组定时按顺序进行,考生本人的《专业准考证》上已排定了考生所参加的各个专业面试科目考试点名时间和顺序,凡不按《专业准考证》上规定的点名时间和顺序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各专业笔试科目的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等情况以《专业准考证》上的内容为准。(4)各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的“练耳及乐理”实行客观题笔试,考生采用机读卡答题;《中外音乐常识》和《艺术理论常识》科目中的客观题部分要求考生在机读卡上答题(考生自备2B铅笔,请在正规文具商店购买)。笔试科目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准进入考场考试,迟到误考责任自负。“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的“练耳及乐理”考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离场。(5)专业考试地点:四川音乐学院(成都市新生路6号)。3.戏剧与影视类和舞蹈类专业(1)凡报考我院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类各专业的四川考生须于2018年11月1日9:00起至4日17:00止自行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网站上的提示和要求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考生在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2018年11月29日至12月14日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根据提示打印本人的专业准考证。(2)2018年12月4日至14日进行专业面试科目考试。编导类专业的考生于2018年12月8日10:00至12:00熟悉笔试科目考场所在教学楼的位置及应急疏散通道,14:30至16:00进行笔试科目考试(笔试科目的考试地点等安排以《专业准考证》上的内容为准)。(3)专业考试地点:成都理工大学艺术大楼(成都市二仙桥东三路1号)。温馨提示:未办理艺术类文化考试、专业考试报名及缴费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艺术类各专业报名考试及录取。六、专业考试各专业(考试类型)考试科目、范围及分值:(一)音乐类专业1.艺术史论专业:①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200分[声乐:自选歌曲一首(唱法不限);器乐:自选乐曲一首];②艺术理论常识200分[参考书目:曾致主编《艺术类专业高考应试必备·文艺常识》(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录音艺术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20分;②器乐演奏120分[演奏自选器乐作品一首(最好是钢琴演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③歌曲创作160分(根据指定歌词写作单旋律歌曲一首)。3.音乐学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声乐演唱150分[准备歌曲两首(限美声、民族唱法),考场配备钢琴伴奏人员,考生须提供钢琴伴奏五线谱,亦可清唱];③钢琴演奏150分(准备练习曲一首、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4.音乐学(理论)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60分;②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120分[声乐:自选歌曲一首(唱法不限);器乐:自选乐曲一首];③中外音乐常识220分[参考书目:俞人豪等编《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6年6月第1版)]。5.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80分;②和声知识60分(参考书目: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③器乐演奏60分[演奏自选器乐作品一首(最好是钢琴演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④歌曲创作100分(根据指定歌词写作单旋律歌曲一首);⑤器乐曲创作100分(根据指定的主题创作一首器乐曲小品,乐器种类不限)。6.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80分;②和声知识60分(参考书目: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③钢琴演奏60分[演奏车尔尼299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奏鸣曲快板乐章或中外乐曲一首,巴赫二部创意曲或以上程度复调乐曲一首(曲目自选,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④指挥法200分[乐队指挥:指挥交响乐一个乐章或完整的管弦乐作品一首;合唱指挥:指挥合唱作品两首(曲目自选,自带曲目录音带或双钢琴伴奏人员)]。7.音乐舞蹈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声乐演唱50分[准备歌曲两首(限美声、民族唱法),考场配备钢琴伴奏人员,考生须提供钢琴伴奏五线谱,亦可清唱];③钢琴演奏50分(准备练习曲一首、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④舞蹈综合素质300分(自选舞蹈片段,自备CD伴奏带,时间2至3分钟;软开度、弹跳测试)。8.声乐(美声、民族唱法)、歌剧表演、合唱、音乐剧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声乐演唱400分[准备四首歌曲(考生从填报的四首歌曲中随机抽取其中一首歌曲演唱),考场配备钢琴伴奏人员,考生须提供钢琴伴奏五线谱,亦可清唱]。9.民乐[琵琶、扬琴、柳琴、古筝、古琴、中阮、笙、唢呐、竹笛、二胡、低音拉弦(大提琴、低音提琴)、箜篌]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器乐演奏40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曲目自选;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10.钢琴、钢琴伴奏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钢琴演奏400分[演奏车尔尼740以上程度的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巴赫三部创意曲或以上程度复调乐曲,巴赫平均律只演奏赋格部分),中、外乐曲或大型乐曲中任选一首(大型乐曲包括奏鸣曲、变奏曲、回旋曲、组曲,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11.手风琴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手风琴演奏40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曲目自选,乐曲可选复调作品一首,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12.双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器乐演奏400分[演奏(钢琴、电子钢琴、单排键电子琴等键盘乐器均可)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曲目自选,乐曲可选复调作品一首,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13.西洋管乐(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木笛、古典萨克斯管)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器乐演奏400分[管乐(不含木笛):演奏音阶(连音、断音),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木笛:演奏音阶(连音、断音,三升三降或以上),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乐曲限外国作品,高音和中音木笛曲目各一首,如凡·艾克、泰勒曼、巴赫、亨德尔、维瓦尔第、巴尔桑提作品)。(曲目自选;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14.西洋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古典吉他)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弦乐演奏400分[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演奏音阶、琶音、双音、练习曲各一首,乐曲两首。竖琴:演奏音阶、琶音,《Pozzoli(布左利)中等难度练习曲》或《Bochsa(伯萨)练习曲》中任选一首,乐曲两首。古典吉他:演奏塔雷加音阶练习曲一首,维拉罗伯斯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曲目自选;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15.打击乐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器乐演奏400分[从小军鼓、马林巴、定音鼓、民族打击乐、爵士鼓中任选两种乐器各演奏一首乐曲(曲目自选;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16.声乐(流行演唱)、流行歌舞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声乐演唱400分【准备四首歌曲(考生从填报的四首歌曲中随机抽取其中一首歌曲演唱),自备U盘(伴奏格式为mp3)或CD伴奏或使用乐器自弹自唱】。17.流行器乐[电吉他、电贝司、民谣吉他、爵士吉他、爵士鼓、流行萨克斯管、流行键盘]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器乐演奏400分【爵士鼓:演奏自编4/4拍子和3/4拍子节奏组合各一段(长度为每段不低于16小节,可按‖:4+4:‖方式重复);按要求演奏指定节奏型。流行键盘:演奏(钢琴、合成器、电子琴等键盘乐器均可)车尔尼849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欧美、中国风格乐曲各一首,即兴伴奏一首流行歌曲。其它流行乐器:演奏音阶、琶音、中等以上程度练习曲各一首,乐曲一首。[自备U盘(伴奏格式为mp3)或CD伴奏;曲目自选,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各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考试范围(注:视唱占20%、练耳占65%、乐理占15%):(1) 视唱:调号范围在一个升降号以内,含常见节拍与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采用首调唱名法、固定唱名法均可。(2) 练耳:①音组:2至5个音;②音程:纯四、五、八度,大小二、三、六、七度,增四度、减五度;③和弦:大、小、增、减三和弦原位及转位(密集排列),大小七、小小七、减小七、减减七和弦原位及转位(密集排列);④节拍、节奏:常见节拍与节奏型;⑤旋律:调号范围在两个升降号以内,含常见节拍与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3) 乐理:参考李重光编著的《音乐理论基础》,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试用教材(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音乐类各专业(考试类型1-17):总分满分均为400分。其中“艺术史论”、“录音艺术”、“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和“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考试类型1-6)专业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此外,其它各专业(考试类型7-17)的“视唱练耳及乐理”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计入总分,在专业划线时单独划定该科单科成绩的合格线。钢琴调律、提琴制作、管乐修造和民族乐器研制各专业成绩认定关系为:凡参加了钢琴、钢琴伴奏、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西洋管弦乐任一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志愿均可填报钢琴调律专业;凡参加了西洋弦乐专业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志愿可填报提琴制作专业;凡报考西洋管乐专业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志愿可填报管乐修造专业;凡报考民乐专业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志愿可填报民族乐器研制专业。(二)戏剧与影视类和舞蹈类专业18.表演专业:①语言(自备作品脱稿考查:诗歌、寓言、小说片段、散文或台词独白等任选一种体裁一篇,时间限定在2分钟以内);②声乐(自备歌曲一首: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唱法不限);③形体(舞蹈、武术、体操戏曲身段等不限,自由展示。注:默唱旋律、默念节奏节拍舞蹈或动作);④表演(命题表演,随机抽取试题,根据试题编演即兴小品。注:均为集体小品,表演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19.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①朗诵(自备作品脱稿朗诵:现代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段任选一种体裁,时间在2分钟之内);②普通话水平(指定作品朗读);③命题即兴评述(考生抽题后评述,时间在2分钟之内)。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20.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①编写故事(命题笔试);②编导创意(节目与广告创意、声画组合等,考生抽题后口试,时间在3分钟以内)。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5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21.舞蹈学专业:①面试[A.目测外形;B.语言表达(自我介绍)];②基本功测试(A.柔韧;B.旋转;C.弹跳;D.技巧展示);③艺术素质(A.摹仿;B.即兴表演);④艺术表现力[自备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限单曲CD)]。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三)美术与设计类专业22.【美术学院:①本科:雕塑、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公共艺术、动画、艺术与科技;②专科: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游戏设计、影视动画。演艺学院:动画(本科)、影视动画(专科)。数字艺术系:动画。戏剧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各专业:①素描;②速写;③色彩。素描、色彩、速写单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七、文化考试凡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八、政考及体检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按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九、录取规则1.普通本科专业(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合格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四川省招考委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对符合我院投档比例和成绩要求的进档考生,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2.艺术类专业: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对符合我院投档比例和成绩要求的进档考生,根据其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规则分别为:①艺术史论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四川省最低录取控制线上20分。②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③本科层次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录音艺术、动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设计学和专科层次音乐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影视动画、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游戏设计各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3.我院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办法:①本科层次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和专科层次影视编导各专业依次以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②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学、音乐表演各专业依次以“视唱练耳及乐理”、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的高低排序录取。③本科层次艺术史论、舞蹈学、动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设计学和专科层次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影视动画、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游戏设计各专业依次以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外语的高低排序录取。4.我院各专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均为1:1。十、注意事项(一)部分专业考生身体条件要求:美术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二)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文理兼收,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新生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三)我院招收港澳台学生和境外学生(留学生)(详见四川音乐学院港澳台和外国留学生招生简章)。(四)报考木笛专业的考生可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免费下载相关谱例。(网址:http://www.sccm.cn)(五)四川音乐学院当年录取的音乐表演和理论专业本科生,经学院专家委员会认定专业特别优秀者可享受1至4年学费减、免及提供参加学院认可的专业比赛所需部分费用。(六)各专业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七)新生入学后两月内,学院将进行专业和身体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八)四川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下发到各市(州)招考办,考生凭《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领取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音乐类专业考生领取成绩通知单时间:2019年2月19日后;其它各类专业考生领取成绩通知单时间:2019年1月14日后)。凡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规定的时间内(音乐类专业考生查分登记时间:2019年2月21日9:00起至22日17:00止;其它各类专业考生查分登记时间:2019年1月16日9:00起至17日17:00止),凭《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办理查分登记,逾期不再办理。查分结果由各类专业考务办公室通知考生。(九)本简章供四川考生专用,由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通讯地址:成都市新生路6号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邮政编码:610021电 话:(028)85430270(咨询电话) 85430284(传真电话)招生网址:http://www.sccm.cn详情
四川音乐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简章(省外)2019-01-10
一、学院概况四川音乐学院,其前身是创建于1939年的“四川省立戏剧教育实验学校”,经历了“四川省立音乐实验学校”、“四川省立技艺专科学校”、“四川省立艺术专科学校”、“成都艺术专科学校”、“西南音乐专科学校”等时期后,1959年经教育部批准更为现名,成为当时国内具有本科办学层次的六所专业音乐院校之一。学校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200余亩,下设30个教学部门、18个研究中心。举办有包括附中、专科、本科、研究生等层次的教育,在校生规模16000余人,在职教职工2000余人,是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专业音乐学院之一。(一)学院环境优美、场馆设施齐全锦江春色来天地、古蜀风韵在新都。学校坐落在素有天府之国美誉的四川成都。成都将按照习总书记来川系列讲话精神,建设成具有生态价值的公园城市,成为内陆开放经济高地,宜求学、宜创业、宜发展、宜居住,是一座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城市。川音是一所能够成就你艺术梦想的高等学府,成都城市音乐厅亦是你展示艺术风采的优质平台。锦江校区坐落于成都市中心武侯区锦江河畔,占地面积120余亩;新都校区位于古蜀发源地之一的成都市新都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学校有各类音乐厅、排练厅、演奏厅数十个,有标准化现代化的体育场、游泳场,能够满足师生教学和锻炼需求。图书馆占地17179㎡,各类藏书(含纸质、电子、音像等)155万册(件),是国内艺术院校图书馆中建筑面积最大、藏书量最多的图书馆之一。校史陈列馆、西南少数民族乐器陈列馆藏品丰富、特色明显。学校还与省内三所高校共建“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成为素质提升、文化兴川的重要力量。(二)坚定办学定位、着力人才培养学校办学定位为:以高水平艺术人才培养为核心,积极推进和建设教学研究型大学;以本科教育为主体,控制发展专科教育,努力发展研究生教育,申报博士授权单位,积极拓展国际教育,承担社会继续教育,办好中等艺术教育;以音乐与舞蹈学科专业为主体,美术学与设计学、戏剧与影视学等学科专业综合协调发展。学校拥有编制齐备,在省内外有广泛影响,全国音乐院校中唯一的职业化运营的“川音交响乐团”、“川音民族管弦乐团”、“川音合唱团”。此外还有为学生提供艺术实践的“川音学生管弦乐团”、“川音附中学生乐团”。(三)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完善各层次教育学校以教学为中心,积极发展各层次教育。目前学校本科层次有艺术学、管理学、工学三个学科门类,8个专业类、30个本科专业。学校于1986年取得音乐类文学硕士学位授予权,现已具有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三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于2005年首批获得国务院学位委批准的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予权;于2014年获得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学校于2009年起和四川大学联合培养音乐传播学博士生,2013年成功获批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学校从2003年开始招收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办学特色显著学校在2008年的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彰显办学实力。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省级特色专业为:音乐学、工业设计、绘画、舞蹈学。省级优秀教学团队为:作曲系作曲主科教研室、钢琴系钢琴主科教研室、管弦系弦乐教研室、声乐系美声教研室、手风琴电子键盘系手风琴教学团队。省级重点学科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钢琴、美术。(五)师资力量雄厚、专家德艺双馨学校现有副高级以上专家、教授352人,其中:二级教授1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2人,部优专家1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3人,四川省突出贡献优秀专家5人,四川省教学名师3人。学校还有一大批热爱艺术教育事业并取得丰硕成果的专家教授组成的教学团队。老一辈音乐教育家常苏民、羊路由、刘文晋、郎毓秀等一大批专家、学者早已蜚声海内外。(六)科研硕果累累、比赛捷报频传学校有国家科技进步奖1项,国家发明奖 1 项,省教学成果奖 25 项,省哲学社会科学奖 26 项,“中国音乐金钟奖”33项,德国工业设计“红点奖”5项,发明专利31项。近五年来,学校师生在国际、国内重大比赛和评奖中获得国际奖项470余项、国内奖项1500余项,其中国家级和省部级授予的奖项85项。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9项,省部级科研项目立项29项。出版各类著作167余部,发表学术论文1500多篇。学校还拥有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数字媒体艺术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四川省社科联批准成立的四川省哲社重点研究基地“西南音乐研究中心”以及四川省文联批准成立的“四川省音乐文学学会”和“四川省数字媒体艺术协会”。学报《音乐探索》入选为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七)国际国内竞风采、川音校友谱新篇经过八十年的办学发展和几代“川音人”的共同努力,学校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优秀艺术专业人才。涌现了作曲家高为杰、何训田、贾达群,歌唱家范竞马、赵登峰、霍勇,表演艺术家刘晓庆,钢琴教育家但昭义、钢琴演奏家李云迪、陈萨,小提琴演奏家宁峰、文薇等一批杰出校友,在国际国内享有很高声誉。近年来,学校还培养了李宇春、何洁、谭维维、王铮亮等一批新星,活跃在国内各类舞台上,为学校争得了荣誉。学校以建设一流艺术院校为己任,以培养一流艺术人才为目标,全校教职员工齐心协力,团结奋进,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提高教学质量、不断增强办学实力为目标,努力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合格接班人,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办好人民满意的艺术教育谱写新的篇章。二、培养目标培养政治合格、德艺双馨、全面发展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三、本科层次招生专业(一)艺术学:音乐与舞蹈学类各专业(二)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学类各专业(三)艺术学:美术学类各专业(四)艺术学:设计学类各专业(五)艺术学:艺术学理论类专业注:请考生仔细看清上述各招考方向的名称及所属的教学单位,以免误填。一经录取,一律不予更换所属教学单位。四、报考对象和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五、报名考试办法(一)文化考试报名凡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省外考生均须按生源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办(考试院)有关规定办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领取艺术专业《准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逾期未办理艺术类文化考试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我院艺术类专业考试。(二)专业考试报名除湖北考点外,我院2019年本科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各专业报名交费等全部通过手机微信程序完成。报名包括微信报名、微信交费、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3个阶段。报名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四川音乐学院校考”,请打开手机微信程序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关注或搜索公众号名称添加关注。关注并进入“四川音乐学院校考”微信公众号后,点击下方菜单“校考报名”即可进入报名系统。考生在报名交费过程中,请核对交费信息中的收款单位名称(四川音乐学院)、支付金额、报考专业等信息是否正确。交费成功后所交费用一律不予退还。考点报名时间截止时仍未交费的报考信息无效。考生在完成专业考试微信报名并交费成功后,请在考点开考前一天上午10:00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PDF格式准考证并自行打印。考生在报名时,输入的内容务必真实准确,其中生源地(高考所在地)、证件号码、考生姓名、考生手机为关键信息,确认后不可修改,其它信息如考生号(高考报名号)、高考科类、毕业高中、家长手机、联系地址、考生照片、艺考《准考证》图片、艺考合格证图片等信息考生可稍后补充完善。因生源地(高考所在地)、证件号码、考生姓名、考生号(高考报名号)等信息填写错误造成无法报送合格专业成绩,从而导致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省外考生,均须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校考,我院校考专业属生源所在地省级专业统考的,同时须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参加相应的专业统考并达到合格标准。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省外考生,其生源所在地省级专业统考未涉及我院校考专业的,须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新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蜀龙路226号
  • 电话:
    (%u0030%u0032%u0038)%u0038%u0035%u0034%u0033%u0030%u0032%u0037%u0037
  • 邮编:
    61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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