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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艺术职业学院

简称:“成艺职院” 所在地:成都 院校代码:12969 类型:艺术类/专科

省属专科
  • 成都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成都艺术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方案2020-02-12
成都艺术职业学院肇始于1999年的四川开元艺术学院,从2000年起先后与四川美术学院、四川师范大学联合办学,成立四川美术学院成都分院、四川师范大学设计艺术学院。2002年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组建为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6〕80号),我院2017年面向四川省开展单独招生工作,为保证顺利完成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我校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方案。一、组织保证(一)我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二)我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组:1、招生录取小组:负责汇总学校招生专业、计划,并提出建议,拟定考试办法,负责汇总有关单独招生资料,形成《成都艺术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方案》等文件,报学院审批并负责上报本院有关单独招生文件。负责单独招生宣传、报名、信息核准、报名资格审查、新生录取,办理录取手续等工作事宜。2、“单招”测试小组:负责按照四川省2017年“单招”考试的有关规定组织招生考试相关工作,包括单招生文化基础综合笔试、职业技能测试、综合素质测试等。负责职业技能测试与综合素质测试命题、试卷制作;考核试题、试卷的保密、编排考场,负责组织考试、阅卷、评分;汇总文化基础综合笔试、职业技能测试、素质测试成绩。3、纪检监察小组:负责制定相关保密制度和工作纪律要求,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纪检监督,严格实施招生录取“阳光工程”,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4、安全保障小组:负责招生考试及录取全过程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5、宣传及网络信息保障小组:负责学校整体形象宣传和单招网络及落地宣传、网上报名、录取查询等网络维护和安全。6、后勤保障小组:负责校园环境美化、考生住宿、就餐保障。二、招生原则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凡有直系亲属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三、招生专业、计划1、单招专业与计划2017年我院单独招生总计划为2610名,其中,面向中职类考生招生计划1430名。成都艺术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计划表 序 号 院系 专业 专业代码 普高类别 中职类别 招生人数 学费 (元/生·年) 总计划 普高 中职 1 环境艺术学院 环境艺术设计 650111 文理、艺术 文化艺术类等 80 30 50 12000 2 建筑室内设计 540104 文理、艺术 土木水利类等 70 30 40 8000 3 家具设计与制造 580105 文理、艺术 土木水利类等 40 20 20 8000 4 展示艺术设计 650110 艺术、文理 文化艺术类等 30 20 10 11000 5 园林工程技术 540106 文理、艺术 土木水利类等 50 25 25 8000 6 室内艺术设计 650109 艺术、文理 文化艺术类等 70 30 40 12000 7 城乡规划 650111 文理、艺术 土木水利类等 50 30 20 8000 8 视觉传达学院 广告设计与制作 650103 艺术、文理 文化艺术类等 60 30 30 11000 9 服装与服饰设计 650108 艺术、文理 轻纺食品类等 50 20 30 11000 10 鞋类设计与工艺 580109 文理、艺术 轻纺食品类等 40 20 20 8000 11 工艺美术品设计 650119 艺术、文理 文化艺术类等 40 20 20 11000 12 产品艺术设计 650105 艺术、文理 文化艺术类等 50 15 35 11000 13 空中乘务 600405 文理、艺术 旅游服务类等 50 25 25 8000 14 艺术设计* 650101 艺术、文理 文化艺术类等 50 20 30 11000 15 数字媒体学院 艺术设计* 650101 艺术、文理 文化艺术类等 30 20 10 11000 16 软件技术* 610205 文理、艺术 信息技术类等 80 40 40 8000 17 影视动画 660209 艺术、文理 文化艺术类等 40 20 20 11000 18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610210 文理、艺术 信息技术类等 120 30 90 8000 19 动漫制作技术 610207 文理、艺术 信息技术类等 60 30 30 8000 20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650104 艺术、文理 文化艺术类等 100 20 80 9800 21 动漫设计 650120 艺术、文理 文化艺术类等 60 30 30 11000 22 竹艺学院 工艺美术品设计* 650119 艺术、文理 文化艺术类等 50 20 30 11000 23 建筑工程学院 工程造价 540502 文理 土木水利类等 100 40 60 8000 24 建筑设计 540101 文理 土木水利类等 50 20 30 8000 25 建筑工程技术 540301 文理 土木水利类等 60 25 35 8000 26 管理与新闻系 连锁经营管理 630604 文理 财经商贸类等 40 20 20 8000 27 酒店管理 640105 文理 旅游服务类等 100 30 70 8000 28 新闻采编与制作 660201 文理、艺术 文化艺术类等 40 20 20 8000 29 财务管理 630301 文理 财经商贸类等 150 60 90 8000 30 市场营销 630701 文理 财经商贸类等 60 20 40 8000 31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600606 文理 交通运输类等 150 60 90 8000 32 体育系 社会体育 670403 体育、文理 体育健身类等 200 120 80 9800 33 音乐系 音乐表演* 650219 艺术、文理 文化艺术类等 60 40 20 11000 34 音乐表演* 650219 艺术、文理 文化艺术类等 80 50 30 11000 35 音乐表演* 650219 艺术、文理 文化艺术类等 20 10 10 11000 36 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 650403 文理、艺术 文化艺术类等 40 20 20 8000 37 舞蹈学院 舞蹈表演 650207 艺术、文理 文化艺术类等 60 30 30 11000 38 体育艺术表演 670407 体育、文理 体育健身类等 60 30 30 11000 39 表演系 影视编导 660206 文理、艺术 文化艺术类等 30 20 10 11000 40 播音与主持 660202 文理、艺术 文化艺术类等 40 20 20 11000 合计 —— —— —— —— 2610 1180 1430 —— 2、说明(1)最终招生专业与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为准;(2)收费标准如有变化以四川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3)招生专业后缀“*”的专业,为按专业方向培养。其中:①视觉传达学院“艺术设计*”为“软装饰设计”方向;②数字媒体学院“艺术设计*”为“游戏美术”方向;③数字媒体学院“软件技术*”为“游戏软件技术”方向;④竹艺学院“工艺美术品设计*”为“竹艺设计”方向;⑤音乐系“音乐表演*”分“声乐”“器乐”“音乐舞蹈”三个专业方向;四、招生范围参加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均可参加我校单独招生。五、报名条件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7年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高考考生号。同时,考生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身心健康,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六、报名方式、时间(一)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成都艺术职业学院网站(www.cdartpro.cn)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也可以到我院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考生报名时,须按报名系统提示首先确定报考类别:普通类、中职类,再进入各专业类填报具体专业,可以填报3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须保证所填写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并须与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采集的高考报名信息一致。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出《成都艺术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或来校现场打印,并贴照片。(二)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3月24日七、报名资格审查(一)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报名结束后,我院将考生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二)核准名单在学校网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报名资格审查。(三)考生现场报名资格确认时间为2017年3月20日—3月24日,地点成都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处。现场须提交以下材料:(1)《成都艺术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或来校现场打印,并贴照片)(2)考生身份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临时身份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寸照4张;经县(区)、市招办盖章确认的“高考体检表”复印件),或县级以上医院的正式体检结果表;(4)考生均应签署《单独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四)经学校资格审查合格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后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八、考试方式、内容、日期及地点(一)考试方式成都艺术职业学院2017年各专业单独招生考试按照“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职业技能或综合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考核。1、普通高中非艺体考生:文化知识综合笔试(300分)+综合素质测试(300分),总分600分。2、中职、普通高中艺术、体育考生:文化知识综合笔试(300分)+职业技能测试(300分),总分600分。(二)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四川2017年高职院校“单招”考试“文化知识综合笔试”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制卷,试卷分普高类、中职类。我院组织笔试并统一阅卷、评分。1、普通高中非艺体考生、普通高中艺体类考生: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部分分卷考试,分值为: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总分300分。2、中职考生: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部分分卷考试,分值为: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总分300分。3、考试形式:闭卷。4、考试时间:2017年3月25日9:00-11:30;笔试150分钟。(三)职业技能测试或综合素质测试我院按照招生专业的从业要求对考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或综合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一览表 测试项目 测试对象 测试专业 综合素质测试 普通高中文理类考生 中职跨类别考生 建筑室内设计、城乡规划、园林工程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软件技术(游戏软件)、动漫制作技术、家具设计与制造、鞋类设计与工艺、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设计、财务管理、市场营销、连锁经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新闻采编与制作、播音与主持、影视编导、酒店管理、空中乘务 设计类技能测试(美术) 普通高中、中职类 设计专业类考生 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竹艺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影视动画、数字媒艺术设计、艺术设计(软装饰设计、游戏美术) 表演类技能测试1(音乐) 普通高中、中职类 音乐表演(声乐、器乐、音乐舞蹈) 表演类技能测试1(舞蹈) 普通高中、中职类 舞蹈表演、体育艺术表演 文服类技能测试 普通高中、中职类 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 体育类技能测试 普通高中、中职类 社会体育 广影类技能测试1(编导) 普通高中艺术、中职类 影视编导 广影类技能测试2(播持) 普通高中艺术、中职类 播音与主持 广影类技能测试3(新闻) 中职类 新闻采编与制作 轻纺类技能测试1(家具) 中职类 家具设计与制造 轻纺类技能测试2(鞋类) 中职类 鞋类设计与工艺 计算机类技能测试 中职类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软件技术、动漫制作技术 土建类技能测试 中职类 建筑室内设计、城乡规划、园林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工程造价 旅游类技能测试 中职类 酒店管理、空中乘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财经类技能测试 中职类 财务管理、市场营销、连锁经营管理 1、普通高中报考非艺体类专业:进行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与人文素质、健康素质、生活常识等内容,其目的是测试参考的学生应具备应知、应会的基本品质、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方法的水平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学生的职业能力倾向、专业学习的适应性、心理素质、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团队合作、特长等方面。2、中职报考各类专业:着重测试专业基本技能。按照报考的专业类别要求,对中职考生相关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进行测试。部分专业笔试考试用绘图铅笔、三角板、橡皮擦、铅笔刀等绘画工具由考生自备。(见附件1)。3、普通高中、中职报考艺术设计类(美术)专业:着重测试绘画技能和艺术素养,测试术科(素描)。术科考试用绘图铅笔、橡皮擦、铅笔刀、透明胶带等绘画工具由考生自备。(见附件1)4、普通高中、中职报考表演艺术类(音乐)考生:着重测试音乐专业基础技能和艺术素养。(见附件1)5、普通高中、中职报考表演艺术类(舞蹈)专业:着重考察考生基本功测试、艺术素质和艺术表现力。考生自备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限单曲、CD)。(见附件1)6、普通高中、中职报考文化服务类(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专业:着重考察考生文化语言表达能力和表演艺术基本素养。(见附件1)7、普通高中、中职的广播影视类(影视编导)考生:着重考察考生编导基础、编导创作能力和艺术素养。(见附件1)8、普通高中、中职艺术类考生报考广播影视类(播音与主持)专业:着重考察考生普通话基础、艺术素质和艺术表现力。考生自备作品(现代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断任选一种体裁)。(见附件1)9、普通高中、中职报考的体育专业:依据考生所报运动项目及运动等级或比赛成绩,按照国家运动等级评定标准或比赛成绩进行测试。考生须自带服装、运动鞋等必要用品。(见附件1)(四)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期 时间 科目 2017年3月25日 9:00-11:30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13:30起(详见准考证) 职业技能测试或综合素质测试(五)考试地点成都艺术职业学院(成都市新津县花源镇白云大道115号)九、录取(一)考生的基础信息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二)考生成绩按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职业技能测试或综合素质测试的成绩相加计算总分。(三)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录取总分最低控制线。在达到最低控制线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若该专业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则从未录取且填报有专业服从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四)免试条件及录取:1.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者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毕业时可向我院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职业技能或综合素质测试。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参加我院校组织的综合素质面试合格后录取。3.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我校高职单招报名截止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17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3)。(五)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自愿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到学院招生录取小组签署放弃本次录取的书面文件,逾期(2017年4月12日)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放弃录取,则在未录取的线上考生中择优补充录取。公示期无异议的拟录考生由学院在期满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六)已录取为我院2017年“单招”各专业的考生,按四川2017年高考的有关规定,不得参加2017年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录取。(七)考生对录取工作有异议的,可向成都艺术职业学院“单招”工作“纪检监察小组”提出申诉。十、新生注册和复查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2017年8月28日-8月30日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及学籍。 十一、其他事宜(一)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入学后享受普通高考统招新生同等待遇,合格毕业生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凡参加我院单独招生并被录取的学生不能转专业、不能转学。(二)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三)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学校可根据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四)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十二、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成都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通信地址:成都市新津县花园镇白云路115号邮政编码:611433咨询电话及传真:028-82401111 , 82483188(传真)纪检监督电话:028-82482555学校网址:www.cdartpro.cn招生报名网址:www.cdartpro.cn附件1:成都艺术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测试大纲(要点)》 综合素质测试 序号 考生类别 参加测试的专业 综合素质测试大纲(要点) 1 普通高中文理类考生 中职跨类别考生 建筑室内设计、城乡规划、园林工程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软件技术(游戏软件方向)、动漫制作技术、家具设计与制造、鞋类设计与工艺、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设计、财务管理、市场营销、连锁经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新闻采编与制作、播音与主持、影视编导、酒店管理、空中乘务 1测试内容:考察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与人文素质、健康素质、生活常识等内容,其目的是测试参考的中学生应具备、应知、应会的基本品质、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方法的水平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测试说明:(1)考试形式:口试与面试结合,试题随机组合。(2)测试分值为300分。其中:思想道德素质题100分;科学与人文素质题150分,健康素质题50分。(3)考试时间为15分钟。(4)考生无需特意复习,主要考查考生平时积累; 职业技能测试 考生类别 参加测试的专业类别及专业 职业技能测试大纲(要点) 2 普通高、中中职类设计类考生 艺术设计类 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含工艺美术品设计竹艺设计方向 )、广告设计与制作、影视动画、数字媒艺术设计、艺术设计(软装饰设计、游戏美术方向) 1、技能测试内容:静物素描。主要考查学生的基础造型能力和构图能力。根据所摆静物,完成8K素描构图;要求构图适中,造型透视准确,结构丰富,明暗关系协调。(考试用绘图铅笔、橡皮擦、铅笔刀、透明胶带等绘画工具由考生自备) 2、考生参加2017年四川省美术类普通高等学校“联招考试”术科上线成绩,可记为技能测试成绩,考生可申请技能测试免试; 3 普通高中 中职类音乐、舞蹈类考生 表演艺术类 音乐表演(分声乐、器乐、音乐舞蹈三类分别考核) 1、声乐:完整演唱一首声乐作品,风格、体裁不限,美声、民族、通俗、表演唱均可。(学生自备伴奏音乐,考场提供播放的音响;需要伴奏学生自备乐谱,考场安排伴奏教师); 2、形体与舞蹈:动作摹仿和舞蹈片段(舞蹈片段风格不限,2分钟内,学生自备伴奏音乐,考场提供播放的音响); 舞蹈表演、体育艺术表演 1、面试:自我介绍;2、基本能力:软开度、跳、转、翻、表现力;3、艺术素质:模仿;4艺术表现力:舞蹈组合或舞蹈片段。自备一分钟左右时间舞蹈组合或舞蹈片段。舞种不限,自备音乐(U盘、CD均可)。自备练功服,有代表性服装者可在表演前换装。不化妆、不佩戴饰物。 4 普通高中 中职类广播影视类考生 广播影视类 播音与主持、影视编导 1、影视编导:①编写故事(命题笔试);②编导创意(节目与广告创意、声画组合等。考生抽题后口试,时间在3分钟以内)。 2、播音与主持:①朗诵(自备作品脱稿朗诵:现代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断任选一种体裁,时间在2分钟之内);②普通话水平(指定作品朗读);③命题即兴评述(考生抽题后评述,时间在2分钟之内)。 5 普通高中 中职类文服类考生 文化服务类 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 1.语言表达:考生抽取题目,根据题目组织语言陈述,时间在3分钟内。 2.基本艺术素养测试:在表演、唱歌、器乐、舞蹈、形体展示项目中任选一项,时间在4分钟内。(要求内容健康,表现风格、体裁不限。考场提供播放U盘的音响和钢琴,考生自备伴奏音乐;要伴奏学生自备乐谱,考场安排伴奏教师;需要器乐展示的考生,除钢琴外,自带乐器)。 6 普通高中 中职类 体育类 社会体育 1、身体素质测试; 2、体育专项测试(任选二项); 7 中职类 广播影视类 新闻采编与制作 1、写作能力:根据给定材料写作,字数有限。考察学生的新闻敏感性,测试写作功底。 2、表达能力:根据给定材料进行口头表达,字数上有限制。考察学生的表达、表述能力。 8 中职类 土木建筑类 建筑室内设计、城乡规划、园林工程技术、建设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 1、基础知识测试部分:理解各种视图、剖视图画法;了解房屋的组成及其作用;了解建筑施工图中各种图样的基本内容、形成、表达方法及图示特点,掌握国家标准对建筑施工图的有关规定;了解国家标准中结构施工图的有关规定。(学生自备铅笔、直尺、三角板、比例尺等工具) 2、技能测试部分:钢尺量距离,主要考察考生的钢尺往返测量方法、钢尺读数、数据记录、数据处理四项基本技能; 9 中职类 轻工纺织类 家具设计与制造 1、现场绘制家具(椅子)三视图。:主要考查学生的制图能力和空间想象能力;(学生自备铅笔、直尺、三角板、比例尺等工具) 2、考生参加2017年四川省美术类普通高等学校“联招考试”术科上线成绩,可记为技能测试成绩,考生可申请技能测试免试; 鞋类设计与工艺 1、鞋靴速写写生:完整绘制一幅鞋靴线稿图,表现风格不限,铅笔、钢笔、马克笔等均可。主要考查学生的基础造型能力和构图能力;(学生自备铅笔、钢笔等工具、考场安排考试用纸); 2、考生参加2017年四川省美术类普通高等学校“联招考试”术科上线成绩,可记为技能测试成绩,考生可申请技能测试免试; 10 中职类 计算机类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软件技术、动漫制作技术 1、电脑基础知识:windows操作系统的使用、office办公软件的应用、互联网internet知识; 2、图像图像软件photoshop的使用:快捷键的使用、基本工具和面板的使用 11 中职类 旅游类 酒店管理、空中乘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1、基础知识测试部分:旅游的属性、特点和类型;旅游活动的基本构成要素;旅行社、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旅游交通、旅游饭店的概念及相应类型划分;旅游可持续发展的目标、途径、方法和措施。 2、技能测试部分:仪容仪表和礼仪展示。要求着装得体,面部、手部、头部的修饰正确;根据礼仪规范要求展示正确的坐姿、站姿、和引领相关的手势礼仪;以上展示内容在5分钟内。 12 中职类 财务会计类 财务管理、市场营销、连锁经营管理 1、基础知识测试部分:财务管理基础知识,主要包括财经基础理论及管理方法。如熟悉财务报表、单项财务指标分析、综合财务分析等; 2、技能测试部分:通用记账凭证的填制与书写。根据若干张原始凭证,将其正确的填制到记账凭证上面;书写主要包括(账簿上的阿拉伯数字的填写、汉字数字大写转小写、数字小写转汉字数字大写) 附件2:2017年成都艺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时间安排表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1 3月5日—3月12日 考生在成都艺术职业学院网站网上报名并确认信息,选填专业志愿,完成报名 2 3月12日 学院将考生报名信息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 3 3月18日前 学院网站网上公布基础信息审核合格考生名单 4 3月20日-3月25日前 考生通过学院网站网上报名系统打印《考生登记表》,到所在学校签字盖章 5 3月25日前 考生本人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所在学校签章的《考生登记表》和相关材料原件到学院进行审核,签订《单独招生考生承诺书》、《诚信考试承诺书》,交纳报名考试费,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6 3月25日9:00—11:30 文化知识综合考试 7 3月25日13:00—18:00 职业技能测试、综合素质面试 8 3月28日 汇总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交学院录取组 9 3月30日 评定文化知识综合考试成绩,统分 10 3月31日上午 汇总文化知识综合考试成绩,交录取组 11 4月4日下午 报录取组汇总考试成绩 12 4月6日 考生在学院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13 4月8日 考生可到报名录取组凭《准考证》登记办理查分申请手续 14 4月10日 录取组将查分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15 4月6日—13日 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 16 4月8日—12日 自愿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本人到学院签署放弃本次录取的书面文件 17 4月12日 学院批准拟录取名单,报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18 5月下旬 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19 8月底 被录取考生到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详细日期见录取通知书) 附件3:《四川省2017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 以下链接下载 http://www.sceea.cn/FileUpload/file/20151221/20151221153405_9532.doc详情
2018年成都艺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分数线2020-02-12
2018年成都艺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分数线1. 普高类:269分 2. 中职类:231分详情
成都艺术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2020-02-27
  成都艺术职业学院肇始于1999年成立的四川开元艺术学院,从2000年起分别与四川美术学院、四川师范大学合作设置四川美术学院成都分院、四川师范大学设计艺术学院,开展以设计艺术类专业为主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2002年4月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组建为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的成都艺术职业学院。办学17年来,学院培养了近3万名各专业合格毕业生。学院立足成都、服务四川、辐射西南,面向区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和城市化建设发展,坚持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艺术素养的适应现代设计创意产业、城市化建设和现代高端服务业第一线需要的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7〕77号),我院2018年面向四川省开展单独招生工作,为保证顺利完成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我校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方案。  本章程适用于成都艺术职业学院2018年在川单独招生工作。  一、组织保证  (一)我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  (二)我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组:  1.招生录取小组:负责汇总学校招生专业、计划,并提出建议,拟定考试办法,负责汇总有关单独招生资料,形成《成都艺术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方案》等文件,报学院审批并负责上报本院有关单独招生文件。负责单独招生宣传、报名、信息核准、报名资格审查、新生录取,办理录取手续等工作事宜。  2.“单招”测试小组:负责按照四川省2018年“单招”考试的有关规定组织招生考试相关工作,包括组织文化基础综合笔试、职业技能测试、综合素质测试等。负责职业技能测试与综合素质测试命题、试卷制作;负责考核试题、试卷的管理与保密,编排考场,负责组织考试、阅卷、评分;汇总文化基础综合笔试、职业技能测试、素质测试成绩审核与登录。  3.纪检监察小组:负责制定相关保密制度和工作纪律要求,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纪检监督,严格实施招生录取“阳光工程”,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4.安全保障小组:负责招生考试及录取全过程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  5.宣传及网络信息保障小组:负责学校整体形象宣传和单招网络及落地宣传,学院网确认站,录取查询等网络维护和网络信息安全保障。  6.后勤保障小组:负责校园环境美化、考生就餐保障和住宿联络。  二、招生原则  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实施“阳光工程”。  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凡有直系亲属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三、招生专业、计划  1.单招专业与计划  2018年我院单独招生总计划为2892名,其中,面向中职类考生招生计划1492名。  成都艺术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计划表序号院系专业专业代码招生对象 招生人数学费(元/生·年)1环境艺术学院环境艺术设计650111普通文理、艺体、中职(不分专业类别)兼收 2892其中:普通类考生1400中职类考生1492120002建筑室内设计54010480003家具设计与制造58010580004展示艺术设计650110110005园林工程技术54010680006室内艺术设计650109120007城乡规划65011180008民族民居装饰650304120009视觉传达学院广告设计与制作6501031100010服装与服饰设计6501081100011服装设计与工艺580410800012工艺美术品设计6501191100013产品艺术设计6501051100014空中乘务600405800015广告营销与策划630703800016 艺术设计*6501011100017数字媒体学院 艺术设计*6501011100018 软件技术*610205800019影视动画6602091100020数字媒体应用技术610210800021动漫制作技术610207800022数字媒体艺术设计650104980023动漫设计6501201100024竹艺学院工艺美术品设计*6501191100025绘画系美术6501251200026建筑工程学院工程造价540502800027建筑设计540101800028建筑工程技术540301800029管理与新闻系连锁经营管理630604800030酒店管理640105800031新闻采编与制作660201800032财务管理630301800033市场营销630701800034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600606800035体育系社会体育670403980036休闲体育670404980037音乐系音乐表演*6502191100038音乐表演*6502191100039音乐表演*6502191100040音乐教育670112K1100041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650403800042舞蹈学院舞蹈表演6502071100043体育艺术表演6704071100044表演系影视编导6602061100045播音与主持66020211000  2.说明  (1)最终招生专业与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为准;  (2)收费标准如有变化以四川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  (3)招生专业后缀“*”的专业,为按专业方向培养。其中:  ①视觉传达学院“艺术设计*”为“软装饰设计”方向;  ②数字媒体学院“艺术设计*”为“游戏美术”方向;  ③数字媒体学院“软件技术*”为“游戏软件技术”方向;  ④竹艺学院“工艺美术品设计*”为“竹艺设计”方向;  ⑤音乐系“音乐表演*”分“声乐”“器乐”“音乐舞蹈”三个专业方向;  四、招生范围  参加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均可参加我校单独招生。  五、报名条件  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8年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高考考生号。同时,考生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身心健康,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建议考生填报志愿时请结合高考体检表填报专业志愿。  六、报名方式、时间  从2018年起四省川高职单独招生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并分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和我院网站确认两个阶段  (一)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本人应于2018年3月3日8:00至3月15日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按照网站上的报名要求,填报考生本人有关信息,并选择填报成都艺术职业学院(学校代码:5163)志愿。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学校志愿,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逾期不再补报和修改填报志愿,因考生疏漏和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我院网站进行报名确认、填报专业。已在省教育考试院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应于2018年3月19日8:00至3月25日18:00,登录成都艺术职业学院网站(www.cdartpro.cn)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确认和填报专业。  考生在登录我院网站进行报名确认时,须按报名系统提示首先确定报考类别:普通类、中职类,再进入各专业类填报具体专业。可以填报3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报名确认、填报专业提交完成后,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出《成都艺术职业学院 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也可以来校现场打印,并贴照片。  七、报名资格审查  (一)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核准名单在学校网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报名资格审查。  (三)考生现场报名资格确认时间为2018年3月29日—3月30日,地点成都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处。现场须提交以下材料:  1.《成都艺术职业学院 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或来校现场打印,并贴照片)  2.生身份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临时身份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寸照 4 张;经县(区)、市招办盖章确认的“高考体检表”复印件),或县级以上医院的正式体检结果表;  4.考生均应签署《单独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  (四)经学校资格审查合格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后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  八、考试方式、内容、日期及地点  (一)考试方式  成都艺术职业学院 2018年各专业单独招生考试按照“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职业技能或综合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1.普通高中非艺体考生:文化知识综合笔试(300分)+综合素质测试(300分),总分600分。  2.中职、普通高中艺术、体育考生:文化知识综合笔试(300分)+职业技能测试(300分),总分600分。  (二)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四川2018年高职院校“单招”考试“文化知识综合笔试”由省统一组织命题、制卷,试卷分普高类、中职类。我院组织笔试并统一阅卷、评分。  1.普通高中非艺体考生、普通高中艺体类考生: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部分分卷考试,分值为: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总分300分。  2.中职考生: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部分分卷考试,分值为: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总分300分。  3.考试形式:闭卷。  4.考试时间: 2018年3月31日9:00-11:30;笔试150 分钟。  (三)职业技能测试或综合素质测试  我院按照招生专业的从业要求对考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或综合素质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一览表测试项目测试对象测试专业综合素质测试普通高中文理类考生中职跨类别考生建筑室内设计、家具设计与制造、园林工程技术、城乡规划、服装设计与工艺、空中乘务、广告营销与策划、软件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动漫制作技术、工程造价、建筑设计、建筑工程技术、连锁经营管理、酒店管理、新闻采编与制作、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设计类技能测试(美术)普通高中、中职类设计专业类考生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民族民居装饰、产品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竹艺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影视动画、数字媒艺术设计、艺术设计(软装饰设计、游戏美术)、美术表演类技能测试1(音乐)普通高中、中职类音乐表演(声乐、器乐、音乐舞蹈)、音乐教育表演类技能测试1(舞蹈)普通高中、中职类舞蹈表演、体育艺术表演文服类技能测试普通高中、中职类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体育类技能测试普通高中、中职类社会体育、休闲体育广影类技能测试1(编导)普通高中艺术、中职类影视编导广影类技能测试2(播持)普通高中艺术、中职类播音与主持广影类技能测试3(新闻)中职类新闻采编与制作轻纺类技能测试1(家具)中职类家具设计与制造轻纺类技能测试2(服装工艺)中职类服装设计与工艺计算机类技能测试中职类数字媒体应用技术、软件技术、动漫制作技术土建类技能测试中职类建筑室内设计、城乡规划、园林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工程造价旅游类技能测试中职类酒店管理、空中乘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财经商贸类技能测试中职类财务管理、市场营销、连锁经营管理、广告营销与策划  1.普通高中报考非艺体类专业:进行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与人文素质、健康素质、生活常识等内容,其目的是测试参考的学生应具备应知、应会的基本品质、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方法的水平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学生的职业能力倾向、专业学习的适应性、心理素质、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团队合作、特长等方面。  2.中职报考各类专业:着重测试专业基本技能。按照报考的专业类别要求,对中职考生相关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进行测试。部分专业笔试考试用绘图铅笔、三角板、橡皮擦、铅笔刀等绘画工具由考生自备。(见附件1)。  3.普通高中、中职报考艺术设计类(美术)专业:着重测试绘画技能和艺术素养,测试术科(素描)。术科考试用绘图铅笔、橡皮擦、铅笔刀、透明胶带等绘画工具由考生自备。(见附件1)  4.普通高中、中职报考表演艺术类(音乐)考生:着重测试音乐专业基础技能和艺术素养。(见附件1)  5.普通高中、中职报考表演艺术类(舞蹈)专业:着重考察考生基本功测试、艺术素质和艺术表现力。考生自备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限单曲、CD)。(见附件1)  6.普通高中、中职报考文化服务类(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专业:着重考察考生文化语言表达能力和表演艺术基本素养。(见附件1)  7.普通高中、中职的广播影视类(影视编导)考生:着重考察考生编导基础、编导创作能力和艺术素养。(见附件1)  8.普通高中、中职艺术类考生报考广播影视类(播音与主持)专业:着重考察考生普通话基础、艺术素质和艺术表现力。考生自备作品(现代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断任选一种体裁)。(见附件1)  9.普通高中、中职报考的体育专业:依据考生所报运动项目及运动等级或比赛成绩,按照国家运动等级评定标准或比赛成绩进行测试。考生须自带服装、运动鞋等必要用品。(见附件1)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期 时间 科目  2018年3月31日 9:00-11:30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13:30起(详见准考证) 职业技能测试或综合素质测试  (五)考试地点  成都艺术职业学院(成都市新津县花源镇白云大道115号)  九、录取  (一)考生成绩按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职业技能测试或综合素质测试的成绩相加计算总分。  (二)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录取总分最低控制线。在达到最低控制线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若该专业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则从未录取且填报有专业服从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  (四) 免试条件及录取。  1.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者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完成高考报名手续后,可向我院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职业技能或综合素质测试。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参加我院校组织的综合素质面试合格后录取。  3.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2018年3月30日截止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18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3)。  (五)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官网首页公示7天(具体时间以公示时间起为准),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自愿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到学院招生录取小组签署放弃本次录取的书面文件,办理放弃录取申请手续。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放弃录取,则在未录取的线上考生中择优补充录取。公示期无异议的拟录考生由学院在期满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已录取为我院2018年“单招”各专业的考生,按四川2018年高考的有关规定,不得参加2018年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录取。  (七)考生对录取工作有异议的,可向成都艺术职业学院“单招”工作“纪检监察小组”提出申诉。  十、新生注册和复查  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及学籍。  十一、其他事宜  (一)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入学后享受普通高考统招新生同等待遇,合格毕业生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凡参加我院单独招生并被录取的学生不能转学,不能跨大类转专业。  (二)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三)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学校可根据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  (四)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  (五)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公布为准,由成都艺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成都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通信地址:成都市新津县花园镇白云路115号  邮政编码:611433  咨询电话及传真:028-82401111 ,82482222,82480222, 82483188(传真)  纪检监督电话: 028-82482555  学校网址:www.cdartpro.cn  招生报名网址:www.cdartpro.cn详情
成都艺术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章程2020-02-12
成都艺术职业学院(本科)肇始于1999年成立的四川开元艺术学院,从2000年起分别与四川美术学院、四川师范大学合作设置四川美术学院成都分院、四川师范大学设计艺术学院,开展以设计艺术类专业为主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2002年4月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组建为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的成都艺术职业学院。201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教发函(2018)115号】。办学近20年来,学院培养了近4万名各专业合格毕业生。学院立足成都、服务四川、辐射西南,面向区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和城市化建设发展,坚持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艺术素养的适应现代设计创意产业、城市化建设和现代高端服务业第一线需要的高层次职业技能型人才。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8〕69号),我院2019年面向四川省开展单独招生工作,为保证顺利完成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我校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方案。  一、组织保证  (一)我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  (二)我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组:  1、招生录取小组:负责汇总学校招生专业、计划,并提出建议,拟定考试办法,负责汇总有关单独招生资料,形成《成都艺术职业学院(本科)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方案》等文件,报学院审批并负责上报本院有关单独招生文件。负责单独招生宣传、报名、信息核准、报名资格审查、新生录取,办理录取手续等工作事宜。  2、“单招”测试小组:负责按照四川省2019年“单招”考试的有关规定组织招生考试相关工作,包括组织文化基础综合笔试、职业技能测试、综合素质测试等。负责职业技能测试与综合素质测试命题、试卷制作;负责考核试题、试卷的管理与保密,编排考场,负责组织考试、阅卷、评分;汇总文化基础综合笔试、职业技能测试、素质测试成绩审核与登录。  3、纪检监察小组:负责制定相关保密制度和工作纪律要求,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纪检监督,严格实施招生录取“阳光工程”,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4、安全保障小组:负责招生考试及录取全过程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  5、宣传及网络信息保障小组:负责学校整体形象宣传和单招网络及落地宣传,学院网站确认,录取查询等网络维护和网络信息安全保障。  6、后勤保障小组:负责校园环境美化、考生就餐保障和住宿联络。  二、招生原则  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实施“阳光工程”。  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凡有直系亲属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三、招生专业、计划  1、单招专业与计划  2019年我院单独招生总计划为3500名,其中,面向中职类考生招生计划2000名。       2、说明  (1)最终招生专业与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统一公布为准;  (2)收费标准以四川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  (3)招生专业后缀“*”的专业,为按专业方向培养。其中:  ①视觉传达学院“艺术设计*”为“软装饰设计”方向;  ②数字媒体学院“软件技术*”为“游戏软件技术”方向;  ③竹艺学院“工艺美术品设计*”为“竹艺设计”方向;  ④音乐系“音乐表演*”分“声乐”“器乐”“音乐舞蹈”三个专业方向;  四、招生范围  参加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均可参加我校单独招生。  五、报名条件  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9年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高考考生号。同时,考生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心健康,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六、报名方式、时间  2019年仍然实行四川省高职单独招生报名网上统一填报,并分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和我院网站确认两个阶段  (一)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本人应于2019年3月3日8:00至3月15日18: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照网站上的报名要求,填报考生本人有关信息,并选择填报成都艺术职业学院(本科)(学校代码:5163)志愿。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学校,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考生可在3月15日18:00前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修改填报志愿。逾期不再补报和修改填报志愿,因考生疏漏和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我院网站进行报名确认、填报专业。已在省教育考生院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应于2019年3月19日8:00至3月25日18:00,登录成都艺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cdartpro.cn)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确认和填报专业。  考生在登录我院网站进行报名确认时,须按报名系统提示首先确定报考类别:普通类、中职类,再进入各专业类填报具体专业,可以填报3个同大类专业志愿。  报名确认、填报专业提交完成后,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出《成都艺术职业学院 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也可以来校现场打印,并贴照片。  七、报名资格审查  (一)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报名确认结束后,我院将考生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  (二)核准名单在学校网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报名资格审查。  (三)考生现场报名资格确认时间为2019年3月29日,地点成都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处。现场须提交以下材料:  (1)《成都艺术职业学院(本科)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或来校现场打印,并贴照片)  (2)考生身份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临时身份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寸照 4 张;经县(区)、市招办盖章确认的“高考体检表”复印件),或县级以上医院的正式体检结果表;  (4)考生均应签署《单独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  (四)经学校资格审查合格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后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  八、考试方式、内容、日期及地点  (一)考试方式  成都艺术职业学院(本科)2019年各专业单独招生考试按照“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职业技能或综合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1、普通高中非艺体考生:文化知识综合笔试(300分)+综合素质测试(300分),总分600分。  2、中职、普通高中艺术、体育考生:文化知识综合笔试(300分)+职业技能测试(300分),总分600分。  (二)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四川2019年高职院校“单招”考试“文化知识综合笔试”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制卷,试卷分普高类、中职类。我院组织笔试并统一阅卷、评分。  1、普通高中非艺体考生、普通高中艺体类考生: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部分分卷考试,分值为: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总分300分。  2、中职考生: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卷考试,分值为: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总分300分。  3、考试形式:闭卷。  4、考试时间: 2019年3月30日9:00-11:30;笔试150 分钟。  (三)职业技能测试或综合素质测试  我院按照招生专业的从业要求对考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或综合素质测试。       1、普通高中报考非艺体类专业:进行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与人文素质、健康素质、生活常识等内容,其目的是测试参考的学生应具备应知、应会的基本品质、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方法的水平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学生的职业能力倾向、专业学习的适应性、心理素质、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团队合作、特长等方面。  2、中职报考各类专业:着重测试专业基本技能。按照报考的专业类别要求,对中职考生相关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进行测试。部分专业笔试考试用绘图铅笔、三角板、橡皮擦、铅笔刀等绘画工具由考生自备。(见附件1)。  3、普通高中、中职报考艺术设计类(美术)专业:着重测试绘画技能和艺术素养,测试术科(素描)。术科考试用绘图铅笔、橡皮擦、铅笔刀、透明胶带等绘画工具由考生自备。(见附件1)  4、普通高中、中职报考表演艺术类(音乐)考生:着重测试音乐专业基础技能和艺术素养。(见附件1)  5、普通高中、中职报考表演艺术类(舞蹈)专业:着重考察考生基本功测试、艺术素质和艺术表现力。考生自备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限单曲、CD)。(见附件1)  6、普通高中、中职报考文化服务类(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专业:着重考察考生文化语言表达能力和表演艺术基本素养。(见附件1)  7、普通高中、中职的广播影视类(影视编导)考生:着重考察考生编导基础、编导创作能力和艺术素养。(见附件1)  8、普通高中、中职艺术类考生报考广播影视类(播音与主持)专业:着重考察考生普通话基础、艺术素质和艺术表现力。考生自备作品(现代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断任选一种体裁)。(见附件1)  9、普通高中、中职报考的体育专业:依据考生所报运动项目及运动等级或比赛成绩,按照国家运动等级评定标准或比赛成绩进行测试。考生须自带服装、运动鞋等必要用品。(见附件1)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期 时间 科目   2018年3月30日 9:00-11:30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13:30起(详见准考证) 职业技能测试或综合素质测试  (五)考试地点   成都艺术职业学院(本科)(成都市新津县花源镇白云大道115号)  九、录取  (一)考生成绩按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职业技能测试或综合素质测试的成绩相加计算总分。  (二)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录取总分最低控制线。在达到最低控制线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出现总分数相同,则按照文化成绩高低录取,若出现文化成绩分数也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单科成绩高低录取。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若该专业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则从未录取且填报有专业服从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以上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  (四) 免试条件及录取。  1.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者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完成高考报名手续后,可向我院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职业技能或综合素质测试。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参加我院校组织的综合素质面试合格后录取。  3.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2019年3月30日截止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3)。  (五)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自愿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到学院招生录取小组签署放弃本次录取的书面文件,逾期(2019年4月10日17:00)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放弃录取,则在未录取的线上考生中择优补充录取。公示期无异议的拟录考生由学院在期满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已录取为我院2019年“单招”各专业的考生,按四川2019年高考的有关规定,不得参加2019年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录取。  (七)考生对录取工作有异议的,可向成都艺术职业学院“单招”工作“纪检监察小组”提出申诉。  十、新生注册和复查  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及学籍。  十一、其他事宜  (一)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入学后享受普通高考统招新生同等待遇,合格毕业生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凡参加我院单独招生并被录取的学生不能转学,不能跨大类转专业。  (二)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三)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学校可根据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  (四)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  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公布的为准,由成都艺术职业学院(本科)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成都艺术职业学院(本科)招生就业处  通信地址:成都市新津县花园镇白云路115号  邮政编码:611433  咨询电话及传真:028-82401111 , 82483188(传真)  纪检监督电话: 028-82482555  学校网址:www.cdartpro.cn  招生报名网址:www.cdartpro.cn            附件3:《四川省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请登录省教育考试院2019年四川省高职单招栏目下载详情
成都艺术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6-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为更好贯彻落实教育部“依法治招、公正选拔、公平竞争”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我院2017年的招生录取工作,切实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学院全称:成都艺术职业学院。教育部印编的全国统一院校代码为12969。第二条 学院地址:花源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新津花源镇白云路115号、青神校区:四川省眉山青神县。第三条 学院是直属四川省教育厅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民办高职专科学校,所招收的学生是国家统招计划生。第四条 学院是一所以艺术设计专业为主要特色、兼有文、理、工、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学院。学院现有环境艺术设计学院、视觉传达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数字媒体学院、管理与新闻系、音乐系、舞蹈表演系、体育系、竹艺学院、公共教学部。第五条 学院毕业生《毕业证书》的发放:我院学生在校修读期间,由教育部电子注册,按教学计划各科成绩合格及毕业设计合格,毕业时由成都艺术职业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第六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督部门、新闻媒体和考生及其家长的监督。校内监督举报电话为:028-82482555(学院招生录取监察小组)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七条 学院设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录取监察小组,全面负责并协调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院领导和学院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分管招生工作的院领导和学院招生工作主要负责人担任。其具体职责是:1.确定学院招生规模;2.决定学院的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分省生源计划);3.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相关工作细则;4.讨论决定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其他重大问题。第八条 学院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院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宣传学院的办学理念、教育思想、办学特色、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等;2.负责作好学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情况的预测,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分省生源计划)的建议方案;3.组织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与研究;4.组织与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第九条 招生录取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政策的贯彻执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并对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第十条 学院设立招生录取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在招生宣传与录取的过程中,学院设立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接待办公室,负责受理考生提出的有关问题。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一条 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院发展规划、办院条件为主要依据,由招生处提出建议方案,报学院院务委员会审定,并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第十二条 学院跨省招生计划为省级对等交流计划,这一计划的制定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各专业人才需求情况为主要依据,有对等和直批两种方式。省级对等交流计划和直批两种计划由学院院务委员会审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同意、并报教育部批准后执行,有对等和直批两种方式。第十三条 学院在四川省和其他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发布。                                   第四章 录取第十四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负责按照当年的招生录取政策处理与之相关的遗留问题。第十五条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根据当年录取政策执行。第十六条 学院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为鼓励考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而制定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第十七条 学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必修课安排教学。第十八条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十九条 学院对报考我校的往届生、应届生和同等学力考生一视同仁。第二十条 普通类专业的考试与录取原则:1.关于选考科目: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区),学院将依据各专业的特点确定考生应当参加的选考科目。同时,对于具有选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区),除招生管理部门有明确规定外,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和我院确定的选考科目成绩的总和为录取依据,但在同等条件下,以我院确定的选考科目成绩为优先录取依据。在具有我院选考科目成绩的线上考生不足时,经与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协商,我院也可录取其它兼考科目愿意接受调配录取的考生;2.关于志愿调配: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可调配到还未满额的我院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学院将作退档处理;3.关于非第一院校志愿的录取原则:学院优先录取院校志愿为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院校志愿为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能否投档我院,将由生源省(市、自治区)当年录取办法而定,我院严格执行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已投档我院的院校志愿为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按下述原则确定其专业:① 与院校志愿为第一志愿的考生同步投档我院的第二、第三、……志愿的考生,按分数级差为 20分的原则安排其专业,即第二志愿考生在专业投档时的成绩等效于低于其20分的第一志愿考生成绩,其余类推。② 继院校志愿第一志愿投档后,投档我院的第二、第三……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投档时招生计划尚未满额、但又有考生专业志愿(或调配志愿)的其它专业。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的考试与录取原则:(一).除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有统一规定外,我校艺术类专业单独举行的专业考试的考试科目及分值统一规定如下: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和速写,共计3门,素描、色彩、速写专业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音乐表演类专业:(1)声乐专业(美声、民族唱法、通俗唱法):①视唱练耳,满分为100分(含视唱、旋律模唱、节奏测试、乐理知识)。②声乐演唱,满分为400分(准备三首歌曲,任选两首),考生安排伴奏老师。(注:以上表演专业满分为400分,不分初试复试,一次进行。视唱练耳成绩不计入总分,在专业划线时单独划定视唱练耳科目单科成绩合格线)舞蹈类专业:初试:面视(a目测外形;b自我介绍)满分为100分;复试:基本功测试(a、柔韧b、旋转c、弹跳d、技巧展示)满分为100分;艺术素质(a模仿;b即兴表演)满分为100分;艺术表现力(自备舞蹈片断或组合,风格不限,限三分钟以内,自备伴奏带)满分为100分。编导类专业:①编写故事(笔试);②编导创意(节目策划、广告创意、声画组合等,考生抽题后口试)。(注:以上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5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播音与主持类专业:    ①朗诵(自备作品背诵:现代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断任选一种体裁,时间在2分钟之内);②普通话水平(指定作品朗读);③命题即兴评述(考生抽题后评述,时间在2分钟之内)。(注:以上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二)、艺体类专业录取办法: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专科专业考试合格线的情况下,我院美术类专业将依据考生的专业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将依据考生的专业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类专业将依据考生的专业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体育类专业将依据考生的专业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编导类专业将依据考生的文考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凡我院没有组织专业单招考试的省(市、自治区)一律承认生源省艺术类联招考试成绩或其他院校在生源省组织的专业单招考试成绩。第二十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的人员除招生处工作人员外,还抽调学院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业教师或干部参与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个人参与招生工作。第二十三条 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院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考及我省组织的各类单独考试。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第二十四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学院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第二十五条 为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除实施国家颁发的奖助学金制度外,还实行校内自设的奖学金、提供勤工俭学岗位等多项资助措施。第二十六条 普通全日制学生按学年收取学费,退费办法根据川教函【2013】673号文件,学生退学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费、住宿费清退额=每学年的学费、住宿费标准÷10个月×(10-学生实际在校月数),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在校时间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算。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据实计退。如国家有新的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第六章 招生咨询及录取信息查询第二十七条 学院在招生录取期间将在成都艺术职业学院网站上即时公布录取结果。第二十八条 我院招生录取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或咨询:成都艺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cdartpro.cn                         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此前学院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和规定中凡与本章程有关条款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成都艺术职业学院                                                 二0一七年四月  详情
成都艺术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6-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为更好贯彻落实教育部“依法治招、公正选拔、公平竞争”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我院2018年的招生录取工作,切实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学院全称:成都艺术职业学院。教育部印编的全国统一院校代码为12969。第二条 学院地址:花源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新津花源镇白云路115号、青神校区:四川省眉山青神县。第三条 学院是直属四川省教育厅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民办高职专科学校,所招收的学生是国家统招计划生。第四条 学院是一所以艺术设计专业为主要特色、兼有文、理、工、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学院。学院现有环境艺术设计学院、视觉传达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数字媒体学院、管理与新闻系、音乐系、舞蹈学院、表演系、体育系、竹艺学院、绘画系、公共教学部。第五条 学院毕业生《毕业证书》的发放:我院学生在校修读期间,由教育部电子注册,按人才培养方案各科成绩合格及毕业设计合格,毕业时由成都艺术职业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第六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督部门、新闻媒体和考生及其家长的监督。校内监督举报电话为:028-82482555(学院招生录取监察小组)   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七条 学院设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录取监察小组,全面负责并协调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院领导和学院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分管招生工作的院领导和学院招生工作主要负责人担任。其具体职责是:1.确定学院招生规模;2.决定学院的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分省生源计划);3.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相关工作细则;4.讨论决定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其他重大问题。第八条 学院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院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宣传学院的教育思想、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等;2.负责作好学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情况的预测,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分省生源计划)的建议方案;3.组织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与研究;4.组织与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第九条 招生录取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政策的贯彻执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并对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第十条 学院设立招生录取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在招生宣传与录取的过程中,学院设立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接待办公室,负责受理考生提出的有关问题。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一条 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院发展规划、办院条件为主要依据,由招生处提出建议方案,报学院院务委员会审定,并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第十二条 学院跨省招生计划为省级对等交流计划,这一计划的制定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各专业人才需求情况为主要依据,有对等和直批两种方式。省级对等交流计划和直批两种计划由学院院务委员会审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同意、并报教育部批准后执行,有对等和直批两种方式。第十三条 学院在四川省和其他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发布。                               第四章 录取第十四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院负责,各省教育厅、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负责按照当年的招生录取政策处理与之相关的遗留问题。第十五条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20%。第十六条 学院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为鼓励考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而制定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第十七条 学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必修课安排教学。第十八条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十九条 学院对报考我校的往届生、应届生和同等学历考生一视同仁。第二十条 普通类专业的考试与录取原则:1.关于选考科目: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区),学院将依据各专业的特点确定考生应当参加的选考科目。同时,对于具有选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区),除招生管理部门有明确规定外,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和我院确定的选考科目成绩的总和为录取依据,但在同等条件下,以我院确定的选考科目成绩为优先录取依据。在具有我院选考科目成绩的线上考生不足时,经与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协商,我院也可录取其它兼考科目愿意接受调配录取的考生;2.关于志愿调配: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可调配到还未满额的我院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学院将作退档处理;3.关于非第一院校志愿的录取原则:学院优先录取院校志愿为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院校志愿为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能否投档我院,将由生源省(市、自治区)当年录取办法而定,我院严格执行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已投档我院的院校志愿为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按下述原则确定其专业:① 与院校志愿为第一志愿的考生同步投档我院的第二、第三、……志愿的考生,按分数级差为 20分的原则安排其专业,即第二志愿考生在专业投档时的成绩等效于低于其20分的第一志愿考生成绩,其余类推。② 继院校志愿第一志愿投档后,投档我院的第二、第三……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投档时招生计划尚未满额、但又有考生专业志愿(或调配志愿)的其它专业。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的考试与录取原则:(一).除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有统一规定外,我校艺术类专业单独举行的专业考试的考试科目及分值统一规定如下: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和速写,共计3门,素描、色彩、速写专业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音乐表演类专业:(1)声乐专业(美声、民族唱法、通俗唱法):①视唱练耳,满分为100分(含视唱、旋律模唱、节奏测试、乐理知识)。②声乐演唱,满分为400分(准备三首歌曲,任选两首),考生安排伴奏老师。(注:以上表演专业满分为400分,不分初试复试,一次进行。视唱练耳成绩不计入总分,在专业划线时单独划定视唱练耳科目单科成绩合格线)舞蹈类专业:初试:面视(a目测外形;b自我介绍)满分为100分;复试:基本功测试(a、柔韧b、旋转c、弹跳d、技巧展示)满分为100分;艺术素质(a模仿;b即兴表演)满分为100分;艺术表现力(自备舞蹈片断或组合,风格不限,限三分钟以内,自备伴奏带)满分为100分。编导类专业:①编写故事(笔试);②编导创意(节目策划、广告创意、声画组合等,考生抽题后口试)。(注:以上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5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播音与主持类专业:    ①朗诵(自备作品背诵:现代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断任选一种体裁,时间在2分钟之内);②普通话水平(指定作品朗读);③命题即兴评述(考生抽题后评述,时间在2分钟之内)。(注:以上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二)、艺体类专业录取办法: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专科专业考试合格线的情况下,我院美术类专业对进档考生将依据考生的专业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对进档考生将依据考生的专业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音乐教育专业对进档考生将依据考生的专业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编导类专业对进档考生将依据考生的文考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类专业对进档考生将依据考生的专业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体育类专业对进档考生将依据考生的专业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凡我院没有组织专业单招考试的省(市、自治区)一律承认生源省艺术类联招考试成绩或其他院校在生源省组织的专业单招考试成绩。第二十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的人员除招生处工作人员外,还抽调学院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业教师或干部参与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个人参与招生工作。第二十三条 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院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考及我省组织的各类单独考试。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第二十四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学院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第二十五条 为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除实施国家颁发的奖助学金制度外,还实行校内自设的奖学金、提供勤工俭学岗位等多项资助措施。第二十六条 普通全日制学生按学年收取学费,退费办法根据川教函【2013】673号文件,学生退学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费、住宿费清退额=每学年的学费、住宿费标准÷10个月×(10-学生实际在校月数),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在校时间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算。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据实计退。如国家有新的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第六章 招生咨询及录取信息查询第二十七条 学院在招生录取期间将在成都艺术职业学院网站上即时公布录取结果。第二十八条 我院招生录取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或咨询:成都艺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cdartpro.cn                       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此前学院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和规定中凡与本章程有关条款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成都艺术职业学院                                              二0一八年四月  详情
成都艺术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2008-04-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以及四川省招生委员会关于2008年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为更好贯彻落实教育部“依法治招、公正选拔、公平竞争”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我院2008年的招生录取工作,切实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学院全称:成都艺术职业学院。教育部印编的全国统一院校代码为12969。第二条 学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花源镇白云路115号。第三条 学院是直属四川省教育厅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民办高职专科学校,所招收的学生是国家统招计划生。第四条 学院是一所以艺术设计专业为主要特色、兼有文、理、工、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学院。学院现有环境艺术设计系、平面艺术设计系、动画艺术设计系、英语系、管理系、表演系、音乐系等10个系科处、室。2008年共有26个专业招生。第五条 学院毕业生《毕业证书》的发放:我院学生在校修读期间,由教育部电子注册,按教学计划各科成绩合格及毕业设计合格,毕业时由成都艺术职业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第六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督部门、新闻媒体和考生及其家长的监督。校内监督举报电话为:028-68144555(学院招生录取监察小组)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七条 学院设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录取监察小组,全面负责并协调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院领导和学院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分管招生工作的院领导和学院招生工作主要负责人担任。其具体职责是:1.确定学院招生规模;2.决定学院的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分省生源计划);3.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相关工作细则;4.讨论决定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其他重大问题。第八条 学院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院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宣传学院的办学理念、教育思想、办学特色、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等;2.负责作好学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情况的预测,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分省生源计划)的建议方案;3.组织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与研究4.组织与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第九条 招生录取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政策的贯彻执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并对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第十条 学院设立招生录取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在招生宣传与录取的过程中,学院设立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接待办公室,负责受理考生提出的有关问题。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一条 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院发展规划、办院条件为主要依据,由招生处提出建议方案,报学院院务委员会审定,并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第十二条 学院跨省招生计划为省级对等交流计划,这一计划的制定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各专业人才需求情况为主要依据,有对等和直批两种方式。省级对等交流计划和直批两种计划由学院院务委员会审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同意、并报教育部批准后执行,有对等和直批两种方式。第十三条 学院在四川省和其他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第四章 录取第十四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院负责,各省教育厅、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负责按照当年的招生录取政策处理与之相关的遗留问题。第十五条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第十六条 学院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为鼓励考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而制定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第十七条 学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必修课安排教学。第十八条 学院表演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特别优秀学生可适当放宽)。年龄不得超过25岁如有变动,以当地《招生考试报》公布为准。第十九条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二十条 学院对报考我校的往届生、应届生和同等学历考生一视同仁。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专业的考试与录取原则:1.关于选考科目: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区),学院将依据各专业的特点确定考生应当参加的选考科目。同时,对于具有选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区),除招生管理部门有明确规定外,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和我院确定的选考科目成绩的总和为录取依据,但在同等条件下,以我院确定的选考科目成绩为优先录取依据。在具有我院选考科目成绩的线上考生不足时,经与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协商,我院也可录取其它兼考科目愿意接受调配录取的考生;2.关于志愿调配: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可调配到还未满额的我院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学院将作退档处理;3.关于非第一院校志愿的录取原则:学院优先录取院校志愿为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院校志愿为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能否投档我院,将由生源省(市、自治区)当年录取办法而定,我院严格执行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已投档我院的院校志愿为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按下述原则确定其专业:① 与院校志愿为第一志愿的考生同步投档我院的第二、第三、……志愿的考生,按分数级差为 20分的原则安排其专业,即第二志愿考生在专业投档时的成绩等效于低于其20分的第一志愿考生成绩,其余类推。② 继院校志愿第一志愿投档后,投档我院的第二、第三……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投档时招生计划尚未满额、但又有考生专业志愿(或调配志愿)的其它专业。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的考试与录取原则:(一).除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有统一规定外,我校艺术类专业单独举行的专业考试的考试科目及分值统一规定如下: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和速写,共计3门。素描、色彩单科成绩满分各为150分,速写专业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音乐表演类:(1)声乐专业(美声、民族唱法、通俗唱法):①视唱练耳,满分为100分(含视唱、旋律模唱、节奏测试、乐理知识)。②声乐演唱,满分为400分(准备三首歌曲,任选两首),考生安排伴奏老师。(2)器乐专业:[民乐]①视唱练耳,满分为100分。②民乐演奏,乐曲二首(曲目自选)400分。[管弦乐]①视唱练耳,满分为100分。②器乐演奏满分为400分(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流行器乐]①视唱练耳,满分为100分。②器乐演奏,满分为400分(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注:以上表演专业满分为400分,不分初试复试,一次进行。视唱练耳成绩不计入总分,在专业划线时单独划定视唱练耳科目单科成绩合格线)音乐师范类:音乐教育专业:①声乐2首(限美声、民族唱法),满分为120分。②钢琴,(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满分120分③视唱练耳,满分为100分[识谱视唱20分,练耳(听力测试)80分)]④音乐基础与乐理6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400分。音乐教育(音乐舞蹈)专业:①声乐,满分为60分。②钢琴,满分60分③视唱练耳,满分为50分[识谱视唱10分,练耳(听力测试)40分)]④音乐基础与乐理30分。⑤舞蹈表演,满分100分⑥形体,满分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400分。注:①音乐舞蹈教育专业考生除参加音乐教育科目考试外,还必须参加舞蹈科目的考试。②练耳(听力测试)、音乐基础与乐理均实行客观题测试。影视表演专业:初试:语言(自我介绍,自备朗诵资料)、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自由展示)、表演(考生自备小品一个),共三门,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复试:语言(含自我介绍、自备朗诵资料与初试不同)、声乐(自备歌曲一首,美声、民族、通俗唱法不限)、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自由展示)、表演(自备命题小品、现场抽题即兴小品、集体小品各一个),共4门。语言、声乐成绩满分各50分,形体满分为100分,表演成绩满分为200分。专业成绩总和满分为400分。舞蹈类专业:初试:面视(a目测外形;b自我介绍)满分为100分;复试:基本功测试(a、柔韧b、旋转c、弹跳d、技巧展示)满分为100分;艺术素质(a模仿;b即兴表演)满分为100分;艺术表现力(自备舞蹈片断或组合,风格不限,限三分钟以内,自备伴奏带)满分为100分。(二)、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专科专业考试合格线的情况下,我院美术类专业将依据考生的高考文化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音乐、舞蹈类专业将依据考生的专业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凡我院没有组织专业单招考试的省(市、自治区)一律承认生源省艺术类联招考试成绩或其他院校在生源省组织的专业单招考试成绩。第二十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的人员除招生处工作人员外,还抽调学院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业教师或干部参与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个人参与招生工作。第二十四条 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院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2008年全国普通高考及我省组织的各类单独考试。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学院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第二十六条 为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实行奖学金、提供勤工俭学岗位等多项资助措施。第二十七条 普通全日制学生退费的具体处理视其退学时间分段执行:入学当年10月30日前退学的扣除学费及住宿费1/4后退还;当年12月30日前退学的扣除学费及住宿费1/2后退还;在入学后次年退学的学费及住宿费不予退还。除学费住宿费之外的代管费按使用情况具体结算,其他费用则参照学费退费办法执行。如国家有新的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第六章 招生咨询及录取信息查询第二十八条 学院在招生录取期间将在成都艺术职业学院网站上即时公布录取结果。第二十九条 我院招生录取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或咨询:成都艺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cdartpro.cn成都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处邮箱:zhaoban600@sina.com 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此前学院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和规定中凡与本章程有关条款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成都艺术职业学院二00八年一月一日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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