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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英文名:SiChuan Aerospace Vocational College 简称:“四川航天职院” 所在地:成都 院校代码:12641 类型:理工类/工科类/专科

省示范性高职
  • 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简章2020-02-13
  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国防科工办、四川航天管理局三方共建的四川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先进单位。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经教育部批准,学院2013年开展单独招生工作。单独招生办法如下:  一、组织保证  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指导与监督。  2、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3、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4、学院成立由主管招生副院长为组长,招生就业处处长为副组长的招生录取工作组,负责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录取等工作。  5、学院成立由教学副院长为组长,教务处处长为副组长的单招考务工作组,负责命题、制卷、保密、准考证发放、考试、阅卷评分等工作。  6、学院成立由安全保卫副院长为组长,保卫处长为副组长的安全保卫小组,负责后勤保障、现场秩序和安全保卫。   二、招生原则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阳光工程”。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  凡有直系亲属(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专业名称合计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计划数科类计划数类别数控技术6040文理兼收20加工制造类机电一体化技术6040文理兼收20焊接技术及自动化7050文理兼收20汽车电子技术6060文理兼收[color="#000000"][/color][color="#000000"][/color]飞行器电子装配技术8060文理兼收20信息技术二类电子信息工程技术8060文理兼收20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方向)8060文理兼收20信息技术一类建筑工程技术6045文理兼收[color="#000000"]15[/color][color="#000000"]土木水利类[/color]总计550415[color="#000000"][/color]135[color="#000000"][/color][color="red"]备注: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四川省教育厅主管部门批准为准。[/color] 四、招生范围:  四川省  五、报名条件  申请报名的考生必须是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藏区9+3学生、中师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参加2013年四川省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必须参加2013年四川省普通高考报名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2、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3、建筑工程技术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飞行器电子装配技术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   六、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3月15日- 4月15日18:00登陆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网(www.sacvt.com)单独招生报名系统(也可以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公室现场通过网络报名),考生按要求输入相应信息,报名时必须填报专业志愿,普通高中类考生可以填报2个专业志愿,中等职业学校类(对口高职类)考生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填报完成后提交,并打印《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交纸质报名表。  七、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在2013年四川省普通高考统一报名时所采集的信息。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考生基础信息,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基础信息核准无误的考生名单。基础信息核准无误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  考生到学院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的《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大一寸)4张;  (4)能证明考生特长等级的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近三年获得的相关奖励证书原件、复印件(在面试时提交)。 八、考核办法  1、初审:学校招生就业处组织人员审阅考生报名材料,确定参加考试考生名单。参加考试考生名单于2013年4月17日在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sacvt.com)一并向社会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2、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笔试为200分,面试为100分,学院将笔试和面试成绩进行合并,计算出总成绩。  (1)笔试。  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间150分钟,试题在考试结束前为机密级。  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类(对口高职类)考生,笔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合卷考试,总分为200分,其中语文占40%,数学占30%,英语占30%。语文、数学、英语的考试命题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对口高职)考试大纲及其“考试说明”,同时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对口高职)考试大纲。  对于藏区“9+3”类考生,笔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专业综合,合卷考试,总分为200分,其中语文占40%,数学占20%,综合占40%。语文、数学、专业综合考试命题依据四川省教育厅颁布的当年四川省对口高职考试大纲及其“考试说明”,同时不超出四川省教育厅颁布的当年对口高职考试大纲。  (2)面试。学院组织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面试,综合素质面试的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心理素质测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文化素质、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对口高职类考生面试内容包含专业综合理论知识。  3、免试入学。  在校期间参加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以上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考生,在毕业当年,可以向学院招生就业处提出申请,免试进入对口专业学习,并经学院呈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报教育部备案。在申请时,需提交的材料有《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免试入学申请表》、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考试费用  考生须缴纳考试费130元,在考生领取准考证时收取。考生领取准考证地点: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广汉校区(广汉市航天大道155号)明志楼一楼102办公室。  5、考试地点  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广汉校区(广汉市航天大道155号)。  6、考试时间  (1)4月20日8:30-16:30考生领取准考证。  (2)4月21日9:30-12:00笔试。  (3)4月21日13:30-18:00面试。  7、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 九、录取  1、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学院根据考生成绩,分别划定普通类、对口高职类和藏区9+3类的各专业合格线。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3、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  4、录取办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在各专业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根据考生体检信息,按照考生成绩总分,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由学院招生录取组提出入选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5、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5月8日16:00分之前将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送达或传真至学院招生就业处(传真:028-84809675)。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  6、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则在填报该专业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未录取考生中,按照志愿顺序,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其他事宜  1、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2、单独招生是普通高考的另一种形式,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一视同仁;学院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未被学院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高考。  3、凡经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4、除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收费标准外,学院在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中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5、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开展整个过程不委托其它任何中介机构。  6、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四川省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在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 十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15日—4月15日18:00。  2、2013年4月16日,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考生基础信息。  3、2013年4月17—18日,基础信息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无误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  4、2013年4月20日8:30-16:30,考生到学院交验相关材料,领取准考证。  5、2013年4月21日上午9:30-12:00,考生到学院参加笔试;下午13:30-18:00面试。  6、2013年4月26日,考生可在学院网站上查询本人成绩。  7、2013年4月27日,对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登记查分,逾期不再办理。联系电话:028-84801555。  8、2013年4月28日,在学院网站公布各专业合格线。  9、2013年5月2日-5月8日,在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最低录取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  10、2013年5月15日前,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具体寄发时间以学院网上通知为准)。   十二、新生注册和复查  1、经学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报到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十三、本办法由学院负责解释  十四、学院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部门: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天生路155号  邮政编码:610100  咨询电话:028-84809675、84804666  监督电话:028-84801555  学院网址:http://www.sacvt.com详情
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简章2020-02-13
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四川航天管理局三方共建的四川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精神,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着力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立交桥”,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特制定我院2016年单独招生方案。一、实施原则1.学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2.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3.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学院教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二、招生专业、人数和学费三、报名(一)报考条件申请报名的考生必须是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中师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1.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参加2016年四川省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必须参加2016年四川省普通高考报名或高职班对口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2.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3.建筑工程技术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子制造技术与设备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二)报考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3月1日-15日24:00前登录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scavc.com)单独招生报名系统(也可以到我院招生处办公室现场通过网络报名),考生按要求输入相应信息,报名时必须填报专业志愿,普通高中类考生可以填报2个专业志愿,高职班对口招生类考生填报1个与类别相对应专业志愿(填报其它专业视为无效),填报完成后提交,并打印《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交纸质报名表。(三)资格审查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考生基础信息,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基础信息核准无误的考生名单。基础信息核准无误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考试。四、考试(一)考试方式和内容1. 普通高中毕业生考试包括“文化素质(普通类)笔试”和“面试”,“ 文化素质(普通类)笔试”成绩折算为150分,“面试”成绩为150分,总成绩满分为300分。(1)文化素质(普通类)笔试: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间150分钟。文化素质(普通类)笔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总分为300分,我院计分权重为语文占50%,数学占50%,英语占50%。三科折合为150分。(2)面试:学院组织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成绩150分,综合素质面试的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心理素质测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文化素质、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2.高职班对口招生考生实行“知识+技能”考核方式,“文化素质(中职类)笔试”成绩折算为150分,“技能测试”成绩为150分,总成绩满分为300分。(1)文化素质(中职类)笔试考试时间150分钟。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总分为300分,我院计分权重为语文占50%,数学占50%,英语占50%。三科折合为150分。(2)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150分,测试学生的动手能力、反应能力、观察力和注意力等综合能力。(二)考试科目及时间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日期 时间 科目2016年3月25日 8:30-16:30 领取准考证、面试、技能测试2016年3月26日 9:00-11:30 语文、数学、英语13:30-18:00 面试、技能测试(三)考试地点: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广汉校区(广汉市航天大道155号)。五、录取(一)录取原则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2.学院根据考生成绩,分别划定普通类、高职班对口招生类的最低录取分数线;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录取过程中若生源不足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各专业按照实际报考学生人数最高录取75%)。若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3.文化素质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根据考生体检信息,按照考生成绩总分(总分相同,先依据笔试成绩的高低,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分类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4.对服从专业调剂的未被录取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同类专业。5.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素质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三)录取照顾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院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考生,可以向学院招生处提出申请,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资格、学院考核公示,呈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报教育部备案,办理录取手续后可以免试进入对口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我院单招报名截止前向我院提交《四川省201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六、工作进程(一)2016年3月1日—15日24:00,考生网上报名或到学院现场报名。(二)2016年3月19日,基础信息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无误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三)2016年3月25日8:30-16:30,考生到学院交验相关材料,领取准考证、面试。1.提交材料:(1)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的《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表》。(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必须提交《四川省201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提供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以上奖项的证书原、复印件和含文件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2.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3.核发《准考证》地点: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广汉校区(广汉市航天大道155号)图书馆一楼大厅。考生须缴纳考试费130元。4.熟悉考场。(四)2016年3月26日9:00-18:00,文化素质笔试和面试、技能测试。(五)2016年3月31日,考生可在学院网站上查询本人成绩。4月1日,对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登记查分,逾期不再办理。联系电话:028-84801555。(六)2016年4月2日-8日,在学院网站公示最低录取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七)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2014年4月2日-4月8日)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4月8日16:00之前将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送达或传真至学院招生处办公室,传真:028-84809675。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不再办理退档手续。(八)2016年4月13日,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具体寄发时间以学院网上通知为准)。七、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一)组织保证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指导与监督。2.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3.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4.学院成立由主管招生副院长为组长,招生处处长为副组长的招生录取工作组,负责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录取等工作。5.学院成立由教学副院长为组长,教务处处长为副组长的单招考务工作组,负责命题、制卷、保密、准考证发放、考试、阅卷评分等工作。6.学院成立由安全保卫副院长为组长,保卫处长为副组长的安全保卫小组,负责后勤保障、现场秩序和安全保卫。(二)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出相关资料,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考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三)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四)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不得转入其它学校。(五)新生注册和复查。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八、本方案由我院招生处负责解释。九、学院单独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天生路155号 邮政编码:610100咨询电话:028-84809675 监督电话:028-84801555学院招生网:http://www.scavc.com详情
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方案2020-02-13
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四川航天管理局三方共建的四川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四川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院校。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精神,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着力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立交桥”,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特制定我院2018年单独招生方案,本方案适用于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在川单独招生工作。一、实施原则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二)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 (三)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学院教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四)本方案适用于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在川单独招生工作。二、招生专业、人数和学费r 三、报名 (一)报考条件 申请报名的考生必须是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中师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参加2018年四川省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必须参加2018年四川省普通高考报名或高职班对口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2.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建议考生填报志愿时请结合高考体检表填报专业志愿。(二)报考方式 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18年3月3日08:00至15日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按要求填写考生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2.学校确认。2018年3月19日08:00至25日18:00,登录我院网站www.scavc.com,填报专业志愿,普通高中类考生可以填报2个专业志愿,高职班对口类考生填报1个与类别相对应专业志愿(填报其它专业视为无效),填报确认完成提交后缴纳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130元/人,缴费成功后可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和内容 1. 普通高中毕业生考试包括“文化素质(普通类)笔试”和“面试”,“文化素质(普通类)笔试”成绩为300分,“面试”成绩为200分,总成绩满分为500分。 (1)文化素质(普通类)笔试: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间150分钟。 文化素质(普通类)笔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卷考试,由省统一命题,总分为300分。 (2)面试:学院组织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成绩200分,综合素质面试的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心理素质测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文化素质、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 2.高职班对口招生考生实行“知识+技能”考核方式,“文化素质(中职类)笔试”成绩为300分,“技能测试”成绩为200分,总成绩满分为500分。 (1)文化素质(中职类)笔试考试时间150分钟。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卷考试,由省统一命题,总分为300分。 (2)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200分,测试学生的动手能力、反应能力、观察力和注意力等综合能力。 3.所有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均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空中乘务专业面试(中职类考生不再参加技能测试)。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三)考试地点: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广汉校区(广汉市航天大道155号)。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学院根据考生成绩,分别划定普通类、高职班对口招生类和空中乘务的最低录取分数线;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录取过程中若生源不足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各专业按照实际报考学生人数最高录取75%)。若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3.文化素质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根据考生体检信息,按照考生成绩总分(总分相同,先依据笔试成绩的高低,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分类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 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素质笔试和面试(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 (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免试政策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以向学院招生处提出申请,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资格、学院考核公示,呈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报教育部备案,办理录取手续后可以免试进入对口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3月底前向我院提交《四川省2018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我院的单招考试。 六、工作进程 (一)2018年3月3日08:00—15日18:00,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网站(www.sceea.cn)报名。 (二)2018年3月19日08:00—25日18:00,考生登录我院网站(www.scavc.com)确认填报专业、网上缴费(报名考试费130元/人)、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2018年3月30日8:30-16:30,办理考试手续,现场打印准考证(没有条件网上打印准考证的考生也可到校现场打印)、面试。 1.提交材料: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必须提交《四川省2018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并提供符合免试条件的证书原、复印件和含文件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2.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3.熟悉考场。 (四)2018年3月31日9:00-18:00,文化素质笔试和面试、技能测试。 (五)2018年4月4日,考生可在学院网站上查询本人成绩。4月5日9:00—16:00,对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考生可电话联系(0838-5884687)登记查分,逾期不再办理。(六)2018年4月6日-12日,在学院官网首页公示最低录取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 (七)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2018年4月6-12日)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4月12日16:00之前将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申请内容包括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送达或传真至学院招生处办公室,传真:028-84809675。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不再办理退档手续。 (八)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则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替补。(九)2018年4月13日,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具体寄发时间以学院网上通知为准)。 七、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一)组织保证 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指导与监督。 2.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3.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4.学院成立由主管招生副院长为组长,招生处处长为副组长的招生录取工作组,负责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录取等工作。 5.学院成立由教学副院长为组长,教务处处长为副组长的单招考务工作组,负责命题、制卷、保密、准考证发放、考试、阅卷评分等工作。 6.学院成立由安全保卫副院长为组长,保卫处长为副组长的安全保卫小组,负责后勤保障、现场秩序和安全保卫。 (二)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出相关资料,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考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三)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四)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和对口招生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高职招生考试及录取;不得转入其它学校。 (五)新生注册和复查。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本方案由我院招生处负责解释,以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公告为准。九、学院单独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天生路155号 邮政编码:610100 咨询电话:028-84809675 监督电话:028-84801555 学院招生网:http://www.scavc.com详情
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各专业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2020-02-13
根据《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方案》的规定和学院单独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的研究决定,我院2018年单独招生各专业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详情
2019年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录取分数线2020-02-13
根据《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方案》的规定和学院单独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的研究决定,我院2019年单独招生各专业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详情
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章程2020-02-27
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四川航天管理局三方共建的四川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四川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院校。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精神,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着力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立交桥”,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特制定我院2020年单独招生章程。一、实施原则 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2.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3.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学院教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二、招生专业、人数和学费(附:专业计划表、专业介绍)1.参与单独招生的专业43个,招生计划共3600名,最终的招生专业和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2.关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说明:2020年我院共有三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制三年,与全省普通单招报名方式相同,专业学费为18000元/年。物流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数控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学院与澳大利亚博士山TAFE学院联合开办,项目创立于2013年,获国家教育部认可,是正式列入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双学历项目,全面引入TAFE教育资源,澳方专业外教总授课1500课时,毕业获得澳大利亚职业教育专业文凭和我院专科文凭。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学院与意大利库内奥美术学院联合开办,获四川省教育厅审批,国家教育部备案。项目充分利用和发挥中意两校各自的优势与资源,培养兼具信息传播理论、数字媒体技术和设计管理能力的复合应用型人才。毕业后获意大利库内奥美术学院颁发的学分课程结业证书和学院专科毕业证书。三、报名 (一)报考条件申请报名的考生必须是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中师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1.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参加2020年四川省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必须参加2020年四川省普通高考报名或对口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2.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二)报考方式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0年3月5日08:00至20日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按要求填写考生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认。2.学校确认。2020年3月23日08:00至27日18:00,登录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scavc.edu.cn,填报专业志愿,最多可填报4个平行专业志愿,并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交费及准考证打印。若选填空中乘务专业,只能填报唯一专业志愿;第一志愿选填中外合作类专业者,不再选填非中外合作类专业;第一志愿选填非中外合作类专业者,后续志愿可选填中外合作类专业;高职班对口类考生只能填报与本类别相对应的专业志愿。四、考试(一)考试方式和内容考试分文化考试和技能综合测试两部分,文化考试成绩满分为300分,技能综合测试(空中乘务专业除外)成绩满分为200分。空中乘务专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合格”和“不合格”。1.文化考试: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文化素质(普高类)文化考试,中职类毕业生参加文化素质(中职类)文化考试,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间150分钟。文化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由省统一命题,三科分卷。2.技能综合测试:(1)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一志愿填报中外合作类专业的考生参加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基本文化素质、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附:面试考核要点;空中乘务专业面试考核要点)(2)中职类毕业生(报考空中乘务专业、一志愿填报中外合作类专业除外)参加技能测试,测试考生的动手能力、反应能力、观察力和注意力等综合能力。(附:技能测试要点)(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原定于3月28日举行的高职单招考试推迟举行,具体考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三)考试地点: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广汉校区(广汉市航天大道155号)。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2.考生必须参加文化考试和技能综合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3.空中乘务专业,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总分相同,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4.除空中乘务专业外的其他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和技能综合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根据考生体检信息,按照考生成绩总分,分类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先依据文化考试成绩的高低,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5.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录取过程中若生源不足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若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三)免试政策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以向学院招生处提出申请,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资格、学院考核公示,呈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报教育部备案,办理录取手续后可以免试进入对口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文化考试的前一天向我院提交《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docx (13.47 KB))。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我院的单招考试。六、工作进程因原定于3月28日举行的高职单招考试推迟举行,且具体考试时间需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确定,故个别流程的具体时间暂不能确定。(一)报名:2020年3月5日08:00—20日18:00,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ceea.cn)报名。(二)学校确认:2020年3月23日08:00—27日18:00,考生登录我院网站(www.scavc.edu.cn)确认填报专业、网上缴费(报名考试费130元)。(三)打印准考证:时间待定,考生登录我院网站(www.scavc.edu.cn)进行打印。(四)资料提交、技能综合测试:文化考试的前一天,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提交《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并提供符合免试条件的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含文件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没有条件网上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到校现场打印准考证(广汉校区图书馆一楼大厅);有技能综合测试的参加考试。(五)考试:文化考试和技能综合测试时间待定,请以省考试院和学校另行公布的为准。(六)查分:时间待定,考生可在学院网站(www.scavc.edu.cn)上查询本人成绩。对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考生可电话联系(0838-5884687)登记查分。(七)拟录取公示:时间待定,在学院网站公示最低录取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八)退档: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公示结束之前将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请到我院官网下载标准格式)送达或传真至学院招生处办公室,传真:028-84809675。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不再办理退档手续。(九)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则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替补录取。(十)正式录取:时间待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具体寄发时间以学院官网通知为准)。七、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一)组织保证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指导与监督。2.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3.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4.学院成立由主管招生副院长为组长,招生处处长为副组长的招生录取工作组,负责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录取等工作。5.学院成立由教学副院长为组长,教务处处长为副组长的单招考务工作组,负责命题、制卷、保密、准考证发放、考试、阅卷评分等工作。6.学院成立由安全保卫副院长为组长,保卫处长为副组长的安全保卫小组,负责后勤保障、现场秩序和安全保卫。(二)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出相关资料,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考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三)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四)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和对口招生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不得转入其它学校。(五)新生注册和复查。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八、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处负责解释。九、学院单独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天生路155号 邮政编码:610100咨询电话:028-84809675、84809638、84809788监督电话:028-84801555学院招生网:http://www.scavc.edu.cn详情
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招招生简章2020-02-27
附:专业介绍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航天城天生路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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