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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民族大学

英文名:Southwest University of Nationalities 简称:“西南民大”,“SWUN” 所在地:成都 院校代码:10656 类型:理科类/文科类/民族类/考研院校

中央部直属高校卓越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2011协同创新中心省部共建大学
  • 西南民族大学招生简章

西南民族大学2020年招生简章2020-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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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民族大学2020年普通本预科招生章程2020-06-15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国家民委有关规定,为确保学校普通本预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西南民族大学(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简称国家民委)直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民委与教育部、四川省人民政府、成都市人民政府共建学校。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国标代码:10656。第三条 学校主要教学校区为武侯校区、航空港校区和太平园校区。武侯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16号;航空港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航空港开发区大件路文星段168号;太平园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外南太平园路1号。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并成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和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预科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学校普通本预科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第六条 西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普通本预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预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七条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学校2020年计划招收本科生7000人,预科生462人。按照教育部、国家民委有关文件精神,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坚持“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为国家发展战略服务”的办学宗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及少数民族考生的生源数量与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招生来源计划报国家民委及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第八条 学校按教育部、国家民委的规定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按照教育部、国家民委要求及学校使用办法,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优质生源、民族比例、人口较少民族生源以及末位同分极端现象等问题。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九条 根据国家民委的有关要求及学校办学宗旨,学校普通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收各民族考生,以招收少数民族考生为主。根据生源情况,学校与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商定调档比例及其中的少数民族考生比例。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第十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经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征集志愿仍不足可将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第十一条 学校认可各省(区、市)规定中适用的加、降分政策,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第十二条 普通类本科专业和预科班录取时,以考生投档成绩(含小数位)进行录取及确定专业:1.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录取;2.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必测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选测科目等级在BB及以上,进档考生依投档成绩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将选测科目等级A+、A、B+、B分别赋值4、3、2、1并相加后从高到低排序录取;3.除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以外的省(区、市)进档考生依投档成绩(含小数位)按“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其中,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选考科目范围。4.投档成绩(含小数位)相同时,专业分配优先原则:(1)专业志愿顺序;(2)少数民族优先;(3)相关科目成绩,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理综,不分文理省(区、市)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进档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5.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第十三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时,学校认可艺术、体育类省级统考(联考)专业成绩,考生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及确定专业原则:1.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使用 “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2.其余省(区、市)进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3.专业成绩相同时,专业分配优先原则:(1)专业志愿顺序;(2)少数民族优先;(3)文化课总分;(4)相关科目成绩,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进档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第十四条 要求考生有一定藏语文或彝语文基础的招生专业,具体要求以有关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第十五条 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进校后须加试徒手画。测试成绩不能满足专业学习要求者,学校根据其高考成绩调整到录取分数相当的专业就读。第十六条 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学校录取新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第十八条 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进校后全部复检。第十九条 新生进校后,公共外语学习语种为英语或日语,请其他语种考生谨慎填报。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条 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西南民族大学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相关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证书。第二十一条 学费标准:表演、音乐表演、美术学、雕塑、舞蹈类各专业12000元/年;动画、摄影专业9600元/年;绘画、艺术设计类各专业7200元/年;音乐学专业6000元/年;建筑类各专业(五年制)6600元/年;普通理工类各专业4900元/年;普通文史类、农林类、体育类各专业4400元/年;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类各专业2000元/年(按文件标准学费为4400元/年,学校对此类专业实施学费部分减免,每生减免2400元/年);预科班专业5500元/年。住宿费标准:每人800-1200元/年。最终收费标准以四川省发改委核定为准。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准备爱心礼包及生活补贴,同时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校级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学生补贴、社会资助等多种方式建立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有关规定全面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备案。第二十四条 学校通过招生信息网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和录取结果(网址:http://zs.swun.edu.cn)。招生咨询电话:028-85522012。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西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西南民族大学2017年普通本预科招生章程2017-05-26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国家民委有关规定,为确保学校普通本预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西南民族大学(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是中央部委直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国家民委主管,是国家民委与教育部、国家民委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国家民委与成都市人民政府共建学校。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国标代码:10656。第三条 学校主要教学校区为武侯校区和航空港校区。武侯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16号;航空港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航空港开发区大件路文星段168号。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普通本预科招生工作小组。第六条 西南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普通本预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预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七条 西南民族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普通本预科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监督电话:028-85523524。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八条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学校2017年计划招收本科生6970人,预科生456人。按照教育部、国家民委有关文件精神,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坚持“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为国家发展战略服务”的办学宗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及少数民族考生的生源数量与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招生来源计划报国家民委及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第九条 学校按教育部、国家民委的规定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按照教育部、国家民委要求及学校使用办法,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优质生源、民族比例、人口较少民族生源以及末位同分极端现象等问题。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国家民委的有关政策,学校普通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收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民族考生,其中少数民族考生约占招生总数的65%。根据生源情况,学校与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商定调档比例及其中的少数民族考生比例。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第十一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经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征集志愿仍不足可将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各省(区、市)规定中适用的加、降分政策,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第十三条 普通类本科专业和预科班录取时,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及确定专业:1.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即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有退档则顺延录取;2.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必测科目等级在4C及以上、选测科目等级在2B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进档考生依投档成绩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将选测科目等级A+、A、B+、B分别赋值4、3、2、1并相加后从高到低排序录取;3.高考改革试点省、市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选考科目范围。浙江省实行分段平行录取,按招生计划1:1专业平行志愿录取;上海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组内专业志愿顺序确定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专业调剂只在专业组内进行。4.其余省(区、市)进档考生依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5.同等分数条件下,专业分配优先原则:(1)专业志愿顺序;(2)少数民族优先;(3)相关科目成绩,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理综,不分文理省(区、市)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进档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6.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学校认可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内蒙古自治区“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其余省(区、市)进档考生在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艺术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十五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时,学校认可体育类省级统考专业成绩。进档考生在体育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体育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体育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十六条 要求考生有一定彝语文基础的招生专业(方向):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彝汉双语、彝日双语、彝英双语)、中药学(彝药)、动物医学(彝汉双语)、文化产业管理(彝汉双语)和法学(彝汉双语)专业,具体要求以有关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第十七条 要求考生有一定藏语文基础的招生专业(方向):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言文学、藏英双语)、藏药学、动物医学(藏汉双语)、文化产业管理(藏汉双语)、行政管理(藏汉双语)、民族学(藏学)和法学(藏汉双语)专业,具体要求以有关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第十八条 学校开设的藏语零起点班民族学(藏学)专业,免收学费,且只招收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入学后不能申请转学、转专业。第十九条 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进校后须加试徒手画。测试成绩不能满足专业学习要求者,学校根据其高考成绩调整到录取分数相当的专业就读。第二十条 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新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第二十二条 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进校后全部复检。第二十三条 新生进校后,公共外语学习语种为英语或日语,请其他语种考生谨慎填报。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西南民族大学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相关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证书。第二十五条 学费标准:美术学、雕塑、表演、音乐表演、舞蹈类各专业12000元/年;动画、摄影专业9600元/年;绘画、艺术设计类各专业7200元/年;音乐学专业6000元/年;建筑类各专业(五年制)6600元/年;普通理工类各专业4900元/年;普通文史类、农林类、体育类各专业4400元/年;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类各专业2000元/年;藏语零起点班—民族学(藏学)专业免收学费;预科班(含代培外校预科)专业3000元/年。住宿费标准:每人800-1200元/年。最终收费标准以四川省发改委核定为准。第二十六条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围绕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学生补助、社会资助、校级奖学金等开展工作,形成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稳定有效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新生入学时,开设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同时为全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本预科新生准备了爱心礼包以及生活补贴,并在评定本科新生国家助学金时做到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全覆盖,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有关规定全面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备案。第二十八条 学校通过招生信息网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和录取结果(网址:http://zsjy.swun.cn)。招生咨询电话:028-85522012。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西南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详情
西南民族大学2018年普通本预科招生章程2018-05-28
西南民族大学2018年普通本预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国家民委有关规定,为确保学校普通本预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西南民族大学(SouthwestMinzu University),是中央部委直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国家民委主管,是国家民委与教育部、四川省人民政府、成都市人民政府共建学校。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国标代码:10656。第三条 学校主要教学校区为武侯校区和航空港校区。武侯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16号;航空港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航空港开发区大件路文星段168号。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并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预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普通本预科招生工作。第六条 西南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普通本预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预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七条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学校2018年计划招收本科生7003人,预科生458人。按照教育部、国家民委有关文件精神,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坚持“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为国家发展战略服务”的办学宗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及少数民族考生的生源数量与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招生来源计划报国家民委及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第八条 学校按教育部、国家民委的规定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按照教育部、国家民委要求及学校使用办法,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优质生源、民族比例、人口较少民族生源以及末位同分极端现象等问题。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国家民委的有关政策,学校普通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收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民族考生,其中少数民族考生约占招生总数的65%。根据生源情况,学校与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商定调档比例及其中的少数民族考生比例。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第十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经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征集志愿仍不足可将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第十一条 学校认可各省(区、市)规定中适用的加、降分政策,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第十二条 普通类本科专业和预科班录取时,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及确定专业:1.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即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有退档则顺延录取;2.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必测科目等级在4C及以上、选测科目等级在2B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进档考生依投档成绩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将选测科目等级A+、A、B+、B分别赋值4、3、2、1并相加后从高到低排序录取;3.高考改革试点省、市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选考科目范围。浙江省实行分段平行录取,按招生计划1:1专业平行志愿录取;上海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组内专业志愿顺序确定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专业调剂只在专业组内进行。4.其余省(区、市)进档考生依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5.投档成绩相同时,专业分配优先原则:(1)专业志愿顺序;(2)少数民族优先;(3)相关科目成绩,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理综,不分文理省(区、市)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进档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6.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第十三条 艺体类专业录取时,学校认可艺体类省级统考(联考)专业成绩,考生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及确定专业原则:1.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分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2.其余省(区、市)进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3.专业成绩相同时,专业分配优先原则:(1)专业志愿顺序;(2)少数民族优先;(3)文化课总分;(4)相关科目成绩,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进档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第十四条 要求考生有一定藏语文或彝语文基础的招生专业,具体要求以有关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第十五条 学校开设的藏语零起点班民族学(藏学)专业,免收学费,且只招收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入学后不能申请转学、转专业。第十六条 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进校后须加试徒手画。测试成绩不能满足专业学习要求者,学校根据其高考成绩调整到录取分数相当的专业就读。第十七条 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学校录取新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第十九条 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进校后全部复检。第二十条 新生进校后,公共外语学习语种为英语或日语,请其他语种考生谨慎填报。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 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西南民族大学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相关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证书。第二十二条 学费标准:美术学、雕塑、表演、音乐表演、舞蹈类各专业12000元/年;动画、摄影专业9600元/年;绘画、艺术设计类各专业7200元/年;音乐学专业6000元/年;建筑类各专业(五年制)6600元/年;普通理工类各专业4900元/年;普通文史类、农林类、体育类各专业4400元/年;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类各专业2000元/年(按文件标准学费为4400元/年,学校对此类专业实施学费部分减免,每生减免2400元/年);藏语零起点班—民族学(藏学)专业免收学费;预科班(含代培外校预科)专业5500元/年。住宿费标准:每人800-1200元/年。最终收费标准以四川省发改委核定为准。第二十三条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围绕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校级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学生补贴、社会资助等开展工作,形成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稳定有效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新生入学时,开设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绿色通道”,同时为全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本预科新生准备了爱心礼包、路费及生活补贴,并在评定本科新生国家助学金时做到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全覆盖,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有关规定全面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备案。第二十五条 学校通过招生信息网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和录取结果(网址:http://zsjy.swun.cn)。招生咨询电话:028-85522012。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西南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详情
西南民族大学2019年普通本预科招生章程2019-05-15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国家民委有关规定,为确保学校普通本预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西南民族大学(SouthwestMinzu University),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简称国家民委)直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民委与教育部、四川省人民政府、成都市人民政府共建学校。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国标代码:10656。第三条 学校主要教学校区为武侯校区和航空港校区。武侯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16号;航空港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航空港开发区大件路文星段168号。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并成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和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预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普通本预科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第六条 西南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普通本预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预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七条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学校2019年计划招收本科生7000人,预科生461人。按照教育部、国家民委有关文件精神,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坚持“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为国家发展战略服务”的办学宗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及少数民族考生的生源数量与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招生来源计划报国家民委及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第八条 学校按教育部、国家民委的规定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按照教育部、国家民委要求及学校使用办法,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优质生源、民族比例、人口较少民族生源以及末位同分极端现象等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国家民委的有关政策,学校普通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收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民族考生,其中少数民族考生约占招生总数的65%。根据生源情况,学校与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商定调档比例及其中的少数民族考生比例。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第十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经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征集志愿仍不足可将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第十一条 学校认可各省(区、市)规定中适用的加、降分政策,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第十二条 普通类本科专业和预科班录取时,以考生投档成绩(含小数位)进行录取及确定专业:1.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录取;2.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必测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选测科目等级在BB及以上,进档考生依投档成绩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将选测科目等级A+、A、B+、B分别赋值4、3、2、1并相加后从高到低排序录取;3.高考改革试点省、市按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选考科目范围。浙江省实行分段平行录取,按招生计划1:1专业平行志愿录取;上海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组内专业志愿顺序确定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专业调剂只在专业组内进行。4.其余省(区、市)进档考生依投档成绩(含小数位)按“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5.投档成绩(含小数位)相同时,专业分配优先原则:(1)专业志愿顺序;(2)少数民族优先;(3)相关科目成绩,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理综,不分文理省(区、市)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进档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6.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第十三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时,学校认可艺术、体育类省级统考(联考)专业成绩,考生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及确定专业原则:1.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按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排序,使用 “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2.其余省(区、市)进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3.专业成绩相同时,专业分配优先原则:(1)专业志愿顺序;(2)少数民族优先;(3)文化课总分;(4)相关科目成绩,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进档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第十四条 要求考生有一定藏语文或彝语文基础的招生专业,具体要求以有关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第十五条 学校开设的藏语零起点班民族学(藏学)专业,免收学费,且只招收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入学后不能申请转学、转专业。第十六条 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进校后须加试徒手画。测试成绩不能满足专业学习要求者,学校根据其高考成绩调整到录取分数相当的专业就读。第十七条 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学校录取新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第十九条 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进校后全部复检。第二十条 新生进校后,公共外语学习语种为英语或日语,请其他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 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西南民族大学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相关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证书。第二十二条 学费标准:美术学、雕塑、表演、音乐表演、舞蹈类各专业12000元/年;动画、摄影专业9600元/年;绘画、艺术设计类各专业7200元/年;音乐学专业6000元/年;建筑类各专业(五年制)6600元/年;普通理工类各专业4900元/年;普通文史类、农林类、体育类各专业4400元/年;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类各专业2000元/年(按文件标准学费为4400元/年,学校对此类专业实施学费部分减免,每生减免2400元/年);藏语零起点班民族学(藏学)专业免收学费;预科班专业5500元/年。住宿费标准:每人800-1200元/年。最终收费标准以四川省发改委核定为准。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准备爱心礼包及生活补贴,同时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校级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学生补贴、社会资助等多种方式建立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有关规定全面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备案。第二十五条 学校通过招生信息网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和录取结果(网址:http://zsjy.swun.edu.cn)。招生咨询电话:028-85522012。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西南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详情
西南民族大学201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2010-01-06
◆首批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四川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我校荣获 “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成都人居环境艺术综合奖”【学校概况】  西南民族大学是一所包括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管、医等11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民族高等学校,坐落于天府之国,芙蓉之都的锦绣成都,与闻名中外的武侯祠毗邻。学校前身为西南民族学院,创建于1950年7月,于1951年6月1日正式成立,2003年4月更名为“西南民族大学”,是在周恩来、邓小平、王维舟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亲自关怀下,新中国最早建立的民族院校之一,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管。学校占地面积2800余亩,分为老校区、新校区、太平园校区三个校区和阿坝州红原县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与畜牧业高科技研发基地,校舍建筑面积85万余平方米。  学校有56个民族的在校学生近2.5万人,有教职员工近1700人,其中专任教师1200余人,副高以上职称540余人,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250余人。有46人先后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现有18人为国家民委或四川省突出贡献专家,34人为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聘请国内外客座教授百余人(含院士两名)。  学校下设22个教学单位;有本科专业65个,硕士点42个,专业学位5个,博士点2个,博士后流动站1个;现有1个一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10个二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1个二级学科省级重点(培育)学科,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9个省级本科特色专业,5个省级本科人才培养基地,1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含1个国家民委与教育部共建实验室)。目前,学校馆藏图书资料近300万册,教学科研实验设备总值近2.5亿元;建立了较完善的校园计算机网络系统;办学基础设施和实践教学条件建设均达到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指标A级标准。学校始终遵循“加强基础、拓宽口径、提高能力、办出特色”的原则,坚持不懈地推进以学分制改革为龙头的各项教学改革,切实加强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办学水平。近年来,学校在教学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以及远程教育等方面做出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已初步形成具有自身特色和时代特征的人才培养体系及现代高等教育教学运行机制。  学校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拥有西南民族研究院、西部大开发研究所近60家校级研究机构,拥有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藏学文献中心和彝学文献中心。2000年以来,承担国家级项目近70项,省(部)级项目近450项,发表学术论文8500多篇,出版学术著作及教材600余部,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150余项次。特别是在新材料研制、畜牧兽医理论与技术、古典文学、民族文化研究(藏、彝、羌、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处理(彝、藏、傣)等领域的研究成果,在国内外学术界有着较大的影响。出版的学术刊物主要有向国内外发行的《西南民族大学学报》和内刊《彝学研究》、《藏学研究》等。   学校建立50多年来,培养出各类人才12万余人。在他们中间,涌现出新中国第一个藏族博士、羌族博士,涌现出新中国自己培养的第一批藏族将军,涌现出不少国内外著名的专家学者和大批各级领导干部,更多的毕业生成为各条战线的骨干,为民族地区的解放、政权建设、边疆巩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突出贡献。  学校是四川省对外开放的重点单位,迄今已有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专家、学者、政府官员来校进行学术交流活动或参观访问。学校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伯明翰大学、新西兰怀卡托大学、美国西雅图华盛顿大学等20多家国外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校际合作与交流关系。  学校是多民族统一的社会主义祖国大家庭的缩影。各民族师生员工平等团结,互相尊重,共同进步,各民族语言文字和风俗习惯得到充分尊重。【艺术学院简介】  西南民族大学的专业艺术教育始于20世纪50年代初期,2000年在原艺术系基础上建立艺术学院。学院现设艺术设计、绘画、动画、音乐、舞蹈与影视表演5个系和理论教研室,有艺术设计(平面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绘画、动画、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表演(舞蹈表演、影视表演)、舞蹈编导、摄影、雕塑等9个本科专业,并设美术学、中国少数民族艺术2个硕士点及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点,有演艺、影视制作、形体、设计、雕塑、MIDI音乐、丝网板画、多维动画、铜版、录音棚、摄影棚等实验室和工作室。学院现有在校本科生2500余人,研究生80余人,教职工137人,其中正副教授40余人,一批知名画家、歌唱家、演奏家、舞蹈家和表演艺术家执教各专业,学院还聘任了30多位全国著名艺术家和艺术教育家为荣誉教授、特聘教授和客座教授。近年来,一大批师生创作表演成果荣获国际和国家级金奖、银奖,一批理论著述获省部级优秀科研奖。建院至今已有教师、科研人员20余人次出国考察、讲学、进修。  学院与英国威尔士大学艺术学院、韩国造型艺术学会、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中央民族歌舞团、西藏军区文工团、北京舞蹈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动画学院、中央民族大学美术学院、音乐学院、舞蹈学院、中南民族大学艺术学院、西北民族大学美术学院、音乐舞蹈学院、四川美术学院、四川大学艺术学院、四川师范大学艺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四川省艺术职业学院、四川省美协、音协、舞协等单位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与英国威尔士大学建立了“3+1”(联合培养本科生)、“1+1”(联合培养硕士)的合作模式。与成都军区战旗文工团合作开办“战旗班”、与中央民族歌舞团建立共同培养高水平艺术人才合作关系,联合培养有特色、高水平艺术人才,成都军区战旗文工团、中央民族歌舞团根据需要优先录用我校毕业生。  学院拥有心韵、神韵、舞韵、琴韵、雕塑楼等教学楼及新星剧场音乐厅,现代化的艺术教育设施及实习实践设备一应俱全,办学条件优越。学院与中央民族歌舞团、成都军区战旗文工团、四川美术出版社、民族出版社、少儿出版社、四川省歌舞剧院等单位联合共建多个实习基地。并在世界著名风景区——九寨、黄龙沿线建立了功能齐全的教学实习基地。  为实现学校制定的建设有特色、现代化的一流民族大学发展总目标,艺术学院制定了创名牌、出精品、出人才、建设一流艺术院校的发展目标和“举民族旗、走西部路、唱西南戏,融汇中西,贯通古今”的发展战略,确立了“教学、 创作与理论研究相结合,课堂、项目与社会服务相结合”的办学思路,力争通过五到十年努力,把西南民族大学艺术学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质量过硬、优势突出,在西部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的艺术学院。  艺术学院更多详情请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jy.swun.cn)查询。【招生计划与范围】 专业名称专业方向层次拟招计划09年学费标准招生范围艺术设计平面设计本科1507200元/年四川 重庆 河南 山东 河北 湖南 内蒙古 黑龙江 江西 新疆 山西 湖北 西藏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本科907200元/年四川 重庆 河南 山东 河北 湖南 内蒙古 黑龙江 江西 新疆 山西绘画 本科607200元/年四川 河南 山东 河北 湖南 内蒙古 黑龙江 江西 新疆 山西 湖北 西藏 动画 本科609600元/年四川 河南 山东 河北 湖南 内蒙古 黑龙江 江西 新疆 山西 湖北雕塑 本科3012000元/年四川 重庆 河北 河南 内蒙古 摄影 本科309600元/年四川 重庆 山西 音乐学(师范类) 本科606000元/年全国音乐表演声乐 钢琴 手风琴 胡琴 马头琴 唢呐 大提琴 古筝本科6012000元/年全国表演舞蹈表演本科4012000元/年全国舞蹈编导 本科2512000元/年表演影视表演本科3012000元/年舞蹈表演 专科2512000元/年四川 美术类专业:根据各省区专业报名考试情况编制分省计划。音乐类专业:设考点省区根据专业报名考试情况编制分省计划;未设考点省区不编制分省计划,其考生在本校考点报考,统一排名,统一划定合格标准。舞蹈、影视类专业: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影视表演)专业实行全国统一排名,不编制分省计划。【报名考试办法与时间】一、招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  2、艺术类专业计划须分文理科类编制的省(市、自治区)只招收文科考生。二、必备材料:高考报名号、身份证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同底正面彩色照片两张。三、报名办法:  1、四川艺术类考生和湖北、重庆、西藏美术类考生请参加本省(市、自治区)招办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  2、其余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  ⑴所在省区设立了考点的考生,不能跨省区报考。  ⑵同一考生只能在一个考点参加报名考试,否则其考试成绩视为无效。四、专业报名考试地点与时间:考点报名考试地点报名时间考试时间美术非美术内蒙古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1月12、13日 1月14、15日内蒙古师范大学美术学院1月29、30日1月31日 黑龙江黑龙江东方学院1月20、21日1月22日1月22、23日北京北京城市学院1月25、26日 1月27日河南郑州二十四中2月22、23日2月24日2月24、25日山西太原师范学院2月21、22日2月24日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2月21、22日 2月23、24日江西南昌大学2月27、28日3月1日3月1、2日山东潍坊市招办3月1、2日3月3日3月3日湖南湖南师范大学3月5、6日3月7日3月7、8日河北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3月7、8日3月10日3月9、10日新疆新疆师范大学3月8、9日3月11日3月11日西藏西藏大学艺术学院3月18、19日 3月20日本校西南民族大学艺术学院3月11、12日 3月13日北京考点:接受未设立考点的省区报考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影视表演)专业的考生;本校考点:接受未设立考点的省区报考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影视表演)专业的考生。【考试内容】  1、艺术设计(平面设计)、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绘画、雕塑、摄影  ①素描:150分;  ②色彩:150分;  ③速写:100分;  专业成绩总分为400分。  2、动画  ①素描:150分;  ②色彩:150分;  ③动画创作:100分;  专业成绩总分为400分。  3、音乐学(师范类)  ①声乐:考生演唱歌曲一首,需自带伴奏,100分;  ②器乐:钢琴考生演奏练习曲、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其它乐器考生演奏乐曲一首,100分;  ③视唱练耳:视唱一升一降之内;练耳口试,50分;  ④乐理:参考李重光编著的《基本乐理》(上、下册)及现行中学统编教材,50分;   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  4、音乐表演  声乐(含美声、民族)方向:  ①声乐:考生准备歌曲一首,需自带伴奏,200分;  ②视唱练耳:视唱一升一降之内;练耳口试,100分;  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  器乐(含钢琴、手风琴、胡琴、马头琴、唢呐、大提琴、古筝)方向:  ①器乐:演奏练习曲一首;复调曲、中外乐曲、奏鸣曲中任选一首;200分;  ②视唱练耳:视唱一升一降之内;练耳口试, 100分;  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  5、表演(舞蹈表演)  ①面试(A.目测外形 B.语言表达),100分;  ②基本功(A.软开度与控制 B.旋转 C.弹跳与技巧),100分;  ③模仿与即兴(A.模仿舞蹈动作、节奏 B.对指定的音乐片断进行即兴创作),100分;  ④自备舞蹈(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100分;  专业成绩总分为400分。  6、舞蹈编导  ①面试(A.目测外形 B.语言表达),50分;  ②基本功(A.软开度与控制 B.旋转 C.弹跳与技巧),100分;  ③音乐即兴(对指定的音乐片断进行即兴创作,2分钟),100分;  ④命题即兴创作(音乐自备),100分;  ⑤笔试(舞蹈创作结构测试,对指定题目进行文字创作阐述)50分。  专业成绩总分为400分。  7、表演(影视表演)  ①语言(命题讲述),100分;  ②声乐(演唱歌曲一首,通俗、民族、美声风格不限),100分;  ③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自由展示),100分;  ④表演(即兴表演),100分;  专业成绩总分为400分。【录取原则】一、录取办法  在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考生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根据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如我校招生省区组织了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还必须参加统考,且统考成绩合格者方能按学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二、其它规定  1、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请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 (http://zsjy.swun.cn) 查询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请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自行打印《西南民族大学2010年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通知单》,作为考生可以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的凭证,我校不再邮寄合格证。  2、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并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16号  邮政编码:610041  招生就业处:(028)85522012  艺术学院:(028)85707787 85707790   学校网址:www.swun.edu.cn www.swun.cn  电子信箱:xnmdzb@126.com详情
西南民族大学普通本专科、预科招生章程2008-04-09
西南民族大学普通本专科、预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确保我校普通本专科、预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名是西南民族大学,国标代码:10656,英文译名:Southwest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学校是国家部委直属高校,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管,培养包括博士、硕士、本科、专科、预科以及成人高等教育在内的各层次高级人才。第三条 学校坐落在我国历史文化名城成都市。现有三个校区:老校区、新校区、太平园校区。第四条 西南民族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并下设普通本专科、预科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预科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学校校长担任,招生工作小组由主管校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西南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和预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七条 西南民族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投诉电话:(028)85522012。第三章 录取规则第八条 学校普通本、专科专业面向全国招收汉族在内的各民族考生。除艺体类专业外,少数民族考生约占招生总数的65%。预科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第九条 学校调档比例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倍以内。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如第一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则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投档顺序,依次录取后续志愿考生。第十条 对于进档考生,学校实行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江苏省考生进档后的排序规则按‘先分数后等级’执行)按专业级差确定录取专业,专业级差的确定以录取考生的专业志愿满足率最大为原则,一般在5分以内,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第十一条 艺体类专业在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根据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如考生所在省区的招生主管部门组织了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还必须参加统考,且统考成绩合格者方能按学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第十二条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类(藏、彝文)专业根据所在招生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及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加试藏语文或彝语文,其余专业无加试要求。第十三条 旅游英语专科专业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较高,只招收有专业志愿考生。第十四条 学校对于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经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第十五条 考生身体健康标准参照教育部及相关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十六条 新生进校后,公共外语学习语种为英语或日语。第十七条 学校录取考生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第四章 附则第十八条 按照属地化原则,学校严格按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杂费及住宿费。第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备案。第二十条 考生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招生信息:1、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站(教育网用户请登录http://zsjy.swun.edu.cn,非教育网用户请登录http://zsjy.swun.cn); 2、24小时咨询热线:(028)68353993; 3、办公电话:(028)85522012。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西南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武侯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16号(610041)  航空港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航空港开发区大件路文星段168号(6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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