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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大学

英文名:Xihua University(XHU) 简称:“西华” 所在地:成都 院校代码:10623 类型:综合类

省属重点大学2011计划国家中西部高校振兴计划
  • 西华大学招生简章

2020年西华大学高职扩招招生章程2020-11-0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根据四川省教育委员等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的通知(川招考委〔2020〕55号)精神,制订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 西华大学,英文译名 XIHUA UNIVERSITY 学校代码:10623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学校具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以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兼有普通专科、各类成人本专科教育。 第七条 办学地址: 彭州校区:四川省彭州市天彭镇南大街276号 第三章 报考条件 第八条 报考条件 参加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且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 第四章 测试及内容 第九条 测试内容及方式 根据考生所报专业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35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素质、思维能力、语言能力、专业兴趣、职业取向等综合性测试,学校不提供参考资料及书籍等,采用笔试闭卷统考方式。 第十条 测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工作由我校负责组织举行,具体测试工作方案待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向社会公布,测试时间及地点在报名现场确认后,11月17-20日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十一条 成绩查询:考后5日后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成绩,对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于自成绩公布日起3日内申请成绩复核。 第五章 录取及入学 第十二条 录取办法:我校依据招生计划、报考情况及考生测试成绩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专业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成绩相同,按测试科目序号小分成绩优先录取。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新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新生体检: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入学时需进行体检复查。体检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学籍管理及其他 第十五条 考生待遇:被我校2020年高职扩展录取的考生,在校就读期间,不能转学、转专业,其他待遇与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 第十六条 教学管理:我校高职扩招专项录取考试实行单独编班、弹性学制、学分制管理。采取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线上线下、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和现代学徒制等培养模式,学制3年,修业年限3-5年,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取得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即可顺利毕业。 第十七条 学历性质:学生完成高职(专科)学习任务后,符合毕业条件者,由西华大学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毕业证)。 第十八条 助学保障: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次数,享受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负担。 第十九条 重要声明: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28-87729599 招生部门:西华大学招生就业处 招生电话:028-87720097 考试咨询:028-87720637 学校网址:http://www.xhu.edu.cn/ 招生网址:http://zb.xhu.edu.cn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西华大学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详情
西华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2019-06-10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西华大学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西华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西华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第三条 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名称:西华大学,英文译名 XIHUA UNIVERSITY国标代码:10623办学地址:校本 部: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红光大道9999号彭州校区:四川省彭州市天彭镇南大街276号人南校区: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37号第四条 办学类型: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五条 办学层次:学校具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以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兼有普通专科、各类成人本专科教育。第六条 毕业证书:学生修完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教学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七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西华大学成立普通本、专科招生委员会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学校党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全部过程。第八条 学校在招生与就业处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本、专科招生委员会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专科招生工作日常事务。第三章    招生计划、录取原则、收费标准第九条 学校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第十条 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及各省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第十一条 学校部分专业按专业类招生,专业类有:电子信息类(通信工程、信息工程)、自动化类(自动化、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交通运输类(交通运输、交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类(食品质量与安全、酿酒工程)、土木类(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类(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程管理、工程造价)、航空航天类(飞行器适航技术、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设计学类(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类招生的学生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培养。第十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西华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按照考生报考学校的成绩及志愿择优录取。第十三条 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份的加分政策,以加分后形成的投档分作为录取和专业安排的成绩依据。第十四条 学校对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和分数级差相结合”的方式。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3分、2分、1分、0分、0分。若进档考生成绩相同时,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当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又无法满足其它专业录取条件考生作退档处理。第十五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其中:四川省美术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40分及以上;四川省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20分及以上),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和专业分数级差相结合”的方式,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3分、2分、1分、0分、0分。若进档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按文化总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高低确定先后排序。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又无法满足其它专业录取条件考生作退档处理。第十六条 英语、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校后本科教学主要以英语作为外语语种教学,专科统一以英语作为外语语种教学。第十七条 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要求具备一定美术基础,新生入学后需加试素描,不合格者转入同批次其它相关专业学习;舞蹈学、表演、舞蹈表演、体育教育专业原则上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第十八条 学校所有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招生比例。第十九条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办法,依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以及我校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第二十条 对江苏省的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录取。第二十一条 对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第二十二条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录取规则按照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第二十四条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提供相应奖、贷、助学金支持。第二十五条 新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被确认为不合格者,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对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新生,学校组织专家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第二十六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需求,舞蹈表演专业分为舞蹈表演、体育舞蹈表演两个方向培养,其中,舞蹈表演方向在音乐与舞蹈学院培养,体育舞蹈表演方向在体育学院培养;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分为先进运载动力、流体机械及工程、电厂动力系统及自动化、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四个方向培养,其中,先进运载动力方向在汽车与交通学院培养,流体机械及工程、电厂动力系统及自动化、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三个方向在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培养。第二十七条 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校开设“机械电子工程、土木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三个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专业,仅面向四川省招生,设置单独招生代码5509;“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入学后不能转专业,第一学年在西华大学校本部就读,后三学年在联合培养学院就读。“机械电子工程”专业为西华大学与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培养专业;“土木工程”专业为西华大学与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培养专业;“汽车服务工程”专业为西华大学与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四川港宏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培养专业。第二十八条 根据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1%, 预留计划用于解决各省(市、自治区)生源不平衡问题。第二十九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四川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定标准执行。第四章  附则第三十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红光大道9999号邮政编码:610039招办电话:028-87720918/87720097学校网址:http://www.xhu.edu.cn本科招生网:http://zb.xhu.edu.cn第三十一条 监督举报电话:028-87729599第三十二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西华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为准。第三十四条 本招生章程由西华大学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 详情
西华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29
西华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西华大学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西华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西华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第三条 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名称:西华大学,英文译名 XIHUA UNIVERSITY国标代码:10623办学地址:校本部: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土桥金周路999号彭州校区:四川省彭州市天彭镇南大街276号人南校区: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37号宜宾校区: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路三段1号第四条 办学类型: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五条 办学层次:学校具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以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兼有普通专科、各类成人本专科教育。第六条 毕业证书:学生修完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教学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七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西华大学成立普通本、专科招生委员会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学校党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全部过程。第八条 学校在招生与就业处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本、专科招生委员会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专科招生工作日常事务。第三章 招生计划、录取原则、收费标准第九条 学校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第十条 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及各省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第十一条 学校部分专业按专业类招生,专业类有:电子信息类(通信工程、信息工程)、自动化类(自动化、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信息安全)、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设计学类(艺术与科技、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交通运输类(交通运输、交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类(食品质量与安全、酿酒工程)、航空航天类(飞行器适航技术、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国际教育)、土木类(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类(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按专业类招生学生在完成专业类基础培养阶段后,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第十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西华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按照考生报考学校的成绩及志愿择优录取。第十三条 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份的加分政策,以加分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专业安排的成绩依据。第十四条 学校对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实行“分数清”的方式安排专业,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若考生投档成绩不含小数位,投档成绩整数位相同时,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当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又无法满足其它专业录取条件的考生作退档处理。第十五条  除公共事业管理(应急管理方向)专业具有行业背景招收男生所占比例较大外,其余专业对招收男女生比例无要求。第十六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其中:四川省美术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40分及以上;四川省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20分及以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对投档考生按“分数清”的方式安排专业,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若考生投档成绩不含小数位,投档成绩整数位相同时,则依次按文化总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高低确定先后排序。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又无法满足其它专业录取条件考生作退档处理。第十七条 英语、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校后本科教学主要以英语作为外语语种教学,专科统一以英语作为外语语种教学。第十八条 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要求具备一定美术基础,新生入学后需加试素描,不合格者转入同批次其它相关专业学习;舞蹈学、表演、舞蹈表演、体育教育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第十九条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办法,依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以及我校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第二十条 江苏省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录取。第二十一条 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第二十二条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录取规则按照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第二十四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提供相应奖、贷、助学金支持。第二十五条 新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被确认为不合格者,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新生,学校组织专家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第二十六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需求,舞蹈表演专业分为舞蹈表演、体育舞蹈表演两个方向培养,其中,舞蹈表演方向在音乐与舞蹈学院培养,体育舞蹈表演方向在体育学院培养。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分为先进运载动力、流体机械及工程、电厂动力系统及自动化、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四个方向培养,其中,先进运载动力方向在汽车与交通学院培养,流体机械及工程、电厂动力系统及自动化两个方向在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培养。第二十七条 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校开设“机械电子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土木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交通工程”五个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专业,仅面向四川省招生,设置单独招生代码5509;“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入学后不能转专业,四学年都在联合培养学院就读。“机械电子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为西华大学与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培养专业;“土木工程”专业为西华大学与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培养专业;“汽车服务工程、交通工程”专业为西华大学与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四川港宏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培养专业。第二十八条 根据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1%, 预留计划用于解决各省(市、自治区)生源不平衡问题。第二十九条 学校收费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第四章附则第三十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红光大道9999号邮政编码:610039招办电话:028-87720918/87720097学校网址:http://www.xhu.edu.cn本科招生网:http://zb.xhu.edu.cn第三十一条 监督举报电话:028-87729599第三十二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西华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为准。第三十四条 本招生章程由西华大学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 详情
西华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017-03-16
西华大学座落于四川省成都市,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四川省省重点综合性大学。按照教育部关于特殊类型招生文件精神及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我校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办法。一、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拟招生计划各项目拟招生计划78名健美操26名跆拳道26名乒乓球男13名、女13名,其中长胶打法、削球打法各1名(不分男女)备注:在不超过总计划的前提下,学校最终招生计划可以根据各项目实际参加测试人数、考生运动技术水平适当调整;乒乓球长胶打法、削球打法考生优先录取方式见简章“录取办法”。二、报考条件1、符合国家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参加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2、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对报考考生有项目统一测试等要求的,考生必须按各省(市、自治区)要求执行。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我校对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三、报名办法1、考生须准确填写《西华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1)相关事项,并将报名表电子版(word格式、可不签署中学意见)于2017年2月15日前发送至445209005@qq.com2、考生可选报“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保险学、电子商务、汉语言文学、文化产业管理、法学”中任一个专业,国家现役运动员统一填报或录取到“人力资源管理”专业。3、考生须于2月20日前将“报名表”原件(签署中学意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符合报考条件的成绩证明(运动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复印件、考生本人运动技术等级网络查询页面打印材料、学力证明材料原件,按序装订成册,以特快专递(EMS)邮寄至西华大学(不接收其他快递公司)。考生本人运动技术等级材料可通过http://jsdj.sport.gov.cn/查询,学力证明材料原件由考生所在学校开具。四、资格初审学校将于3月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回复考生材料初审情况。五、专项测试1、信息采集  考生本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成绩证明(运动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原件到西华大学校本部审核、办理专项测试准考证。采集时间:2017年3月18日9:00——16:00采集地点:西华大学招生与就业处3D-208室2、专项测试  考生按要求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测试。测试时间:2017年3月19日全天测试地点:西华大学校本部体育馆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2六、文化考试1、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可选择参加“文化单独考试”或“文化普通高考”,参加考试类型以现场确认为准;二级运动员须参加全国文化普通高考。2、凡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且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应于2017年3月20日至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报名系统”自主报名、交费。2017年4月10日起,考生可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要求,按时在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考场参加文化课考试。七、公示我校将根据学校人才培养要求、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考生运动技术水平,按照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规则和录取办法确定各项目专项测试合格线、文化单独考试合格线、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和合格标准,我校将于3月下旬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八、录取办法(1)考生文化考试、专项测试成绩均合格的情况下,我校将兼顾乒乓球项目对特殊型选手的需要,分项目、按计划、按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及特殊型选手优先录取的原则择优录取;若考生专项测试成绩总分相同,则乒乓球项目按比赛名次排序,健美操项目按舞蹈特长展示成绩排序,跆拳道项目依次按战术运用成绩、技术运用成绩排序择优录取。(2)文化参加普通高考、专项测试成绩达到80分(含80分)的乒乓球长胶打法和削球打法考生分别优先于所有该项目专项测试成绩高于其分数的考生录取各1人(不分男女),若报考考生仅有长胶打法或者仅有削球打法,则优先录取2人。(3)对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报省级招办审核录取。学校公示、录取此类考生人数不超过当年运动队拟招生计划的20%。(4)对部分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65%的考生,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录取。学校公示、录取此类考生人数不超过当年运动队拟招生计划的30%。(5)其余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录取。备注:对上海市、浙江省和其他合并本科批次(含合并二本、三本批次)省份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未划定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有关规定确定各省文化控制线并于录取前在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6)被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运动队的训练、比赛等活动,服从学校运动队管理,遵守学校运动队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擅自退队。九、监督机制1.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录取结果公开透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2.考生及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提交报名材料,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并通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3、社会监督和投诉电话:028-87720011(学校纪委)十、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县红光镇收件单位:西华大学 招生与就业处邮政编码:610039咨询电话:028-87729599、87720039、87720097联系人:高老师(13880860351)、郭老师、杨老师学校网址:www.xhu.edu.cn本科招生网址:http://zb.xhu.edu.cn十一、本简章由西华大学大学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附件1:西华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测试报名表.doc附件2:西华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内容与评分标准.rar详情
西华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18-01-22
西华大学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相关文件精神及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特制定本简章。一、领导机构西华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二、招生项目及计划1、招生项目:健美操、跆拳道、乒乓球。2、招生计划:招生高水平运动队计划纳入西华大学2018年招生总计划,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总数不超过78名,各项目招生计划如下表:招生项目合计78名健美操26名跆拳道26名乒乓球男13名、女13名,其中长胶打法、削球打法各1名(不分男女)备注:在不超过总计划的前提下,学校最终招生计划可以根据各项目实际参加测试人数、考生运动技术水平适当调整;乒乓球长胶打法、削球打法考生优先录取方式见简章“录取办法”。三、报名条件1、2018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凡符合国家普通高校招生条件且已报名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3、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测试合格。4、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我校公布的招生项目一致。四、报名方式1、考生须准确填写《西华大学 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见附件)相关事项,并同以下4项原件扫描或拍照打包压缩(姓名+电话号码为文件名)于2018年3月8日前发送至453514913@qq.com;A、《西华大学 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打印后并经所在中学盖章B、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C、运动员等级证书D、省级以上比赛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明(需主办单位或教育体育管理部门盖章)2、考生报名后须邮寄书面材料到我校。考生本人或所在中学,须将以下材料以邮政特快专递(EMS,不接收其他快递公司)的方式于2018年3月8日前(以交寄日期为准),寄至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西华大学招生办公室收,邮编:610039,电话:028-87720039 信封上请注明“高水平运动员”字样。邮寄的材料包括:A、西华大学 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B、学生本人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C、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查询报告D、运动员获得相关技术等级比赛的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明(书)复印件E、运动员获得的其他省级以上比赛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明(书)复印件邮寄资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测试报名时需将一应原件提交我办审验。考生报名材料不齐时,不予受理。报名截止日前须取得我校招收项目运动员等级证书(同时名次符合教育部要求),并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中公示的考生,方可申请报考我校。五、选拔程序从2018年起,我校高水平运动队跆拳道项目专业考试实行全国统测,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牵头组织实施。报考我校跆拳道项目的考生还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报名时间为:3月1日至3月15日。专业统测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执行,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为4月1日至5月10日。具体时间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手机APP公布时间为准。我校不再组织跆拳道项目的专项测试。报考我校健美操、乒乓球项目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认定其运动技术水平。1、资格审查和缴费:首先对考生所提供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在“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进行核查(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然后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根据考生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考生资料经审查合格后,将于3月15日左右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进行公示。通过初审的考生,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报到时需在现场缴费,交费标准为每人200元。2、专项测试安排(1)对初审合格的学生将由专家评审组进行体育专项测试。(2)报到时间:2018年3月23日9:00—16:00点,报到地点:西华大学招生与就业处3教D区208室。考生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运动等级证书、比赛成绩证明材料原件,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办理报到手续。(3)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所有考生须自行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提交保险单据原件。(4)测试时间:2018年3月24日,测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5)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2。4、公示对测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进行择优公示,宁缺勿滥,公示无异议者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预备人选,公示要求按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六、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对合格考生执行以下降分标准和录取办法: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拟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选择参加“文化单独考试”的考生。应于2018年3月1日至3月15日应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文化课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4科,每科满分均为150分。为2018年4月21日至22日。其中,4月21日,9:00 - 10:30为语文,14:00 - 15:30为数学;4月22日,9:00 - 10:30为政治,14:00 - 15:30为英语。考试大纲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公布。具体相关事宜及安排请与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咨询。我校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划定文化分数线,文化成绩合格的我校候选考生将最终确定为我校高水运动员资格考生,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报省级招办审核录取。2、对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证书,部分运动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65%予以录取。3、对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证书,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优秀,具有一定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予以录取。4、文化参加普通高考、专项测试成绩达到80分(含80分)的乒乓球长胶打法和削球打法考生优先录取各1人(不分男女),若报考考生仅有长胶打法或者仅有削球打法,则优先录取2人(不分男女)。备注: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省份和高考改革试点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为准;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划定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将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有关规定划定文化控制线。请高考文化成绩(不含特长加分)达到相应优惠录取条件的考生务必于2018年6月28日前将《2018年西华大学高水平运动队高考成绩及专业意向确认表》传真到我校,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传真电话:028-87729599,传真后请确认是否成功。5、专业选择按照如下原则接受考生申请。我校将根据考生成绩及志愿综合考虑安排专业。(1)考生可报考“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保险学、电子商务、汉语言文学、文化产业管理、法学”中任一个专业。招生制度改革省份考生报考专业按照考试院公布的选考科目执行。(2)我校将根据教育部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相关规定及学校运动队的建设需要,结合学科建设及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实际需要,综合考察考生的运动技术水平、发展潜力、高考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七、监督机制1、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录取结果公开透明。学校监察部门负责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举报邮箱:jw@mail.xhu.edu.cn ,举报电话:028-87720011。2、考生本人须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3、除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收费标准外,我校在高水平运动队选拔录取工作中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4、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选拔录取工作开展整个过程不委托其它任何中介机构。5、我校所有报名考试信息,均在“西华大学本专科招生网”网站公布,请考生浏览查询。八、其它我校将与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签订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体育单项复测,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九、本简章由西华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教育部以及各省市考试机构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十、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610039)收件单位:西华大学 招生与就业处咨询电话:028-87729599、87720039、87720097联系人:郭老师(18200396288)、刘老师(18980812070)学校网址:http://www.xhu.edu.cn招办网址:http://zb.xhu.edu.cn西华大学招生就业处2018年1月16日----  点击下载:西华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测试报名表.doc  点击下载:西华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内容与评分标准.rar详情
西华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19-03-11
西华大学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相关文件精神及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特制定本简章。一、领导机构西华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二、招生项目及计划1、招生项目:健美操、跆拳道、乒乓球。2、招生计划:招生高水平运动队计划纳入西华大学2019年招生总计划,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总数不超过82名,各项目招生计划如下表:招生项目合计82名健美操27名跆拳道27名乒乓球男14名、女14名,其中削球或左手打法运动员各1名(不分男女)备注:在不超过总计划的前提下,学校最终招生计划可以根据各项目实际参加测试人数、考生运动技术水平适当调整;乒乓球削球或左手打法考生优先录取方式见简章“录取办法”。三、报名条件1、2019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凡符合国家普通高校招生条件且已报名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3、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测试合格。4、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我校公布的招生项目一致。四、报名方式1、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健美操、跆拳道、乒乓球)的考生须准确填写《西华大学 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见附件)相关事项,并同以下4项原件扫描或拍照打包压缩(姓名+电话号码为文件名)于2019年2月20日前发送至963488774@qq.com。A、《西华大学 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打印后并经所在中学盖章B、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C、运动员等级证书D、省级以上比赛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明(需主办单位或教育体育管理部门盖章)2、考生报名后须邮寄书面材料到我校。考生本人或所在中学,须将以下材料以邮政特快专递(EMS,不接收其他快递公司)的方式于2019年2月20日前(以交寄日期为准),寄至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红光大道9999号西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610039,电话:18980812070,信封上请注明“高水平运动员”字样。邮寄的材料包括:A、西华大学 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B、学生本人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C、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查询报告D、运动员获得相关技术等级比赛的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明(书)复印件E、运动员获得的其他省级以上比赛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明(书)复印件邮寄资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测试报名时需将一应原件提交我办审验。考生报名材料不齐时,不予受理。报名截止日前须取得我校招收项目运动员等级证书(同时名次符合教育部要求),并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中公示的考生,方可申请报考我校。五、选拔程序跆拳道项目专业考试实行全国统测,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牵头组织实施。报考我校跆拳道项目的考生还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报名时间请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我校不再组织跆拳道项目的专项测试。报考我校健美操、乒乓球项目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认定其运动技术水平。1、资格审查和缴费:首先对考生所提供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在“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进行核查(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然后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根据考生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考生资料经审查合格后,将于3月1日左右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进行公示。通过初审的考生,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报到时现场缴费。体育专项测试费用标准为200元/人。2、专项测试安排(1)对初审合格的学生将由专家评审组进行体育专项测试。(2)报到时间:2019年3月8日9:00—16:00点,报到地点:西华大学招生与就业处3教D区208室。考生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运动等级证书、比赛成绩证明材料原件,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3)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所有考生须自行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提交保险单据原件。(4)测试时间:2019年3月9日,测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5)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2。4、公示对测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进行择优公示,宁缺勿滥,公示无异议者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预备人选,公示要求按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六、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对合格考生执行以下降分标准和录取办法: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拟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选择参加“文化单独考试”的考生。应于2019年3月1日至3月15日应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具体相关事宜及安排请与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咨询。我校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划定文化分数线,文化成绩合格的我校候选考生将最终确定为我校高水运动员资格考生,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报省级招办审核录取。2、对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证书,部分运动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65%予以录取。3、对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证书,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优秀,具有一定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予以录取。4、文化参加普通高考、专项测试成绩达到80分(含80分)的乒乓球左手和削球打法考生优先录取各1名(不分男女),若报考考生仅有左手打法或者仅有削球打法,则优先录取2名(不分男女)。备注: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省份和高考改革试点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为准;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划定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将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有关规定划定文化控制线。请高考文化成绩(不含特长加分)达到相应优惠录取条件的考生务必于2019年6月28日前将《2019年西华大学高水平运动队高考成绩及专业意向确认表》传真到我校,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传真电话:028-87729599,传真后请确认是否成功。5、专业选择按照如下原则接受考生申请。我校将根据考生成绩及志愿综合考虑安排专业。(1)考生可报考“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保险学、电子商务、汉语言文学、文化产业管理、法学”中任一个专业。招生制度改革省份考生报考专业按照考试院公布的选考科目执行。(2)我校将根据教育部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相关规定及学校运动队的建设需要,结合学科建设及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实际需要,综合考察考生的运动技术水平、发展潜力、高考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七、监督机制1、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录取结果公开透明。学校监察部门负责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028-877230162、考生本人须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3、除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收费标准外,我校在高水平运动队选拔录取工作中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4、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选拔录取工作开展整个过程不委托其它任何中介机构。5、我校所有报名考试信息,均在“西华大学本专科招生网”网站公布,请考生浏览查询。八、其它我校将与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签订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体育单项复测,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报名期间不清楚的事项请咨询:何老师(13880568919)、刘老师(18980812070) 、郭老师(18200396288)九、本简章由西华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教育部以及各省市考试机构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十、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红光大道9999号(610039)收件单位:西华大学 招生与就业处咨询电话:028-87729599、87720039、87720097学校网址:http://www.xhu.edu.cn招办网址:http://zb.xhu.edu.cn----  点击下载:西华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测试报名表.doc  点击下载:专项测试内容与评分标准.rar详情
西华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2017-06-23
一、学校全称:西华大学,英文译名XIHUA UNIVERSITY二、学校代码:10623三、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四、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专科五、办学地址:校本部: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高店路东段999号 彭州校区:四川省彭州市南大街276号安德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安德镇六、录取原则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充分考虑各省经济发展及人才需求等因素,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2、学校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1%,用于解决各省(市、自治区)生源不平衡问题。3、学校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各项加分政策,经加分后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与其他考生视若同等条件录取;各生源省份各批次招生录取执行相应批次招生录取政策。4、调档比例: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及各省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100%-110%之间。5、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因身体健康状况致使生活无法自理或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6、男女比例:不限制男女生比例。7、英语、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应试语种,但新生进校后本科主要以英语作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专科统一以英语作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考生须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新生入学后需加试素描,不合格者转入同批次其它专业学习;舞蹈学、表演、舞蹈表演(舞蹈表演方向、体育舞蹈表演方向)、体育教育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0cm(含)以上、男生身高170cm(含)以上。8、舞蹈表演专业新生入学后按学校培养要求对该专业学生分舞蹈表演方向、体育舞蹈表演方向培养,其中,舞蹈表演专业方向学生在学校音乐与舞蹈学院培养,体育舞蹈表演专业方向学生在学校体育学院培养;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新生进校后按学校培养要求对该专业学生分能源与动力工程(汽车发动机方向)、能源与动力工程(水力机械及工程方向、水力水电动力工程方向)培养,其中,汽车发动机方向学生在学校汽车与交通学院培养,水力机械及工程方向、水力水电动力工程方向学生在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培养。9、合作培养专业(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专业)“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专业为校企联合培养的公办专业,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校开设“机械电子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程造价、土木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五个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专业。学校该类型本科仅面向四川省招生,设置有单独的院校在川招生代码5509,单独划定投档线进行录取;该类型专业学生第一学年在西华大学校本部就读,后三学年在联合培养学院就读。“机械电子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为西华大学与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培养专业;“工程造价、土木工程”专业为西华大学与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培养专业;“汽车服务工程”专业为西华大学与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四川港宏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培养专业。10、普通类录取规则(1)关于选考科目: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区),我校将依据各专业的特点和与考试科目的相关性确定考生应当参加的选考科目。同时,对于具有选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区),原则上要求考生选考科目与我校确定的选考科目相符。在具有我校选考科目考生生源不足时,经与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协商后,我校也可录取其它选考科目考生。(2)关于专业安排:学校对进档考生在专业安排时,实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5分、3分、2分、1分、1分。若进档考生成绩相同时,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又无法满足其它专业录取条件的进档考生作退档处理。11、艺术类、体育类录取规则(1)学校认可生源省份专业统考合格成绩,文化成绩分别认可艺术类、体育类高考文化合格成绩。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合格的情况下,学校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2)学校对进档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实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5分、3分、2分、1分、1分。若进档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按文化考试总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高低确定先后排序;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又无法满足其它专业录取条件的进档考生作退档处理。12、高水平运动队录取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西华大学2017年国家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和各省招生录取政策执行。13、少数民族预科及一类模式预科直升执行《西华大学关于民族预科直升录取工作实施办法》。14、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15、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考生身份、考试成绩等进行复查。经复查被确认为不合格者,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七、学费标准:严格按照四川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定标准执行。八、奖、助、贷措施:学校制定了完善的奖学金、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协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向生源地(国家)申请助学贷款,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九、颁发学历证书:学生修读完成西华大学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由西华大学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十、招生咨询及录取信息查询现场咨询地址:西华大学校本部第三教学楼3D-208咨询电话:028-87720918、87720097录取结果查询:http://zb.xhu.edu.cn十一、校内监督举报电话学校监察处:028-87720011 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校 本 部: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999号 彭州校区:四川省彭州市南大街276号
  • 电话:
    %u0030%u0032%u0038—%u0038%u0037%u0037%u0032%u0030%u0030%u0037%u0035/传真:%u0030%u0032%u0038—%u0038%u0037%u0037%u0032%u0030%u0030%u0037%u0035
  • 邮编:
    61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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