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都市常住户口居民、驻蓉部队现役军人需探望在港澳地区定居、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的;
“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可随同申请。
2、不具有法定不准出境情形。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港澳通行证
3、能证明相应亲属关系的下列材料之一: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公安派出所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
4、亲属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提交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香港长期居住的,提交亲属的香港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进入许可,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香港就业、就学的,提交亲属的香港进入许可,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长期居住的,提交亲属的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特别逗留证,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就业的,提交澳门主管部门批准亲属在澳门就业的证明文件,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就学的,提交亲属的澳门高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在学证明书,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成都港澳通行证网上预约网址:
1、 获取并填写表格:网上下载打印或直接到成都市出入境接待中心以及19个出入境办证点领取《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 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核
3、采集或核验指纹
4、 受理、缴费:
(1) 审核不合格的由受理民警告知不予批准的原因,并出具不予批准通知书。
(2)受理合格的获得《因私出境证件申请回执》,并完成缴费手续
5、 领取《往来港澳通行证》 凭《因私出境证件申请回执》和缴费回执在预约取证时间领取证件。
一、办理时限
1、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发(不含证件由制证机关寄送至各受理机关的时间);
2、再次申请签注,在成都市出入境接待中心申请的2个工作日后签发,在区(市)县公安出入境接待大厅申请的3个工作日后签发。
二、办理费用
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证;
3个月一次有效签注20元/件;
3个月多次、1年多次有效签注100元/件。
成都市龙泉驿区出入境管理局
电话:028-84882862
地址: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政务中心一楼A区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