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
未婚:
本人居民身份证;
已婚:
1、本人身份证
2、结婚证
1、成年育龄妇女应当自到达现居住地之日起30日内提交婚育证明。
既可向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也可通过村(居)委会向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
2、领证
外出育龄妇女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具体计生办地址电话信息请点击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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