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层级:
市级
服务对象:
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镇职工,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人员,提前退休人员
承办部门:
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城乡综合处
办理条件:
因破产、改制、机构改革等原因离开国有或集体单位(包括企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办理基本养老金领取手续
所需资料:
单位提供经批准改革(破产、改制等)的原始文件、职工花名册、因改革(破产、改制等)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始文书;个体参保者提供身份证、社保卡、因单位改革(破产、改制等)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始文书。
办理程序:
改革单位或个体参保者提出申请,城乡社险会保综合处审核出具《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审核表》、微机置标
办理地点:
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二楼6区4号窗口
联系电话:
87706737
监督投诉电话:
无
办理时限:
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承诺时限:
个人申请,当场办理;单位申请,5个工作日之内办结
收费标准:
无
可提供的其它办理方式:
表格下载 投诉咨询
办事类型:
单办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