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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经营入境游、国内游)申办流程是什么?

旅游 小编:晓荧 时间:2023-02-16 来源:成都12345服务网


1. 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名。
2. 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所在地区(市)县旅游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3. 区(市)县旅游局收到申报资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作出初审意见。
4.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区(市)县旅游局初审意见,向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审查后受理。不同意受理的,当面说明理由。
5. 在承诺时限内,市旅游局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批。
6. 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领取同意设立旅行社的批文、《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不予设立旅行社的批文。
7. 持批文、《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质监部门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8.自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到国家旅游局指定的银行开设质量保证金专帐,存入质保金20万元,存期不少于1年;或者提供额度不低于20万元的银行担保,银行担保期限不少于1年。
9.申请人在存入质量保证金后7个工作日内,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与银行签订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和存款凭证原件或与提供担保的银行签订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银行担保协议书》原件,交市旅游局查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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