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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事指南

失业保险 小编:guanxiang 时间:2023-02-12 来源:成都12345服务网


办理层级:
市级;区(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
服务对象:
暂无
承办部门:
用人单位参保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办理条件:
1. 已参加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累计满1年的;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 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所需资料:
1. 本人身份证明;
2. 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 《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4. 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银行开具的个人银行账号。
办理程序:
1. 用人单位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为失业人员办理社保参保人员减少手续;
2. 用人单位自办理社保参保人员减少手续之日起的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等材料提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3. 用人单位或失业人员本人应在社保参保人员减少之日起60日内,持相关资料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4.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将有关事项告知经办人,并纳入次月发放计划。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说明具体原因;
5.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办理“求职登记”、“培训登记”和“失业登记”,次月起按月签字申领,申请成功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在签字申领的当月月底前发放到账,连续两个月未签字做自动放弃处理。
办理地点:
用人单位参保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用人单位参保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略)
监督投诉电话:

办理时限:
15日
承诺时限: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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