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遗失的,可以申请补办。
一、申请人应在《四川日报》、《华西都市报》、《四川法制报》任一报纸上登载遗失声明。遗失声明须载明遗失资格证书正本或副本以及证书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编号等信息。
二、申请人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地司法局提出补办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四川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补办申请表》一式3份(自行下载);
2、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
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
4、申请补办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的,应提交近期免冠蓝底2寸证件照1张。
二、市州司法局受理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认为符合补办要求的在申请表上盖章,并将申请表及其他相关材料一式2份报省厅复审。省厅复审合格的报司法部审批。
三、省厅受理申请补办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时间为每年6月和12月。
未尽事宜可咨询市司考办,电话:86262072,86266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