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高中学生转入中职学校
普通高中学校在校学生可在高一年级期间和高二年级上学期结束前,自愿申请转入中职学校就读。
1. 办理流程。学生向转入学校(中职学校)和转出学校(普通高中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转入学校(中职学校)和转出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同意并报区(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由转入学校(中职学校)按学籍管理规定为拟转入的学生办理中职学生注册手续,转出学校(普通高中学校)注销其普通高中学籍。
2. 工作要求。普通高中学校要尊重学生及家长的意愿,允许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选择职业学校,不得限制学生自主选择到职业学校就读,也不得强制学生转学分流到职业学校就读。
(二)中职学校职普融通实验班学生转入普通高中学校
职普融通教育实验班学生可在高一年级下学期结束前,提出申请转入对口的普通高中学校就读。
1. 办理流程。职普融通教育实验班学生应于高一年级下学期(一般应于4月底前)提出书面申请,由该生就读的中职学校会同对口普通高中学校共同研究、确定拟转入普通高中就读学生名单,由两校公示后报区(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一般应于5月中旬前完成)。中职学校学生转入普通高中后,由该生就读的中职学校注销其中职学籍,对口的普通高中学校在“四川省普通高中扩展系统”为该生建立临时学籍,纳入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并及时(5月)报名参加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转入次年9-10月,由该生就读的普通高中学校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为该生注册正式学籍。
2. 工作要求。申请转入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需参加对口普通高中学校高一年级上学期期末考试,且文化课成绩需达到对口普通高中学校的成绩要求。学生在中职学校就读期间享受职业教育免学费等相关资助政策,但学籍转入普通高中后即按照普通高中的相关政策执行,不再享受职业教育相关资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