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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理

会计考试 小编:嘉怡 时间:2023-06-13 来源:成都12345服务网


办理条件:
全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申请材料:
继续教育证明材料说明、申请表格(四川会计服务(http://czt.sc.gov.cn/kj))
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申请人到四川会计服务(http://czt.sc.gov.cn/kj)提交申请材料;
第二步: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在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第三步: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第四步:决定。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办理时限:全程网办,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即办。
年审或年检:无年审或年检
办理地址:成都东部新区丹景街道幸福路199号空港新城政务服务中心会计综合服务窗口,咨询电话:028-2725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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