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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成都档案转出?

常用查询 小编:子尤 时间:2023-06-13 来源:成都12345服务网


法律依据:(1)《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
(2)《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
办理条件:个人档案存放在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申请材料:1)?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有效调档函(或商调函、公招录用文件、升学录取通知书、改派的报到证等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原件档案转出
办理程序:(1)登录成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rc114. com),点击“档案转出”进行申请,根据系统提示准备所需材料。
(2)选择办理方式
①现场办理
持调档函(或商调函、公招录用文件、升学录取通知书、改派的报到证等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成都东部新区空港新城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办理。
②在线办理
根据系统要求上传业务办理所需材料。等待审核结果。审核通过、档案转出。
办理地址:成都东部新区丹景街道幸福路199号空港新城政务服务中心人事档案综合服务窗口,咨询电话:028—27250532
温馨提示
(1)若身份证遗失,可提供驾照、护照等有效证件原件代替身份证。
(2)如因审核需要,本中心有权要求进一步提供其他材料。
(3)办理完毕档案转出手续后,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一律通过机要交通方式转递至新的单位,请确认档案转往单位有机要通道(调档函有特殊注明除外),能够接收机要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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