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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生育津贴支付条件有哪些?

生育保险 小编:liping 时间:2023-06-13 来源:成都12345服务网


办理条件:
1. 我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员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其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含产前检查费)实行了刷卡联网结算,且医保经办机构已受理定点医疗机构对其生育医疗费清算申请;
2. 参保人员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当月已缴纳生育保险费。
申请材料:
1. 未在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生育医疗费用,与生育医疗费用结算的所需资料一致。
2. 已在成都市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生育医疗费用需提供《成都市生育津贴拨付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财政供养单位还需提供承诺书(非财政供养人员申领生育津贴)(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表格:
1. 成都市生育津贴拨付申请表
2. 非财政供养人员申领生育津贴登记表
办理程序:
1. 申请:参保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 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 拨付:审核完成后进行拨付; 5办结:将生育津贴划入参保单位的银行账户。
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成都东部新区丹景街道幸福路199号空港新城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咨询电话:
028-27250533
成都东部新区养马街道石养路2号简州新城政务商务综合服务中心一楼A207、A208窗口,咨询电话:
028-27031599 028-2703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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