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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船员培训的教员能否在两个以上的培训机构担任自有教员?

职业资格 小编:嘉美 时间:2023-12-20 来源:成都12345服务网


根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的决定》(2019年第5号)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从事船员培训的教员不得在两个以上的培训机构担任自有教员。
前款所称“自有教员”指与培训机构所订立劳动合同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教员。

要点:自有教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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