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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城市职业学院

英文名:UrbanVocationalCollegeofSichuan 简称:“城职”,“四川城院” 所在地:成都 院校代码:14175 类型:综合类

普通类民办高职院校
  •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单招艺体特长测试大纲202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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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单招技能测试大纲2020-02-27
序号专业考核内容1空中乘务2选1:1.空乘形体礼仪展示2.空乘语音中英文广播2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专业基本素质:基础素养、专业认知车辆技术专业技能(2选1):1.车体总体构造2.车辆驾驶技术3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基本素质:基础素养、专业认知站务岗位技能(2选1):1.行车组织2.客运服务4旅游管理专业基本素质:基础素养、专业认知导游岗位技能(2选1):1.自选景点讲解2.带团应急案例分析5酒店管理3选1:1.托盘服务2.斟酒服务3.餐巾折花6学前教育专业基本素质:基础素养、专业认知学前教育专业能力(2选1):1.学前教育专业知识问答2.学前教育技法能力(3选1:儿歌弹唱、舞蹈表演、绘画)7学前教育(中新合作)8汉语人文基本素养:仪表形象、基础素养专业知识能力:1专业认知2,经典古诗词积累3.文学作品、影视作品鉴赏9应用英语专业基本素质:基础素养、专业认知职业能力测试:1.英语自我表达2.英语听读3.英语应用10护理专业基本素质:基础素养、专业认知护理岗位技能(2选1):1.口腔护理操作2.心肺复苏术11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基本素质:基础素养、专业认知老年服务岗位技能(2选1):1.老年人常见疾病照护技能(糖尿病)2.老年人日常生活照护技能(布置睡眠环境)12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基本素质:基础素养、专业认知家政服务岗位技能(2选1):1.老年人照护技能(老年人饮食照料)2.婴幼儿照护技能(为婴幼儿布置睡眠环境)13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基本素质:基础素养、专业认知康复岗位技能(2选1):1.基础康复技能(徒手肌力评定)2.专业康复技能(偏瘫患者体位转移)14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基本素质:基础素养、专业认知岗位技能(2选1):1.正常体位的辨认2.无菌技术(戴无菌手套)15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基本素质:基础素养、专业认知工程测量技能:两点间距离测量16工程测量技术专业基本素质:基础素养、专业认知工程测量技能:两点间距离测量17工程造价专业基本素质:基础素养、专业认知职业能力测试:1.建筑施工图识图2.抄绘18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基本素质:基础素养、专业认知职业能力测试:1.建筑施工图识图2.抄绘19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基本素质:基础素养、专业认知工程测量技能:两点间距离测量20建筑设计专业基本素质:基础素养、专业认知职业能力测试:1.建筑施工图识图2.抄绘21物业管理专业基本素质:基础素养、专业认知物业职业技能:1.解决方案2.文书的写作和电脑录入2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专业基本素质:基础素养、专业认知工程测量技能:两点间距离测量23建设工程管理专业基本素质:基础素养、专业认知职业能力测试:1.建筑施工图识图2.抄绘24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业基本素质:基础素养、专业认知工商管理类岗位技能(4选1):1.商务营销2.客服服务3.打包4.活动策划25税务专业基本素质:基础素养、专业认知职业能力测试:商务活动策划26金融管理专业基本素质:基础素养、专业认知职业能力测试:商务活动策划27证券与期货专业基本素质:基础素养、专业认知职业能力测试:商务活动策划28会计专业基本素质:基础素养、专业认知财经基础技能:1.点钞2.财经数字书写29国际商务专业基本素质:基础素养、专业认知职业能力测试:商务活动策划30经济信息管理专业基本素质:基础素养、专业认知职业能力测试:商务活动策划31连锁经营管理专业基本素质:基础素养、专业认知工商管理类岗位技能(4选1):1.商务营销2.客服服务3.打包4.活动策划32市场营销专业基本素质:基础素养、专业认知工商管理类岗位技能(4选1):1.商务营销2.客服服务3.打包4.活动策划33物流管理专业基本素质:基础素养、专业认知工商管理类岗位技能(4选1):1.商务营销2.客服服务3.打包4.活动策划34电子商务专业基本素质:基础素养、专业认知工商管理类岗位技能(4选1):1.商务营销2.客服服务3.打包4.活动策划35财务管理专业基本素质:基础素养、专业认知财经基础技能:1.点钞2.财经数字书写36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基本素质:基础素养、专业认知工商管理类岗位技能(4选1):1.商务营销2.客服服务3.打包4.活动策划37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基本素质:基础素养、专业认知工商管理类岗位技能(4选1):1.商务营销2.客服服务3.打包4.活动策划38工业机器人技术2选1:1.机械制图2.电工电子39机电一体化技术2选1:1.机械制图2.电工电子40汽车营销与服务3选1:1.汽车发动机机油检查2.车型介绍3.汽车销售综合技能41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3选1:1.汽车发动机机油检查2.发动机气缸测量3.车用蓄电池检查与充电42数控技术2选1:1.机械制图2.电工电子43新能源汽车技术3选1:1.汽车发动机机油检查2.发动机气缸测量3.车用蓄电池检查与充电44大数据技术与应用计算机操作测试:1.Windows7系统操作2.Word2010字处理3.Excel2010电子表格处理4.PowerPoint2010幻灯片制作45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操作测试:1.Windows7系统操作2.Word2010字处理3.Excel2010电子表格处理4.PowerPoint2010幻灯片制作46轮机工程技术2选1:1.机械制图2.电工电子47软件技术计算机操作测试:1.Windows7系统操作2.Word2010字处理3.Excel2010电子表格处理4.PowerPoint2010幻灯片制作48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操作测试:1.Windows7系统操作2.Word2010字处理3.Excel2010电子表格处理4.PowerPoint2010幻灯片制作49信息安全与管理计算机操作测试:1.Windows7系统操作2.Word2010字处理3.Excel2010电子表格处理4.PowerPoint2010幻灯片制作50应用电子技术2选1:1.机械制图2.电工电子51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操作测试:1.Windows7系统操作2.Word2010字处理3.Excel2010电子表格处理4.PowerPoint2010幻灯片制作52服装设计与工艺造型表现(自选):动植物、人物、建筑物、交通工具等(彩泥)53服装与服饰设计手绘表现(4选1):1.静物2.风景3.服装服饰4.装饰画54环境艺术设计手绘表现(4选1):1.静物2.风景3.服装服饰4.装饰画55建筑室内设计造型表现(自选):动植物、人物、建筑物、交通工具等(彩泥)56美术教育手绘表现(4选1):1.静物2.风景3.服装服饰4.装饰画57皮具制作与工艺造型表现(自选):动植物、人物、建筑物、交通工具等(彩泥)58社会体育功能性运动检测(2选1):1.100米短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3选1)2.视频动作模仿59休闲体育功能性运动检测(2选1):1.100米短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3选1)2.视频动作模仿60艺术设计(软装设计)手绘表现(4选1):1.静物2.风景3.服装服饰4.装饰画61动漫制作技术造型表现(自选):动植物、人物、建筑物、交通工具等(彩泥)62广告设计与制作手绘表现(4选1):1.静物2.风景3.服装服饰4.装饰画63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手绘表现(4选1):1.静物2.风景3.服装服饰4.装饰画64数字媒体应用技术造型表现(自选):动植物、人物、建筑物、交通工具等(彩泥)65虚拟现实应用技术造型表现(自选):动植物、人物、建筑物、交通工具等(彩泥)详情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2020-11-04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抓“六保”、促“六稳”重大决策部署和202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今明两年职业技能培训3500万人次以上,高职院校扩招200万人,要使更多劳动者长技能、好就业”的精神,以及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12号)、《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2号)、四川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印发的《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教函〔2020〕478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175 在川招生代码:5190 三、办学性质: 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五、办学类型: 全日制普通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同时兼顾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和岗位技能短期培训的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六、报考对象 已参加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包括: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考生只能报考面向本类别招生的专业。 七、入学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20年11月28日 考试地点:成都校区 (二)考试形式及要求 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参加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测试主要分为三大部分,分别为学习基础素质、专业基本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350分。 对于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考核要点 考核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学习基 础素质 职业倾向测试 通过专业测试量表对考生进行学习基础素质的测试,根据测试结果确定分数。 50 专业基 本素质 仪表仪容 主要考查学生的仪表举止、行为举止等。 20 逻辑思维 主要考查学生的思维逻辑、心理素养、语言表达。 30 专业认知 主要考查学生的专业认知、职业能力倾向、临场应变能力和专业潜力 50 职业技 能测试 所选专业 基本能力 详见各专业测试指南 200 八、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考试结束5天后,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 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向我院申请成绩复核。 九、录取规则 (一)我院依据招生计划、报考情况及考试成绩分类别划定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所有考生均依据其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类别和专业录取。 (三)如遇同分则按“职业技能测试”主考评分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四)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不能转录、退录,入学后不得转学。 (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考生,经学校核实资格、公示后,可免试录取相同或相近专业。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向我院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如发现考生对免试资格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并纳入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正常参加考试。 十、新生入学 本次录取的新生,于2021年春季入学。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学校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将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对身体条件不适合相关专业就读要求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就读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洪河中路351号 十一、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实行单独编班、单独教学、单独考核,工学交替、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采取线上线下、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等培养模式,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取得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即可毕业。 (一)学习形式 针对本次招录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群体,学院根据不同类别的不同专业,分为两种学习模式:针对有较充裕学习时间和一定经济基础的人员可选择单独编班,优化课程结构,2年校内学习+1年顶岗实习和就业实习。针对在岗人员可选择通过在线学习、周末、夜晚、节假日等多时段学习形式进行学习。学生完成规定的学时学分和教学环节,按规定考试合格后,颁发全日制普或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在岗经历可以认定为各类实习成绩。 (二)教学总学时 总学时不低于2500学时,其中集中学习不得低于总学时的40%;每18学时折算1学分。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25%,各类选修课程学时累计不少于总学时的15%,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占总学时数50%以上,其中,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可根据专业实际,集中或分阶段安排。 十二、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元/年/生) 合计(元) 学费 8000 8830 教材代购费 500 体检费 130 代管费 200 备注: 1.以上费用为必须交纳的费用; 2.需要住宿的学生,学院统一安排寝室,标准为1200元/年/生(八人间); 3.军训服装代购费(150元/人),退役军人免军训及相关费用; 4.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280元/人/年),已经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人员免交此项费用。 按国家现行政策,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且通过本次高职扩招考入学校并到校报到入学的退役军人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负担;退役一年以内的高职扩招退役军人,按《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落实有关政策。 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详见入学须知。 十三、学籍管理 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六类人员学生不得申请转学。对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可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在此次学校针对六类人员专项招生专业中转专业,不得突破。 十四、资质政策 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次数,享受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 十五、其他事宜 (一)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六、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办公室 (二)学校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洪河中路351号 (三)咨询电话:028- 84683030、84683131 (四)纪检监督电话:028-84685122 (五)学校网址:http://www.scuvc.com详情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2021-02-20
一、总则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1〕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四川城市职业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 属性: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层次:高职(专科) 三、组织保障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凡属高职单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学校纪委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监督电话028-84685509。 四、报考条件 已报名参加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1.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相关规定。 2.艺体特长类考生:体育特长类考生除满足第一项报考条件外,还应在普通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水平。在市(州)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个人项目前三名者或省级(含)以上比赛获得名次者优先。 五、报名办法 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考生应于2021年3月4日8:00—3月14日18: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要求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 2.学校确认。 考生应于2021年3月17日8:00-3月20日18:00,登录四川城市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cuvc.edu.cn) 的“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系统”,填报专业志愿,进行报名确认和网上缴纳高职单招报名考试费130元/人,专业志愿确认以缴费为准。 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普高类考生填报普通类专业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和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配(在普通类专业中进行调配),中职类考生填报普通类专业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不限中职专业类别)和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配(在相同对口专业类别的专业中进行调配),普高类和中职类考生填报美术类专业可填报3个美术类专业志愿和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配(在美术类专业中进行调配),普高类和中职类考生填报体育类专业可填报1个体育类专业志愿,普高类和中职类考生参考艺体特长测试可填报3个普通类专业志愿(不能填报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和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配(在普通类专业中进行调配)。 考生通过“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系统”打印《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表》。 3.资格审核。 考生本人携带《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表》、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以及特长专项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到学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需签订《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考生诚信承诺书》后,领取《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准考证》,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取得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3月26日 资格审查地点: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洪河中路351号)。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1.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2.我校所有专业均设有校企合作培养项目,坚持考生自愿原则,凡自愿报读校企合作培养项目的学生在学费之外无须另交费用。校企合作培养项目采取工学交替培养模式,学生分阶段进入企业实训,进行与该阶段能力培养对口的实习实训,由企业和学校共同派出导师进行辅导。 3.我校获批与新西兰国立联合理工学院合作举办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办学项目(专业代码670102K)。该项目属学历教育,学制三年,计划内招生,学费34000元/年,学生自愿报考就读,采用“专业+语言”培养模式,修业合格后,颁发我校专科毕业证书和新西兰国立联合理工学院课程结业证书。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9:00-11:30 2.技能综合测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13:00-17:00 (二)考试地点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洪河中路351号) (三)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各类别、各专业文化考试科目和分值占比均为语文60%,数学20%,英语20%;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文化考试由我院自行阅卷评分,技能综合测试由我院自主命题并进行测试。 报考我校高职单招的考生需同时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面试/技能/特长)测试,两项合计总分为500分。普高类考生报考普通类专业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面试测试,中职类考生和报考美术类、体育类专业的普高类考生参加文化考试和技能测试,普高类和中职类参考艺体特长类的考生参加文化考试和特长测试。 1.普高类考生报考普通类专业:文化考试(300分)+综合素质面试(200分) 考核要点 考核内容 综合 素质 面试 仪表仪容 仪表举止和基本素养 逻辑思维 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语言表达 职业倾向 专业认知、职业能力倾向和专业潜力 创新能力 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创业意识、创造能力 2.中职类考生报考所有专业以及普高类考生报考美术类、体育类专业:文化考试(300分)+技能测试(200分) 序号 专业 考核内容 1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制图基础能力:基本线条/工程字/基本几何形状的绘制 2 工程测量技术 制图基础能力:基本线条/工程字/基本几何形状的绘制 3 工程造价 制图基础能力:基本线条/工程字/基本几何形状的绘制 4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制图基础能力:基本线条/工程字/基本几何形状的绘制 5 建筑工程技术 制图基础能力:基本线条/工程字/基本几何形状的绘制 6 建筑设计 制图基础能力:基本线条/工程字/基本几何形状的绘制 7 物业管理 专业基本素质:基础素养、专业认知 物业职业技能:1.物业设施设备的现场指认2.物业服务技能测试 8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制图基础能力:基本线条/工程字/基本几何形状的绘制 9 建设工程管理 制图基础能力:基本线条/工程字/基本几何形状的绘制 10 服装设计与工艺 泥塑(4选1):动植物、人物、建筑物、交通工具 11 建筑室内设计 泥塑(4选1):动植物、人物、建筑物、交通工具 12 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 专业基本素质:仪表仪容、逻辑思维、专业认知 职业能力测试(4选1):儿歌弹唱、舞蹈表演、绘画、儿童故事讲述 13 学前教育 专业基本素质:仪表仪容、逻辑思维、专业认知 职业能力测试(4选1):儿歌弹唱、舞蹈表演、绘画、儿童故事讲述 14 汉语 人文基本素养:仪表形象、基础素养 专业知识能力:专业认知、汉语基础知识积累、汉语专业技能 15 应用英语 专业基本素质:基础素养、专业认知 职业能力测试:英语专业技能 16 空中乘务 2选1:1.空乘形体礼仪展示2.空乘语音中英文广播 17 旅游管理 专业基本素质:基础素养、 专业认知 专业能力测试:自选景点导游讲解 18 酒店管理 专业基本素质:基础素养、 专业认知 专业能力测试:中餐宴会摆台展示 19 金融管理 专业基本素质:基础素养、专业认知 职业能力测试:点钞技能、财经数字书写技能 20 会计 专业基本素质:基础素养、专业认知 职业能力测试:点钞技能、财经数字书写技能 21 连锁经营管理 专业基本素质:仪表仪容、逻辑思维、专业认知 职业能力测试(2选1):1.连锁经营管理2.商务沟通与谈判 22 市场营销 专业基本素质:基础素养、专业认知 职业能力测试:市场营销岗位技能 23 物流管理 专业基本素质:基础素养、专业认知 职业能力测试(2选1):1.客服服务2.打包技能 24 财务管理 专业基本素质:基础素养、专业认知 职业能力测试:点钞技能、财经数字书写技能 25 人力资源管理 专业基本素质:仪表仪容、逻辑思维、专业认知 职业能力测试(2选1):1.招聘筹备(事前计划)2.招聘实施(现场组织) 26 电子商务 专业基本素质:基础素养、专业认知 职业能力测试:网络营销技能、客服服务技能、电子商务运营技能 27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计算机操作:Windows7系统操作、OFFICE Word2010字处理、OFFICE EXCEL2010电子表格处理、OFFICE POWERPOINT 2010幻灯片制作 28 计算机应用技术 计算机操作:Windows7系统操作、OFFICE Word2010字处理、OFFICE EXCEL2010电子表格处理、OFFICE POWERPOINT 2010幻灯片制作 29 软件技术 计算机操作:Windows7系统操作、OFFICE Word2010字处理、OFFICE EXCEL2010电子表格处理、OFFICE POWERPOINT 2010幻灯片制作 30 物联网应用技术 计算机操作:Windows7系统操作、OFFICE Word2010字处理、OFFICE EXCEL2010电子表格处理、OFFICE POWERPOINT 2010幻灯片制作 31 信息安全与管理 计算机操作:Windows7系统操作、OFFICE Word2010字处理、OFFICE EXCEL2010电子表格处理、OFFICE POWERPOINT 2010幻灯片制作 32 应用电子技术 计算机操作:Windows7系统操作、OFFICE Word2010字处理、OFFICE EXCEL2010电子表格处理、OFFICE POWERPOINT 2010幻灯片制作 33 计算机网络技术 计算机操作:Windows7系统操作、OFFICE Word2010字处理、OFFICE EXCEL2010电子表格处理、OFFICE POWERPOINT 2010幻灯片制作 34 动漫制作技术 泥塑(4选1):动植物、人物、建筑物、交通工具 35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泥塑(4选1):动植物、人物、建筑物、交通工具 36 虚拟现实应用技术 泥塑(4选1):动植物、人物、建筑物、交通工具 37 护理 专业基本素质:基础素养、专业认知 职业能力测试(2选1):1.基础护理(七步洗手法)2.急救护理(心肺复苏) 38 老年服务与管理 专业基本素质:基础素养、专业认知 职业能力测试(2选1):1.老年人常见疾病照护技能(糖尿病)2.老年人日常生活技能(布置睡眠环境) 39 家政服务与管理 专业基本素质:基础素养、专业认知 职业能力测试(2选1):1.老年人照护(老年人饮食照料)2.婴幼儿照护(为婴幼儿布置睡眠环境) 40 康复治疗技术 专业基本素质:基础素养、专业认知 职业能力测试(2选1):1.基础康复技术(徒手肌力评定)2.专业康复技术(偏瘫患者体位转移) 41 医学影像技术 专业基本素质:基础素养、专业认知 职业能力测试(2选1):1.正常体位的辨认2.无菌技术(戴无菌手套) 42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 专业基本素质:基础素养、专业认知 职业能力测试(2选1):1.车体总体构造2.车辆驾驶技术 43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专业基本素质:仪表仪容、逻辑思维、专业认知 职业能力测试(2选1):1.行车组织2.客运服务 44 工业机器人技术 2选1:1.机械制图2.电工电子 45 机电一体化技术 2选1:1.机械制图2.电工电子 46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3选1:1.汽车发动机机油的检查2.发动机气缸测量3.车用蓄电池的检查与充电 47 数控技术 2选1:1.机械制图2.电工电子 48 新能源汽车技术 3选1:1.汽车发动机机油的检查2.发动机气缸测量3.车用蓄电池的检查与充电 49 服装与服饰设计 泥塑(4选1):动植物、人物、建筑物、交通工具 50 环境艺术设计 泥塑(4选1):动植物、人物、建筑物、交通工具 51 艺术设计(软装设计) 泥塑(4选1):动植物、人物、建筑物、交通工具 52 广告设计与制作 泥塑(4选1):动植物、人物、建筑物、交通工具 53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泥塑(4选1):动植物、人物、建筑物、交通工具 54 美术教育 专业基本素质:基础素养、专业认知 职业能力测试(3选1):1.静物表现(素描)2.风景表现(色彩或速写)3.装饰画 55 社会体育 专业基本素质:基础素养、专业认知(3选1:100米、铅球、立定三级跳)100米、铅球、立定三级跳 职业能力测试:模仿考试视频内容动作 56 休闲体育 专业基本素质:基础素养、专业认知(3选1:100米、铅球、立定三级跳)100米、铅球、立定三级跳 职业能力测试:模仿考试视频内容动作 3.普高类和中职类考生参考艺体特长测试:文化考试(300分)+特长测试(200分) 测试项目 测试类别 测试内容 篮球 助跑摸高 半场运球往返上篮 一分钟投篮 分组对抗比赛 足球 非守门员 5×25米折返跑 传准 运射 比赛 守门员 立定三级跳远 掷远与踢远 扑接球 比赛 排球 垫球 传球 发球 比赛 田径 100米(男/女) 100米(男/女) 200米(男/女) 200米(男/女) 400米(男/女) 400米(男/女) 800米(男/女) 800米(男/女) 1500米(男/女) 1500米(男/女) 3000米(女) 3000米(女) 5000米(男) 5000米(男) 跳远(男/女) 跳远(男/女) 三级跳远(男/女) 三级跳远(男/女) 跳高(男/女) 跳高(男/女) 铅球(男/女) 铅球(男/女) 乒乓球 发球抢攻 左推右攻 比赛 羽毛球 发球 前场技术 后场技术 比赛 健美操 体型 形象 俯卧撑 直角支撑 屈体分腿跳 劈叉 竞技健美操成套组合 跆拳道 800米 双飞 左右高位横踢 组合动作 实战 武术套路 立定跳远 正踢腿 腾空飞脚 拳术或器械任选一套实战 书法 2选1:楷书碑帖临写、隶书碑帖临写 书法创作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八、录取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美术类、体育类、艺体特长类划定录取控制线。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二)录取规则 按“分类划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普高类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相加为其成绩总分。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其录取最低控制线。学校在达到最低控制线、且政考、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总分(总分相同,先比较文化考试成绩高低,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提出入选考生名单,经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中职类考生和普高类报考美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为其成绩总分。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其录取最低控制线。学校在达到最低控制线、且政考、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总分(总分相同,先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比较文化考试成绩,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提出入选考生名单,经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参考艺体特长测试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与特长测试成绩相加为其成绩总分。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艺体特长类考生文化考试成绩、特长测试成绩(分类分项目)录取最低控制线。学校在达到最低控制线、且政考、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总分(总分相同,先比较特长测试成绩高低,若特长测试成绩相同,则比较文化考试成绩,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分类分项目从高分到低分提出入选考生名单,经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不平衡,学校可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对服从专业调剂的未被录取考生,可根据考生类别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高职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三)成绩及录取查询 1.学校于3月30日-4月1日在门户网站单招系统中开通“考生查询成绩系统”,考生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及准考证号查询自己的成绩。对成绩有疑问要求查分的考生,凭《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准考证》于3月30日-4月1日登记办理查分申请手续,逾期不再办理。查分结果于4月2日通知考生本人。(联系电话:028-84683162)。 2.学校于4月7日-4月11日将各类别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于4月12日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通知书具体寄发时间以学校网上通知为准)。 在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间,愿意放弃录取的考生,于4月7日-4月11日由考生本人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学校签署放弃录取的书面文件。在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自愿申请放弃录取,则在录取最低控制线上未录取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考生被正式录取后不得换录,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四)免试录取办法 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由我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于3月27日提交《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即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高职单招的应届中职毕业生可保送至我校相应的高职专业。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经我校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三)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高职单招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洪河中路351号 邮政编码:610101 招生代码:5190(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代码:5890) 咨询电话:028- 84683030、84683131 传真电话:028- 84683131 学校门户网站:http://www.scuvc.edu.cn详情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6-10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为贯彻“从严治校、依法治招、公正选拔、公平竞争”的有关规定,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四川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2019年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学院全称:四川城市职业学院,英文译名为 Urban Vocational College of Sichuan,学院代码为14175。第二条 学院地址: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外东洪河大道洪河中路351号。眉山校区:四川省眉山市岷东新区岷东大道南段1号。第三条 我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的举办方为四川新概念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主管部门为四川省教育厅。第四条 我院是以全日制普通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同时兼顾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和岗位技能短期培训的普通高等职业学院。第五条 毕业证书的发放:学生在校修读期间,完成教学计划所列课程,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由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具印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六条 学院设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其具体职责是:1.确定学院招生规模;2.制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工作细则;3.决定学院招生计划分配;4.讨论决定招生录取重大事宜。第七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录取工作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1.宣传学院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教育思想、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等;2.确定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分配;3.组织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与研究;4.负责生源基地规划和建设;5.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第八条 学院设立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及违规举报接待办公室,负责受理考生提出的有关问题或举报。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提出各专业招生计划建议方案,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查,并报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第十条 学院跨省招生计划以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需求情况为主要依据。报四川省教育厅同意、教育部批准后执行。第十一条 学院在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与《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上公布。第四章 录取工作第十二条 学院实行教育部规定的“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负责按当年的招生录取政策处理遗留问题。第十三条 学院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第十四条 学院严格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第十五条 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我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非外语专业的学生均以英语为教学语种。凡是录取时对外语有单科成绩明确要求的专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视投档我院的生源情况统一划定外语单科成绩,并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布。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第十七条 学院对报考我院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第十八条 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1.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院录取将遵循平行志愿投档原则,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察,择优录取。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院录取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2.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总分优先的原则,将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配到还未满额的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院将作退档处理。第十九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成绩认定与录取原则:1.我院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认定我院所有艺术类、体育类招生的专业成绩以招生计划投放省(直辖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2.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招生计划投放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批次最低控制线,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合格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依据专业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对学生进行健康和考试成绩的全面复查。经复查确认为不合格者,视不同情况分别依照我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处理。第五章 招生工作人员第二十一条 学院抽调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业教师或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并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个人参与招生工作。第二十二条 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院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相关工作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考或我省和学校组织的各类单独考试。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交纳学杂费和住宿费。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学院严格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批准的收费标准,对录取到我院的学生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第二十四条 退费办法:按《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学生收费管理办法》执行。第二十五条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在设置奖学金、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等多项资助措施。第七章 招生咨询及录取信息查询第二十六条 学院在招生录取期间将在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的《录取查询》中及时公布录取结果。第二十七条 我院招生录取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或咨询:1.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zs.scuvc.com/2.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为:028-84683030、84683131(可传真)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18
为贯彻“从严治校、依法治招、公正选拔、公平竞争”的有关规定,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四川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2020年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学院全称:四川城市职业学院,英文译名为 urban vocational college of sichuan,学院代码为14175。第二条 学院地址: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洪河中路351号。眉山校区:四川省眉山市岷东新区岷东大道南段1号。第三条 我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的举办方为四川新概念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主管部门为四川省教育厅。第四条 我院是以全日制普通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同时兼顾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和岗位技能短期培训的普通高等职业学院。第五条 毕业证书的发放:学生在校修读期间,完成教学计划所列课程,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由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具印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六条 学院设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其具体职责是:1.确定学院招生规模;2.制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工作细则;3.决定学院招生计划分配;4.讨论决定招生录取重大事宜。第七条 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招生录取工作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1.宣传学院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教育思想、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等;2.确定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分配;3.组织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与研究;4.负责生源基地规划和建设;5.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第八条 学院设立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及违规举报接待办公室,负责受理考生提出的有关问题或举报。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九条 招生就业办公室提出各专业招生计划建议方案,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查,并报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第十条 学院跨省招生计划以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需求情况为主要依据。报四川省教育厅同意、教育部批准后执行。第十一条 学院在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与《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上公布。第四章 录取工作第十二条 学院实行教育部规定的“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负责按当年的招生录取政策处理遗留问题。第十三条 学院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第十四条 学院严格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第十五条 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我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新生进校后非外语专业的学生原则上以英语为教学语种。个别专业对应职业岗位需要开设其它语种试点教学班,学生自愿报名参加试点班。凡是录取时对外语有单科成绩明确要求的专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视投档我院的生源情况统一划定外语单科成绩,并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布。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十七条 学院对报考我院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第十八条 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1.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院录取将遵循平行志愿投档原则,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察,择优录取。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院录取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2.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总分优先的原则,将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配到还未满额的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院将作退档处理。第十九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成绩认定与录取原则:1.我院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认定我院所有艺术类、体育类招生的专业成绩以招生计划投放省(直辖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2.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招生计划投放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批次最低控制线,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合格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依据专业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对学生进行健康和考试成绩的全面复查。经复查确认为不合格者,视不同情况分别依照我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处理。第五章 招生工作人员第二十一条 学院抽调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业教师或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并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个人参与招生工作。第二十二条 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院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相关工作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考或我省和学校组织的各类单独考试。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交纳学杂费和住宿费。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学院严格按照经四川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的标准,对录取到我院的学生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第二十四条 退费办法:按《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学生收费管理办法》执行。第二十五条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在设置奖学金、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等多项资助措施。第七章 招生咨询及录取信息查询第二十六条 学院在招生录取期间将在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的《录取查询》中及时公布录取结果。第二十七条 我院招生录取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或咨询:1.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zs.scuvc.com/2.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咨询电话为:028-84683030、84683131(可传真)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详情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6-23
   为贯彻“从严治校、依法治招、公正选拔、公平竞争”的有关规定,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四川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2017年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院全称:四川城市职业学院,英文译名为 Urban VocationalCollege of Sichuan,学院代码为14175。   第二条 学院地址:    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外东洪河大道洪河中路351号。    眉山校区:四川省眉山市岷东新区岷东大道南段1号。    第三条 我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的举办方为四川新概念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主管部门为四川省教育厅。    第四条 我院为以全日制普通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同时兼顾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和岗位技能短期培训的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五条 毕业证书的发放:学生在校修读期间,完成教学计划所列课程,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由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具印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设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其具体职责是:    1.确定学院招生规模;    2.制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工作细则;    3.决定学院招生计划分配;    4.讨论决定招生录取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院对外合作部是招生录取工作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学院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教育思想、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等;    2.确定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分配;    3.组织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与研究;    4.负责生源基地规划和建设;    5.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 学院设立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及违规举报接待办公室,负责受理考生提出的有关问题或举报。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对外合作部提出各专业招生计划建议方案,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查,并报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 学院跨省招生计划以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需求情况为主要依据。报四川省教育厅同意、教育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学院在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与《学院2017年招生简章》上公布。第四章 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学院实行教育部规定的“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负责按当年的招生录取政策处理遗留问题。    第十三条 学院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四条 学院严格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    第十五条 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我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非外语专业的学生均以英语为教学语种。凡是录取时对外语有单科成绩明确要求的专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视投档我院的生源情况统一划定外语单科成绩,并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七条 学院对报考我院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院录取将遵循平行志愿投档原则,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察,择优录取。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院录取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2.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总分优先的原则,将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配到还未满额的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院将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定与录取原则:    1.我院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认定    我院所有艺术类招生的专业成绩以招生计划投放省(直辖市、自治区)组织的艺术类“联合招生考试”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    2.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招生计划投放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批次最低控制线,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合格分数线,依据专业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对学生进行健康和文化(艺术类考生还应含专业)考试成绩的全面复查。经复查确认为不合格者,视不同情况分别依照我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处理。第五章 招生工作人员    第二十一条 学院抽调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业教师或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并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个人参与招生工作。    第二十二条 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院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相关工作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考或我省和学校组织的各类单独考试。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交纳学杂费和住宿费。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学院严格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批准的收费标准,对录取到我院的学生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四条 退费办法:按《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学生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在设置奖学金、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等多项资助措施。第七章 招生咨询及录取信息查询    第二十六条 学院在招生录取期间将在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的《录取查询》中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十七条 我院招生录取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或咨询:    1.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zs.scuvc.com/    2.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对外合作部,咨询电话为:028-84683030、84683131(可传真)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院对外合作部负责解释。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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